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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著作《洗冤錄》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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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宋代,法醫方面的知識有了比較迅速的進步,有無名氏的《內恕錄》,1200年鄭克的《折獄龜鑑》,1213年桂萬榮的《棠陰比事》以及趙逸齋的《平冤錄》、鄭興裔的《檢驗格目》等有關法醫檢驗的.著作接連問世。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出現了我國曆史上第一部有系統的法醫學著作??《洗冤錄》,它也是世界上比較早的法醫專著。過了300多年以後,意大利人菲德里於1602年寫成了西方最早的法醫學著作。

法醫學著作《洗冤錄》

宋慈(1186?1249年)字惠文,曾四任提刑。他綜合了《內恕錄》等數種專書,再參以當時執法檢驗的現場經驗,於1247年寫成《洗冤錄》一書。全書共5卷,卷1載條令和總說,卷2驗屍,卷3至卷5備載各種傷、死情況。《洗冤錄》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檢查現場、鑑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廣泛的內容。書中對於自殺、他殺或病死的區別十分明確,案例詳明。如溺死與非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等都詳加區分,並列述各種猝死情狀。這部書中所記載的如洗屍、人工呼吸法、夾板固定傷斷部位,以及銀針驗毒、明礬蛋白解砒毒等都是合乎科學道理的。13至19世紀,《洗冤錄》不僅在我國沿用6百多年之久,成爲後世各種法醫著作的主要參考書,並且廣泛外傳,被譯成荷蘭文、法文、德文以及朝、日、英、俄等各種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