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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生命》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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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生命》有感15篇

讀《生命》有感15篇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生命》有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讀《生命》有感1

人世間最美好的東西,莫過於有幾個頭腦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今天我看了《生命的藥方》,被故事中的兩個主人公深深震撼了。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身患可怕的艾滋病的患者一一德諾。他在朋友艾迪的幫助下度過了生命中快樂的最後幾天,是艾迪給了他友情。要知道,艾滋病可是一種很可怕的病,它是通過血感染而來的。艾滋病的患者都沒有朋友,但艾迪卻不顧媽媽的阻擋,天天陪着德諾,特別是他們去找植物,艾迪讓德諾抱着他的球鞋睡覺時,令我十分感動。還有德諾媽媽說:"不,艾迪,你找到了,德諾一生最大的病其實是孤獨,而你給了他友情,他一直爲有你這個朋友而滿足。"看到這段話,我淚如泉涌。所有患者都需要愛,我們不應用異樣的目光去看待他們,也不要對他們另眼相看。他們是無辜的。他們擁有頑強的生命力,頑強的意志力。況且,擁抱艾滋病患者是不會被傳染的,所以,關愛艾滋病患者,我們從小就要行動起來。還有,德諾的朋友艾迪是一個善良的好孩子,我們一定要向他學習。德諾死時十分幸福,但艾迪十方痛苦。生活中我若有這樣的朋友,我一定也會和艾迪一樣很心酸,很痛苦。所以生活中我們一定要像德諾一樣樂觀,開朗,也一定要像艾迪一樣富有同情心,熱心幫助朋友。

友情就像小船一樣,多一份愛,多一份付出,就一定會有回報。人一定不要自私,不懂得付出,我們就會更加孤獨。不論是多情的詩句,漂亮的文章,還是閒暇時的快樂,什麼都不能代替親密的友情。

讀《生命》有感2

我一直以爲世界上沒有什麼特別感動的書,但幾個星期前我在書店買書,突然看見在書架左上角有一本陽光姐姐寫的《生命流淚的樣子》。看到了題目,我覺得很好奇,於是就讓爸爸給我買了這本書。

回到家我拿着新買的書走進了書房,興致勃勃的看起了這本書。這本書的主角名叫盛欣怡,盛欣怡的事蹟,深深的觸動了我,使我深受感動。

故事中,一位六年級的小學生盛欣怡性格軟弱、心地善良,有着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但是,她的媽媽突然得了不治之症,如同一場飛來的噩夢,使她的生活甚至性格都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在這個過程中,雖然一直有着老師不斷的鼓勵,但對親情和友誼的煩擾依然使她感到孤獨和困惑。而媽媽在生病期間卻對盛欣怡要求嚴格,殘酷甚至無情。但是媽媽最終還是離開了她,在媽媽臨走的前一天晚上她無意間在家裏的電腦中看見了媽媽寫的日記,明白了媽媽爲什麼對她那麼殘酷無情。而僅僅只有12歲的盛欣怡,過早的體會到了生命和愛的深刻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已經淚流滿面了。我想:“這是一個多麼偉大的母親啊!原來媽媽對盛欣怡這麼狠心,其實並不是因爲媽媽對她的愛有所消減,更不是因爲身體上的疼痛需要發泄。而是媽媽拼盡生命終點的最後燃燒,是因爲對欣怡最深最深的愛!任何人都少不了親情,而我也明白,要珍惜現在的生活,好好活下去!

我在一本書裏看到了一句話:生命是有限的,而愛是無限的。天地下所有的父母哪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呢?盛欣怡的媽媽用這種特殊的方式在愛着她。那我的媽媽對我的愛不一定是轟轟烈烈的,而更多的是無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自己是愛,每一次鼓勵自己是愛,每一次微笑自己是愛,每一次批評自己也是愛。

讀《生命》有感3

“又礙了20分鐘,我們才解放的?”我在此時明白了什麼叫做天意樓下傳來一聲大恐:“你這該死的女人。最後,我們開心的回了家。撈了一陣子,我覺察自己撈的田螺特別少,而媽媽一撈便是一大把,於是,我就認真觀察媽媽的動作,我發現媽媽每次在撈之前,都用腳抹一抹看看哪兒的泥比較多,就在哪兒撈!

可德諾的病越來越重,艾迪不得不放棄計劃,兩個好朋友在一起時充滿了快樂,秋天的一個下午,德諾去世了,艾迪抽泣着說:“我很難過,沒能爲德諾找到治病的藥。”德諾的媽媽淚如泉涌:“不!艾迪,你找到了,德諾一生最大的病其實是孤獨,而你,給了他友情,他一直爲有你這個朋友而感到滿足……

德諾染上艾滋病已經很不幸,誰知道,只是噩夢的開始,他渴望來自朋友的友情,哪怕只是一個關切的眼神,可是這一切恐怕已經成爲一種永遠的奢望,我不知道,我如果是他,該如何面對自己,我也不敢想,我如果是艾迪會不會向他一樣付出,但我知道,如果我是德諾一定希望有一個向艾迪一樣的朋友,陪我走完最後一段人生,奏響生命的絕唱!

德諾是不幸的,但不幸中的萬幸是艾迪陪他走完了人生最後一段,德諾走了,他是帶着微笑,帶着艾迪那份沉甸甸的友情飛向那個遙遠的天國的,雖然這段時光如此短暫,可短暫中卻蘊含了永恆!這種永恆就是愛,就是我們都想得到,卻不願意付出的東西。人,是多麼自私的一種動物,渴望得到又吝嗇付出。所以,我們無法真正體會到德諾的幸福,和艾迪失去朋友的痛苦,沒有友情,我們變得麻木,不懂得付出,我們更加孤獨。

多一份愛,多一份付出,讓我們共同努力,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讀《生命》有感4

《生命》這篇文章主要寫了生命是人們的精彩旅程,人們如果不重視生命,最終換來的將是“熄滅的蠟燭”。

生命,就是需要人們的愛護,才能變得有意義。

如果我說人們不惜時光,換來了無數的金錢和食物,還不如多學點知識,人們何嘗不這樣呢?

工人叔叔不顧手繭摩挲過每一塊磚瓦,他們又爲了什麼?他們爲了自己的生命呀!他們靠打工掙錢,來養活自己或家人。慢慢地從貧困中走向繁華。

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天天豪飲暴食,用更多的金錢換來奢侈的場面。沒必要,你還不如捐送給困難中的人們呢!打開報紙,滿眼都是愁苦中不屈掙扎的生命。總有一天,這些人會從繁華中走向貧困。

珍惜生命,你就會覺得身邊的生活好美。早晨,璀璨明亮的最光,從窗戶中傳來清脆婉轉的鳥鳴……這是多麼爛漫的早晨呀!

生命是初生的無知,少年的純真,青年的朝氣,成年的穩健,老年的不息。

生命,是一段精彩旅程。

讀《生命》有感5

幼小的我曾多次問自己,“親情”是什麼?終於,我懂了,親情,在人心中一份永遠不可抹去的一部分。雪夜,當潔白的雪花從窗邊劃過,親情在人與人的心中置之永恆……

《雪夜》,講述了感人的親情故事。那令人潸然淚下的情節,深扣住我的心絃,每每都能使我沉醉在這份溫暖而又辛酸的意境中。文章中,兩位年過半百的老人遇見一名“不速之客”。他們毫不猶豫地捨去一切財物,奮力保護住一個已不存在的生命……有些人一定會取笑老人的愚蠢,那就錯了。親情是任何事物都無法破壞的,我們也無法衡量這無限的愛。親情,在一些人眼裏顯得多麼渺小、多麼微不足道,可在這兩位老人的心中,卻比金錢更重要。親情,是足以驅趕寒冷的愛,是足以融化冰雪的愛。誰又能爲了一個不復存在的生命冒這麼大的險,付出多於常人幾倍甚至百倍的代價呢?

現實生活中,這樣感人的事並不少,一位大學生,興高采烈地去小賣部用公用電話給自己的家人聯繫,她和父母聊得很開心。小賣部老闆正要求她付帳時,卻發現時間顯示着00:00。原來這個電話並沒真正打去,她的父母很早就已經去世了。當小賣部老闆詢問她爲什麼這麼做,她含着淚說:“其他同學每天都有自己爸媽關心,我也想和爸媽通通電話……”

一名婦女遭到綁架,她第一時間對綁匪說要給自己的孩子寫一封信,沒想到綁匪看了信以後,受了感染,竟然心甘情願地放了那名婦女。

有一回,我生病了,爸爸媽媽日夜守侯在我身邊,關心我,照顧我。病重時,他們連夜把我送到醫院,常常睡不好。打針時,他們就陪伴我在急診室裏度過一個又一個漆黑的夜晚。

父母關心我的點滴,爺爺奶奶對我的關愛,外公外婆對我的呵護,都如此讓人深感溫情。

親情,與幸福生活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親情,溫暖了時間每一個角落,親情,源於生活,更源於人們的心坎兒裏。雪夜,給我的影響太大,每次回想起那溫馨的片語,一股暖流就在我心裏流動着……

讀《生命》有感6

昨天,我讀了一篇叫《生命生命》的文章,四年級讀生命生命有感。這篇文章從飛蛾求生、磚縫中長出瓜苗、傾聽自己的心跳等幾件小事中,展示了生命的意義。雖然生命短暫,但是,我們卻可以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告訴我們應懂得珍愛生命,珍惜時間,不懈努力,人生才更有意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因爲受到一點小挫折而想不開,甚至有人還想結束自己的生命。

前不久,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報道說,有一個五年級的學生因爲不愛學習被老師批評,結果想不開從五層高樓跳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我覺得這樣做很不應該。在我們的生活中,遇到挫折是難免的,它們就像生活中的風雨,我們不能只做溫室中的小花,要做風雨中的大樹,這樣才能健康地成長。而且生命是父母給的,遇到一點小挫折就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對父母很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我們應該珍愛生命、尊重生命、善待生命,讓生命積極、達觀、健康向上,應該像文章中的種子一樣不屈服於困境,頑強成長……

讓我們行動起來,熱愛生命吧!這樣,我們的人生才更有美麗,讀後感《四年級讀生命生命有感》。

讀《生命》有感7

今天,我讀了一篇使人記憶深刻的文章——《平分生命》,故事中的男孩的無私,純真令我十分感動。

故事講述了一位男孩從小就與他的妹妹相依爲命。有一天,男孩的妹妹不幸得了重病,男孩與妹妹血型相符,於是就從男孩身上抽血注入妹妹體內,男孩以爲是將他全身的血抽出給妹妹,以爲輸血會失去生命,男孩問醫生:“我還能活多長時間。”男孩正想笑男孩無知,卻又被男孩的行爲感動了,說:“你還能活到一百歲。”男孩心裏卻還想着妹妹,那我希望把我的血抽一半給妹妹,我們每人活50年。

看完這個故事,我不禁“咯咯”笑了出聲,心想故事中的男孩也太天真了吧!以爲輸血就會失去生命,還想着自己活不了幾年,醫生說他能活一百歲時,卻還想着從血裏分出一半來給自己的妹妹,真是讓我越看越想笑。

但當我細細再去品讀時,我立馬就笑不出聲了,男孩雖然無知,但是他既然知道輸血會失去生命,卻還是選擇爲自己的妹妹輸血,他愛他的妹妹,等於再用自己的生命換取別人的生命!這個無私的愛,是極少有人能心甘情願的做到!

在生活中,我也見到過這樣的人,雖然只是一件小事,卻讓我改變了對他的看法。

這一天上課,我同桌一翻再翻他那亂糟糟的書包。片刻,只聽見同桌那絕望般的聲音:“啊!啊!啊……”我的英語書忘記帶了,英語書忘帶可是整本書都要抄一遍的,看來同桌今天慘了,只能在心裏默默爲他祈求了,只見我前面的“倒數王”把他的英語書遞給了同桌,同桌感激地看了他一眼,隨後,“倒數王”就被英語老師華麗麗地請了出去,讓他在外面抄完。

能擁有一顆無私的心,又有幾個人能夠做到呢,讓我們將這種愛,充滿人間吧!

讀《生命》有感8

人們常說:“生命是無價的。”“生命十分可貴。”“我們要珍惜生命。”“生命”這一詞經常掛在嘴邊,可生命到底是什麼?學習完《生命生命》一課,我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生命是一直飛蛾的永不放棄。儘管它知道自己危在旦夕,可它並沒有放棄對生命的追求。飛蛾極力鼓動雙翅,作者杏林子被它的求生的慾望所感動,放了飛蛾。

生命是一粒香瓜子的堅強,使它衝破堅硬的外殼,在條件惡劣的磚逢中茁壯生長,即使它僅僅活了幾天。但小瓜苗從來都沒有爲此對自己失去自信,沒有對生活失去信心。

生命是一聲聲沉穩而有規律的跳動,那就是你的,單單屬於你自己的。我們要對自己生命負責,要好好的使用,並保護它。

生命是一樁奇蹟,而這奇蹟,就發生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我們要讓這奇蹟綻放出絢麗的光彩!

在現時生活中有不少露宿街頭的乞丐,這其中包括一些四肢健全,頭腦靈活的人。他們丟掉的不僅是尊嚴,還有生命!寶貴的生命!而有一部分殘疾人卻能對社會作出極大的貢獻!

行動起來吧!珍惜自己生命,讓有限的生命體現出無限的價值。

讀《生命》有感9

暑假中老師讓我們讀了許多書目,其中的《傾聽生命》這本書中有一篇名爲《生命奇蹟》的第一篇小故事這樣講道:作者上山割草後野餐賞景時被一隻蜜蜂打攪了,作者是極其厭煩蜜蜂的.,他便立刻將蜜蜂趕走了,不一會兒,那隻蜜蜂又回來了,心煩的作者拍倒蜜蜂並將其踩入沙土裏,蜜蜂在沙土裏掙扎,作者又一次將它踩入土裏,蜜蜂再次掙扎,就這樣幾個回合後,蜜蜂依舊沒有放棄,此刻作者感到十分內疚並前去察看蜜蜂的傷勢,而此時的蜜蜂估量着自己的飛翔能力,經過多次失敗之後,不放棄的蜜蜂改正錯誤,重新起飛,最終居然奇蹟般地安全地飛向了遠方。

我覺得蜜蜂這種堅忍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正如德謨克利特所說的:迎頭搏擊才能前進,勇氣減輕了命運的打擊。雖然蜜蜂一次次地被踩進沙土,但蜜蜂仍然用力量在掙扎,始終不放棄求生的希望,哪怕只有很小很小的機會,對於它們來說也已經足夠了。在蜜蜂飛起來但又失敗時,它選擇了重新飛,對它們來說只要有一次機會就能生存,這是許多天然動植物的本領,正是在這種本領下,它們才能成功,才能飛得更高,飛得更遠。動植物尚且如此,人類更是如此,難道不是麼?天災無情人有意,我們身邊不缺少災難,與之相對的,我們身邊也不缺少具備堅忍品格的人,他們面對災難,拿出不拋棄不放棄的精神,正是這些可愛的人,才創造出了一篇篇感人的樂章,一幅幅動人的畫面!

我們都是華夏大地上渺小的甚至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一份子,但只要我們不放棄希望並且願意爲之博一場,我們就能創造出生命的奇蹟!

讀《生命》有感10

從來沒有如此癡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裏,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着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爲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

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裏,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纔是熱愛生命的定義。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生命》有感11

這幾天,我們在讀一本書,書中有一篇文章深深的感動了我:《生命的養料》。“生命的養料”是什麼呢?這篇文章到底蘊藏了什麼道理呢?帶着一肚子的疑問,我迫不及待地鑽如書海。讀完之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因患脊髓灰質炎而留下瘸腿和參差不齊突出的牙齒的男孩,所以他很自卑。他的爸爸十分擔心。於是一天,他的爸爸讓孩子們栽樹,誰的樹長的最好,就可以得到禮物。小男孩看着姐妹們歡快的背影,竟萌生出一個陰冷的想法:希望自己栽的樹早點死。於是,他就不再搭理樹。可是幾天後,小男孩的樹非但沒死,反而長的最好。怎麼會這樣呢?原來,每天晚上,他爸爸都會偷偷的爲男孩栽的樹澆水施肥。他感動極了。十幾年後,小男孩卻成了美國總統。

這樣一個身患殘疾的孩子,又怎能當上美國總統呢?哦,原來是他那偉大的父親改變了他。曾經,他竟然會希望自己栽的樹早點死,這實在不是一個常人所能想像的。仔細想想,小男孩不就是對自己所失望,對生活失去信心。而他的父親卻一直在默默付出,一直在努力喚回孩子的自信。

父親總是在夜晚偷偷摸摸的給小樹澆水施肥。其實,這不就是在拯救小男孩嗎?父親給了孩子陽光,讓孩子有信心面對不幸,面對人生。是父親那溫暖的愛讓男孩重新樹立信心,是父親溫暖的愛救了小男孩。

愛,是生命中最好的養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樹茁壯成長!

讀《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生命》有感13

一代國學大師周國平先生以信仰、靈魂、寫作、讀書、人性等話題在《生命本就純真》這本書中向我們展示了心境亦如雪白的並蒂,在靈魂的青梗上秀挺、歡欣、鮮妍。生活盡歸於平淡,而平淡又勝過一潭單一的靜水。

個人的生活如同機器運轉,按部就班,渾渾噩噩,只在不知的態度下感嘆時間如白駒過隙;又如同蒼穹星子,戮力燒灼,鋒芒盡顯,懷抱燃燒整條銀河的野心。然而大部分時候,我們像一隅小草,本分地吸取着一切對自身有用的物質。單一的個體有多樣的特點,卻經常圍繞着孤獨的自我爲中心,心靈過於貧瘠,又或是超越熱情。

而每一顆心靈的聚集,每一種性格的融合,每一種思想的碰撞,讓一個集體在熱情下不減平實,激進中包含穩重。各種情緒,各種心境交織,我們可以暢快大笑,又或感慨萬千。然而這就是生活,陳雜五味,在差異中尋求一種共性。

"一枝瀟灑,黃昏斜照水",廣玉蘭的綻放不顯不露水,禿枝白萼,花開從容,花落凝重,每一扇花瓣都渲染一份心情。是啊,生命本就純真,平淡是一種境界,能平淡純真的生命本就是一種奇蹟。而世界本不缺少奇蹟,何爲奇蹟?能以有限的生命讓一隅天地注滿魅力便爲奇蹟。我甚至相信,最接近神的時刻不是昭示奇蹟的時刻,而是人在沒能意識到奇蹟卻爲這一方魅力感到驚奇的時刻。

或許你在北方的寒夜裏飲盡一碗馬奶酒,在陝北胡楊的剪影下瞥見了大雪紛飛;或許你在南方的豔陽裏打着一把油紙傘,在江南的三月裏冰封了黛色巒;或許你在敦煌飛天的奇異下感受到了天津海河的平靜與斑斕;或許你在桂林水甲天下中望見了湘水無潮秋水闊。可人生哪有這麼多"或許",身於遼遠之地便讚頌天高海闊,處於繁華市井就賞慕舞榭歌臺。世界是否有"美"?有着人欣賞便成了美。"美"的存在定義於心的放置,生命本就純真,心的歸宿在哪,美就在哪。

讀《生命》有感14

空閒之時,我會拿幾本雜誌來看,今天在翻閱之中看到了一篇文章,名爲《生命》。

我注視着這兩個字許久,心想着,它的分量到底有多重?真讓人琢磨不透。因爲它的分量是無法掂量的。

文中講述了三個小故事。有一個女孩得知自己只剩有一百多天的生命,她並沒有自暴自棄,而是想着她應該如何度過這一百多天。最後她住進了一個養老院,每天,她都把歡樂灑滿這些老人的房間。養老院的老爺爺老奶奶都因小女孩而感到幸福,小女孩也過得十分快樂。臨死之前她對媽媽說,她很快樂,也很幸福。相反,一個小男孩得知自己時日不多時,他十分絕望,終日啼哭。他抱怨世上每一個人,詛咒世間一切美好的事物,直到他死去。他並不快樂,因爲在他生命結束之前快樂就離開了他。後來,有一個老人生命垂危住進了上海的一家醫院,他最後的心願是回蘇北老家看看小時候玩耍過的地方。從上海到蘇北路途遙遠,需要有醫護人員照料。他身邊的一位年輕護士什麼都沒說,一路細心照料老人,直至老人到達老家,又見小時候的一切。老人笑了,而那一刻生命也理開了他,他臨終時仍是面帶微笑。那一刻,護士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命,最終都會離開每一個人,就連世間萬物都是如此。我想,面對生命,我們都應該有一種樂觀的態度,這樣的生命纔不會讓你有所遺憾。就好像曇花凋零之前也會一展自身的價值,而我們人難道不能和它們相同嗎?

幸福和快樂只屬於有美好心靈的人——女孩和護士。小女孩在死之前將快樂給予了人們,包括自己,實現了她人生的價值;而護士也幫助了一位生命垂危的老人,令他死而無憾,護士自己也感到幸福、快樂。

他們對待生命的不同態度使我讀懂了他們各自的生命價值,而我,又該如何對待自己的生命呢?

讀《生命》有感15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每個人只有一次。這僅有的一次生命應當怎樣度過呢?每當回憶往事的時候,能夠不爲虛度年華而悔恨,不因碌碌無爲而羞恥;在臨死的時候,他能夠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經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爲人類解放而進行的鬥爭。

這,是《生命的意義》中主人公保爾在憑弔烈士陵園時思考的一個嚴肅的人生課題,也是一段充滿了深刻哲理的格言。這不多的言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它給人們以啓迪。

所有的人,都熱愛自己的生命,但人們熱愛的方式有所不同:有的爲人類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有的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這些人儘管虧了自己,卻得到了人民的尊重;有的卻不斷榨取,榨取本來屬於人民的東西,有的爲了滿足自己的私慾置法律於不顧,他們的私慾在得到滿足的同時也失去了生命的真正價值。

保爾和他的戰友們就是以珍視生命的真正價值的崇髙精神,爲事業而奮鬥,爲人民而戰鬥的,他們奮鬥了一生,也貢獻了—生。

現在,擺在我們青少年面前的不再是烽火硝煙,只需要我們抓緊時間,認真學習文化科學知識,爲長大後把我們的袓國建設成爲富強的國家做好準備,這纔是我們目前最根本的任務,也只有這樣,才能算得是更好的珍惜青春,珍視生命。

生活,不能一味地追求物質享受,重要的是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實。人,應該好好地生活,爲自己,爲別人,爲人類應該更加充實地生活,像保爾他們一樣,在爲人類奉獻的同時,也充實了自己的生活。這樣纔算得上珍惜了這人生僅有的一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