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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讀後感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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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這本書都帶給了我們什麼啓示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相關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路上讀後感精選

  在路上讀後感一

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特定的歷史人物,這是沒錯的。

在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戰後美國,一個叫克魯雅克的年輕人和他的朋友,一種不顧禮儀的狂蕩的生動的熱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這樣進入我的視線並且颳起一整狂潮··

這樣的小說,這樣的人生,這樣的行爲,註定要讓我又愛又恨,這極度的糾結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閱讀的過程中白熱化,內心的衝擊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與理智,都是那樣的不平靜······

我常想現實太過於骨感以至於扎疼了我們這羣脆弱的孩子,如果拋去了虛僞現實丟開了教條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狀態生存下來的我會是怎樣,這樣想的結果是:我會死!是的,在這些教條讓我束縛與壓抑的時候,它也讓我安寧和舒適,對於現實我的愛還是遠大於恨。畢竟我們是在和平年代裏健康成長起來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夠!悲傷也不足夠衝破重圍,也許,我們只是抱怨而已,並沒有想過要去反叛····

可是有這樣的一個孩子,從小生長在貧民區裏,在一羣被遺棄者和酒鬼父親之間長大成人,我們就不能期盼他會健康的愛這個社會,沒有教條的束縛,因爲他根本就沒學過。不受管制,因爲沒人管制過。他—迪恩·莫里亞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長大做事,所以纔有了我那麼多的愛與恨。之前我所設想的拋開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遠吧,可是這又讓我深深地恐懼,這近乎是一種癲狂的,蠻力的無頭腦的沒目的的行爲,這簡直就是巫師,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無窮的精力,那種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狀態,幹一切想幹的事並且無所畏懼。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給薩爾開門,這種動物性的行爲也體現在他對待性行爲上,作爲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無興趣,他的生殖器衝動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斷的從肉體上實現生命喜悅的最初狀態,對一切感情無動於衷,讀後感《在路上讀後感》。他不斷地行走,不斷地進行着通往純粹抽象的無意義的行動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飾的自私的,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爲,一門心思在尋找刺激與自我,隨時準備爲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轉移的需要而犧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這一個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還經常都東西並且毫無罪惡感,理所當然的認爲一切產權都是無效的,因爲整個的經濟系統皆構築於剝削之上。可是這個理論未免太過牽強,已被剝削的平民經了你的偷盜不又是更深一層的悲哀?

當然,我已然不期待他會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殘到折斷自己的大拇指,這些事讓他做來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覺上就是做這種事的人,所以也沒什麼好指責,不羈還要理性那就不夠徹底,瘋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來自克魯雅克的有點曖昧,可以說是精神上的“戀人”的尼爾·卡薩迪,這個人,克魯雅克一點也沒寫誇張,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魯雅克坐在車上,由卡薩迪開車,開着開着,卡薩迪突然加速超橫穿馬路的一個行人撞去,再來個急剎車恰好停住,這種惡作劇就是卡薩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邊緣上,在追逐危險地行動中增強自己的勇氣,毫不考慮後果。也正是這種衝動讓克魯雅克受到了強烈的衝擊,也纔有了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謝有這麼一個卡薩迪讓我見識到人生在世還真的有如此瘋狂不羈的人····

看着這些人,薩爾也好,卡羅也好,克魯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執的認爲就像中國古代的梁山好漢一樣,都是被迫無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瘋狂的旅行,並不是沒有意義的偷盜、亂性、吸毒行爲的周而復始,因爲有文學的奠基,因爲有文學的名義,這一切都變得有意義起來。他們的追逐從很深的角度來說也真的就是一場自我尋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們這些看似天之驕子,在憤青的同時卻總是底氣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詞,我們都不及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爲,畢竟我們連勇氣都沒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戀的是他們身上的孩子氣的實用不完的精力,那種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們這些口頭上總說無奈的孩子又有什麼好喊無奈的呢?真要無奈了,就去反抗,當然到現在我還是不支持他們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種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出現在我生活裏,即使非需要藉助那些我們才能真的灑脫,我寧願就此無奈。所以,我愛他們卻也怕他們,這些人,任何一人出現在我生命裏,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們需要學的也就是那種執着,灑脫,誠實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帶來····

他們的出現是因爲特定的歷史環境,永遠不可能再有第二個他們了。就像我曾經很喜歡的阮籍,這樣的瀟灑的人,在此時卻和他們重合在一起,一樣都是文學上的天才,一樣都灑脫不羈,阮籍酗酒,他們吸毒,都是刺激靈魂的依託,雖然於身體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們還是成功了,這羣“瘋子”似地人但願能在我身上起到瘋子效應,我所摯愛的文學,所迷戀的音樂,我期待能向他們一樣有那種精神去全力追尋···

  在路上讀後感二

前幾天就讀完了這本著名的書,但想來想去,除了覺得美國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寫什麼,就只好加個讀後感來裝小學生了。

據說這本書的名氣一貫是這樣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還是把它讀完了。雖然許多說明都提到這本書是凱魯亞克在20天時間內,連續奮戰,甚至打字機都不換紙,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長的紙連續地打出來的,但我卻沒有讀出一氣呵成的感覺,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來也不會影響故事發展;又有人說這本書是他在很high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我不得不說,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語言明確,結構清晰,只有頂多兩處讓人感覺到他有點發飄。看起來許多評論者都沒有讀過。

蘇珊%26#183;桑塔格女士講:真正的藝術能使我們感到緊張不安。有那麼一兩次,在讀的過程中,我感覺到略有不安;現在讀完好幾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時略有不安,但說不出是哪裏。

在書中,作者給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學半路退學,交了幾個朋友就到處亂跑;主角叫迪安,這位是個流浪漢,他爸就是流浪漢,他10來歲上就偷東西幹壞事,沒上過學,進少年管教所,出來後認識了幾個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學生的圈子,於是也試着講點叔本華一類的話。這位的特點就是到處跑,跑到紐約,跑到洛杉磯,在東邊結個婚,到西邊再離個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這位迪安在美國大陸上跑,並且經常處在沒錢的境地,有時連飯都吃不上,要臨時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點麪包,或者要帶幾個搭車的人來賺點汽油錢。就這麼跑了三四回,最後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後就結束了。

整本書沒有特別的大的故事,就是一點點講在路上的事,從這一點看,我覺得他寫作很強,讀後感《《在路上》讀後感作文》。但如果要想從中發現什麼高深的東西出來,包括垮掉的理論,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沒寫什麼美國大陸的美麗風光,能記得的不過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講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們這樣亂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惡,但對他們都很冷漠,完全處在兩個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類雜碎事情,但居然寫了那麼長。

有的評論說他們在追求什麼精神層面的東西,我看不太出來,主角迪安完全是個小混混,就是愛到處跑,跟着他跑的“我”還有其他幾位也基本一樣,沒有任何原因,只講到想走了,於是就走了。書到最後纔講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圍在一起數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沒有講這種跑在路上到底有什麼偉大意義。

這就是我目前的讀後感。

想起來我的經歷中倒也有一個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書後的那個月,和四五個夥伴騎着自行車跑遍了全縣各鄉鎮,有時一天騎行距離超過100裏,有時候自己做飯,有時候在別人家長的異樣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邊神聊,我們跑到其他同學家裏去,把他們嚇一跳,有的人會當場跟着我們跑上兩天,有的人就不感興趣,而我們也沒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麼一個月,以後再也沒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