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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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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導讀】 C市連續發生四起殺人案,被害人都是25至30歲之間的白領,這到底是報復殺人還是簡單的劫色?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心理罪讀後感 ,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心理罪》讀後感

  【篇一】心理罪讀後感

我的叔叔曾經是一名刑偵警察。後來他在任務中負傷,在醫院治療的時候遇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兩人結婚,又離婚。那個女人歇斯底里地給市局寫信,揭露了叔叔之前工作中的一件事情,叔叔於是被轉爲內勤,開始被調查。之後叔叔辭職,下海做了商人,之後有些故事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我只記得,其中叔叔爲了避難曾到墨西哥躲過一年,在那裏和人開了一箇中餐館,但是後來那個人翻臉,不給叔叔任何回報。叔叔回國後認識了我現在的嬸嬸,兩人結婚,定居上海。

叔叔去了上海後,他原來在北京的書櫃就變成了我的資產。《變態心理學》、《兒童犯罪心理》、《痕跡檢驗學》、《犯罪現場勘察》等等等等。再後來我開始看美劇CSI,之後是Criminal Minds,之後我報考公安大學痕跡檢測專業研究生,還有其他的一些故事,但是關於我自己這些,我真的不願提起,也不能,不允許。

《心理罪》登陸豆瓣後不久,出現了一批註冊後僅僅寫了此書一篇評論,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動作的ID,引起了包括我在內的一些人的懷疑,認爲是炒作。後來某同行來信向我說明,我慚愧地寫了一封長信解釋,並試圖讓對方瞭解,可是系統問題,郵件消失,懶得再寫。但還是買書,並在忙完手頭的事情後,連夜讀完。

典型的犯罪心理學衍生小說。從文中大量關於犯罪心理的分析記錄和模板樣文筆說明作者極可能是公安院校任職的教學人員或研究工作者。文筆細膩,但是並沒有敷衍的痕跡,沒有急功近利的表現,因此年齡應該在30歲以上,同時應該不是現任公安外勤人員。文中可以塑造的主人公方木低調,思維縝密,對於這種非學院派作者來說,一般主人公身上都會有些許自己的影子,因此考慮作者本人平時也同樣爲人低調,有部分好友,但在所在單位仍然是一部分人眼中的邊緣分子。文中部分例子,比如對世界盃的描寫,The Beatles音樂的引用等略顯生硬,明顯不是熟悉體育與文藝的人所寫,因爲爲中所說《Revolution 9》並不是The Beatles的正式專輯,可看出作者是未完成描寫而做的引用。所以此人很可能不喜歡看電視不喜歡長時間上網,但這一點不很確定。到小說結尾部分突然文筆變得十分囉嗦,場景也顯得牽強,可見失去了自己專長的犯罪心理和現場描寫後,作者對大場面的把握仍然略顯業餘,電影、喜劇的空間影響極大,特別是最後錄音筆的細節,實在牽強。最後,作者可能是一個抽菸抽得很兇的人。

犯罪心理畫像在國內還屬於非主流,不知道以後能不能成爲刑偵、勘察範疇內的一門固定技法。但無疑,《心理罪》從一部小說的角度來看,已經足夠吸引人。不過我不認爲這是一部懸疑,或者恐怖小說。這是一部非常典型的犯罪學作品,犯罪心理學作品。如果能拍成連續劇,會更好,但難度較大。

現在叔叔在南方自己創業,生活富足,家庭美滿。前些年,公安局領導聯繫他,想讓叔叔重回公安隊伍,“現在待遇很好”——當時是這麼對叔叔說的。叔叔拒絕了,叔叔說,我已經自由慣了,回去還聽你們的,我受不了。

我叔叔曾問我,這麼枯燥的行業,你怎麼又想進來?

我害怕我做出一個輕易地結論然後被人們恥笑自己狂妄、無知、天真浪漫,害怕被人們說是被各種小說、電影催生出來的狂熱份子。

我最後說的是,你要和你的同齡人相比,選擇你的優勢嘛。我的優勢,就在這裏。叔叔笑笑說,和我小時候看你時一個樣子。

  【篇二】心理罪讀後感

日復一日,生活的重複性我們本來就無從躲避,如何在這樣的單調中尋找屬於自己的快樂,其實才是最重要的。身邊好友,一直對我感嘆生活之乏味;自中學起,便已經開始在色情、恐怖還有所有與刺激相關的項目中尋找生活的不平凡。從開始的《午夜兇鈴》到現在的《人皮客棧》,我一直不明白,這麼多年些這東西竟沒有讓他感到厭煩。近日,他看到一本自稱是“中國第一本心理犯罪小說”的書,還極力讓我看上一遍。

盛情難卻,拿來讀完。只是心情之失落,有些出乎自己的意料。白白浪費幾個小時,何苦來?卻還是決定寫上幾行字,作爲曾經因爲這本書不愉快的見證。

個人空虛實在與生活本身無關。世界之大或者世界之小,不同人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感嘆。每天都有故事,“無巧不成書”,果真如此。前兩天公司搬家,兩邊貨梯同時壞掉,想不記住都難。而當好多朋友在閒餘時間沉迷於“張三丰與雅典娜的愛情故事”時,實在無語。

我猜這些人是在躲避什麼吧。現實太苦,生命難以承受;而書中人物之難,總是與己無關。英雄不是人人都能做得,而將自己想象成書中主角,卻是件極其便宜之事。比如這本《心理罪》中的方木。案情推理,智力與天賦缺一不可。做警察還好,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便足矣;而做偵探,若無想象及豐富知識,卻是不大可能。天才方木如何修得正果,不得而知,我只能說,角色設置之單薄,着實讓人不悅。

社會價值或者審美價值,總需一樣,我們才能給予相應認可。如王安憶之《長恨歌》,雖文字拖沓繁冗,卻通過一個女人的一生述說了一個時代的大背景;或如張愛玲之隨筆,社會意義不大,文字之精巧,也令人歎爲觀止。而此書,無論從結構、文字還是情節上,總是讓人有些不耐煩。

這本書試圖通過不同案例來塑造方木這個“天才偵探”,也試圖在整本書的敘述中穿插一些過往,來解釋我們所需要弄明白的問題。但是這些flash-back,太隱諱且不精彩,我看不出回放的情節與整本書的節奏有什麼關聯。作者在設計情節的時候,功力明顯不夠。這裏有人被害,那裏有人被害,孤孤單單的案件之間沒有什麼交叉,而方木神通廣大,卻總能因爲小小的線索找到罪犯——這些線索是我們讀不到的。作者自娛自樂,倒也有些意思。此類小說,本就應以冷靜的筆觸刻畫殘酷。畫面感我們着實需要,而作者更應該做到的是通過對畫面的描述形成一種緊張的氛圍。“自己嚇自己”,纔是懸疑小說的'最高境界。如果我們只需要一些血淋淋的場面,只需要到網上搜索“謀殺”二字即可,滿眼的血污,豈不比這些字的衝擊力來的大些?於是,尋找刺激的沒了刺激,想玩一玩推理遊戲的,沒了機會。空留餘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