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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雷鋒的故事》有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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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爲了追求快樂而生活在世間,而不同的人,獲得快樂的途徑也千差萬變。有的人,認爲享受就是快樂,他們認真、踏實地勞動者。有的人,卻認爲傷害別人是一種快樂,他們做着損人利己的事,以刺傷別人的快感爲快樂。有的人,認爲幫助別人,做了有利人民的事,就是快樂。他們這一種助人爲樂的精神是社會所提倡的。雷鋒叔叔就是這樣一個人。

關於讀《雷鋒的故事》有感1000字

翻開《雷鋒的故事》,細細瀏覽着。當我看到雷鋒因僅僅三年之間就有四位親人相繼離開,而被地主婆欺壓時,不禁的將來捏了把汗;當看到小雷鋒在黨的幫助下上學、成長時,心底的一塊石頭落地;當看到雷鋒堅持不懈的努力,終於入黨時,讓我心中歡呼雀躍;當看到雷鋒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悄悄縫補戰友的衣服,令我感動之至;當看到雷鋒爲幫助隊友指揮倒車而被晾曬衣服的`粗木棒砸中太陽穴,而不治身亡時,我不禁在心中吶喊:“雷鋒叔叔,你是我們永遠的好榜樣!”

讀完了這本震撼人心的《雷鋒的故事》後,原本對雷鋒叔叔模糊的印象,變得深入。讓我真正地感受到了一個積極上進、光榮愛黨、助人爲樂、無私付出的軍人叔叔站在了我的面前。

說到樂於助人,無私付出的雷鋒精神,這讓我想到了繼承雷鋒精神的人——義工、志願者。只要在大街小巷中,隨處可見的穿戴着紅馬甲的叔叔阿姨們,他們就是義工。他們身上志願服務的精神,不取回報的態度,讓我們從他們身上處處看到了雷鋒的影子。

但並不是在每一個人身上,雷鋒叔叔的精神都能得到完整的發展。有一些人,他們會爲了“做好事而做好事”,或是爲了達到某一種效果而去做好事,大大地忽略了雷鋒叔叔“做好事,不留名”的志願精神。

這讓我回想起一、二年級時發生的一些事。那時學校里正在舉行“文明班級”評比活動。其中要怎樣才能讓表現突出,得到榮譽稱號呢?學校提出要以“拾金不昧”爲主旨:如果在校園內撿到貴重物品或錢,要上交到德育處尋找失主。“拾金不昧”者可以爲班級加分。雖說是貴重物品,但同學們撿到一些筆、本子或幾元幾角錢也會積極地上交登記。這樣一來,校園不少東西很快就找到了失主。

讓我記憶深刻的是在一次下課時,有一位同學的紅領巾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我本來可以撿起那條紅領巾,只要快步上前,把它交還給失主,就可以免了那一位同學許多麻煩。可能是因爲榮譽感在作祟吧,我並沒有像想的那樣去做,而是匆匆地撿起那條紅領巾,把它交給了德育處。

現在,看了《雷鋒的故事》後,不禁笑自己小時候太可笑。如果當時見到同學掉了紅領巾,只要輕輕地提醒他一句,又怎會讓他麻煩地來回認領呢?我之前那一種“爲了做好事而做好事”的想法與行動,不就失去了學校原本發揚雷鋒精神的本意嗎?

我們要像雷鋒叔叔一樣,處處爲身邊的人照相,時刻不忘別人對自己的好。助人爲樂不能只是一句口號,要從靈魂深處去體會助人爲樂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