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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計劃範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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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居民住房。統一規劃,採取統規統建、統規自建等建設方式。農牧區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要按照保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則,按每戶80平方米的標準滿足農牧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面積,併爲今後農牧民自我改善住房條件留有餘地。按照當地的抗震設防要求,科學確定建築結構形式,確保建設質量,滿足安全適用的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根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習俗,爲農牧民提供多樣化、有特色、不同規格的住房設計式樣,供農牧民選擇。城鎮居民住房的恢復重建,要按照城鎮總體規劃的要求,優化空間佈局,完善配套設施。按照房屋受損程度鑑定結果,凡是能夠維修加固、符合安全條件的住房,要抓緊開展維修加固工作。對倒塌和嚴重損壞的住房進行重建。同時要加大廉租住房的保障力度。居民小區和居住組團要相應配套建設服務設施。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計劃範文

(二)公共服務設施。教育,以義務教育爲重點,高質量地恢復重建中小學校,合理調整學校佈局,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建設。提高農牧區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能力。加快發展農牧區學前雙語教育。辦好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根據國家教師編制規定,配置合格教師和職工,建設教師週轉住房。衛生,全面恢復州、縣、鄉、村四級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恢復重建州縣兩級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食品藥品檢驗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以及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加強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應急處置能力。統籌民營醫療機構恢復重建。加強中醫和藏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扶持藏醫藥發展。同時,加強重建期臨時醫療衛生服務。文化體育,恢復重建州、縣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及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社區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災區廣播電視功能及新華書店、藏文圖書出版印刷等廣電文化工程。同時,恢復重建民族傳統體育場、高原訓練和羣衆健身設施等體育設施。就業和社會保障,恢復重建州、縣、鄉鎮(街道)、社區(行政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及信息系統,提供涵蓋就業、技能培訓、人才、社會保障、爭議調解仲裁服務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務。同時,實施就業援助工程,解決災區勞動人口的就業問題。社會管理,在做好民生工程恢復重建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建設標準和人員編制實施,整合資源,集中建設,共建共享,厲行節約,恢復重建各級黨政機關、政法機構、監督監管機構的辦公業務用房,以及黨校教學、幹部週轉用房。恢復重建公檢法司、消防、人防設施。同時,統籌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爲村級組織辦公、黨員教育、社會事業、警務等提供統一共用場所。

(三)基礎設施。交通,加快乾線公路恢復重建,構建“一縱一橫兩聯”生命線公路通道,建設通縣二級公路,提高至公路建設等級和保通能力。全面修復農村公路災損路段,恢復建設便民橋樑,並修復重建客貨運站場等設施。儘快修復巴塘機場受損設施設備,提高機場吞吐能力和航空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實施青藏鐵路相關站場貨運設施配套完善工程,加強恢復重建物資運輸保障。恢復重建郵政業務用房及相關設施,保障和提高郵政服務能力。水利,恢復重建、稱多、囊謙三縣農牧區水利灌溉設施及配套設施,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結古鎮及加強其他縣鎮防洪工程和重點河流河道整治。加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提高水源涵養能力。恢復重建水文、水保設施,提高水文、水保監測能力。能源,恢復完善災區供電網絡,建設地區六縣電網互聯工程,並儘快開展與電網主網互聯工程的前期工作。修復重建受損小水電站及農牧區小水電設施,新建查隆通、查日扣等水電站,增加有效電力供給。推動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修復受損光伏電站設施設備,新建併網光伏電站,提高新能源供應水平。抓緊建設過渡期應急燃油機組。組織做好災區煤炭、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調配及相關設施配套工作,及時保障災區恢復重建階段生產生活用能需求。通信,按照資源共享、先進實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衆通信網的恢復重建,加快交通運輸線路214國道、308省道沿線通信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加強應急通信能力建設,推進網絡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提升通信服務水平和災備應急能力。市政設施,建設結古鎮道路及公共交通系統,加強供水、排水、通信管網、通信基站等設施建設,推廣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供熱。配套建設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必要的民用液化石油氣儲配設施,實現市政公用設施全面覆蓋。按照標準設置緊急避災場所和避災通道。加強其他城鎮道路改造,加大水源設施及供排水系統建設力度,配套建設污水、垃圾處理及儲配氣站等設施。支持村鎮垃圾處理和環衛設施建設。農牧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農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同時,恢復重建村莊和定居點通水、通電、通路、通信及必要的防護等配套設施,並實施鄉村清潔工程。

(四)生態環境。生態修復,進一步加強三江源、隆寶自然保護區保護和建設力度,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治理相結合,繼續推進退牧還草工程,逐步恢復林草植被,修復生態系統功能。環境整治,加強水源地保護,開展城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環境整治,保障飲用水安全。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固體廢棄物安全處置力度,加強資源回收利用,加快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建設,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恢復重建環境監測設施,建立完善的環境監管體系。土地整治,加強對因災受損土地和重建過程中的臨時用地的整治,恢復畜牧業和種植業綜合生產能力。災害防治,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及地質災害調查,及時開展城鎮及重要公路沿線泥石流、山體崩塌、滑坡治理。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和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提高災害預防和緊急救援能力。加強基礎測繪工作,恢復建設測繪基準基礎設施,開展基礎地理數據生產,建設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高測繪應急保障能力。

(五)特色產業和服務業。農牧業,推進良種繁育體系、養殖基地和養殖小區建設,恢復重建畜用暖棚、貯草棚。推廣優良新品種和新技術,加強青稞、馬鈴薯、溫棚蔬菜、中藏藥材生產基地建設。在適宜地區建設高標準日光節能溫室,逐步提高蔬菜自給水平。修復農牧業生產設施,因地制宜發展高原優勢特色農畜產品,積極發展生態農牧業,穩步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統籌安排農技、畜牧獸醫、動物疾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和草原、農經、農機、農產品質檢、農業有害生物預警等農牧業服務設施,以及農牧業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旅遊業,圍繞“一區四帶”旅遊佈局,恢復重建重點旅遊景區景點。改善重要旅遊通道交通條件。建設旅遊安全應急救援系統,修復旅遊服務設施,提高旅遊服務水平。充分利用歷史文化、民俗風情、高原自然風光等旅遊資源優勢,加快旅遊業的恢復與發展,將建成中外有影響力的`旅遊目的地,使旅遊業成爲當地重要的支柱產業。市場服務體系,優先恢復重建保障災區羣衆基本生活的商貿流通服務網點的基礎上,建設區域商業中心、批發(農貿)市場、屠宰場及各類專業店、專賣店,完善市場功能。優化城鄉服務設施網點佈局,恢復重建餐飲、住宿和加油站等設施。加強現代物流配送設施和信息網絡建設,提高商貿、物流服務水平。恢復重建省州縣糧食儲備庫、質檢中心和糧食加工廠,建設肉類、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儲備倉庫。恢復重建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及保險業分支機構,支持農村信用合作社、供銷合作社聯社恢復重建,方便羣衆生產生活,爲災區經濟發展提供支持。特色加工業,積極發展肉、乳、青稞等產品加工,在保護生態和資源的前提下,發展冬蟲夏草等藥用生物資源加工生產,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民族佩飾、服裝、特色傢俱、家飾等民族特需品生產恢復,滿足羣衆的生活需要。做好唐卡、佛像、石刻、剪紙、羊皮畫、編織、藏繡、藏毯等宗教用品和特色旅遊紀念品的生產加工,繁榮民族工業,帶動羣衆增收致富。根據當地災後恢復重建和經濟發展,優先恢復建材生產企業。加強廢舊建築材料、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生產新型節能環保建築材料。規劃建設綠色產業聚集區,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

(六)和諧家園。人文關懷,設立社區服務站、社會工作站,實施心理康復工程,醫治災區羣衆心理創傷,促進身心康復。實施弱勢人羣特殊關懷工程,增強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優撫安置服務能力。扶貧開發,扶持貧困村、貧困戶建立綜合性農貿市場和專業市場,多渠道增加受災農牧民收入。有計劃地實施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扶持產業發展。對青壯年勞動力進行“雨露計劃”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貧困羣衆自我發展能力。文化遺產保護,對國家級、省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實施保護性清理、維修加固和修復重建。維修加固和重建受損的博物館、文物庫房、文管所。培養民族民間文化傳人,加強卓舞、依舞、民歌、安衝藏刀鍛制技藝等的傳承。保留必要的地震遺址,建設紀念設施。宗教設施,恢復重建87座損毀宗教活動場所、寺院配套設施及宗教教職人員生活用房、州佛教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