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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聞觀後感範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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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任何違法的人或事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下是關於《法制新聞》的觀後感範文四篇,希望對同學們有幫助!

法制新聞觀後感範文四篇

  篇一:《法制新聞》觀後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會是什麼?是生命。血的悲劇告訴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真正做到“關愛生命”。

今天,老師帶我們看了《學法律、知權利、會防範、懂禮儀》的宣傳欄。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發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離不開交通,同時也離不開安全,因此,我們就要處處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假如我們不遵守規則,交通事故就猶如一顆定時炸彈,躲不過,便會喪失寶貴生命。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還有那些不守規則的司機,自由放縱的行人。輕視,疏忽,大意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

曾經有這麼一則報道,一個四年級學生在路邊拍球。不小心,球滾到馬路去了,她跑過去撿,一輛車迎面駛來,便毫不留情從她身上扎過去了,就在這短暫的一剎那,她喪失了寶貴的生命。十載歲月,父母嘔心嚦血撫養成人,而就在瞬間即逝,難道這是一個人的命運嗎?不,絕不是的。命遠給每個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視乎你怎樣去面對,怎樣去珍惜。

一些中學生,出現了因思想,心理,行爲的偏激引發傷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無法走出失去親人所帶來的痛和悲。同學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問題上,我們必須防範在先,警惕在前。

同學們,我們要讓交通安全的警鐘長鳴,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篇二:《法制新聞》觀後感

法律是神聖不可觸犯的。他是正義之火,是光明戰士,是慈祥的老人,還是嚴厲的智者。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們的社會才得以和諧穩定的發展。因此,我們要做一個知法、懂法、用法的人。然而,在社層上不法分子卻屢見不鮮。

有一天,我在家裏看電視,又看到了這樣一則新聞:一個小偷幹了一會兒時候,就偷到了幾十萬元,他高興得不得了。過了幾天,他又偷人家的錢包,卻被一個人攔住了,這個好心人看他年紀輕輕,便對他說:“小夥子,你母親把你培養成爲國家的棟樑之才,如果她知道你幹這種偷偷摸摸的事,她肯定會傷心欲絕的。”可是這個人卻不屑一顧,反而用隨身帶的刀子把這個人給殺害了,然後逃之夭夭。當我看完這條新聞,心中對那好心人的遭遇而感到傷心,對那個小偷的行爲而感到氣憤,你這個小偷知道嗎?你這麼幹,不僅不會變成有很多銀寶的大闊老,還會終生坐牢的,這位好心人那麼熱心的幫助你,想讓你該邪歸正,你不僅不聽,反而將他給殺死了。也許,你爲偷得的錢而歡喜,爲逃脫罪行而坦然。這對你是件好事,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將永遠戰勝邪惡,到後來你將被判死刑怎麼辦?那時侯,又有誰會爲你而辯護?,我想,即使是你的老母親當她看到這一個不孝之子時,也不會上前去幫一把的。小夥子,你這麼大了,還幹這樣的傻事,你不覺得你愚昧透頂嗎?

我想:社會上像幹這壞事的人大有人在,他們或偷或槍或騙或燒或殺,有的甚至是忘記了歷史上可恥的“虎門硝煙”事件,幹起販賣毒品的勾當等等。這些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12月4日就是法制宣傳日了,在那時,我想向全世界人民說:“你們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定不要幹壞事喲!

  篇三:《法制新聞》觀後感

古人有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題記

今天班會課,老師給我們看了《法制教育》影片,我感觸甚多。

記得那個影片中有個女孩,名叫小女。她家境不好,父親早逝,母親則是一名街道清潔工,每月就以幾百元的薪水過日子。小女因此感到很自卑,很少和同學交流。其實,她不是不需要友誼,而是比別人更渴望友誼,但是她又害怕在交友過程中給自己帶來傷害。

一天放學,小女走出校門口,就碰到幾個小混混:“靚女,走,做我們老大的女朋友。”“我不要!”“走嘛,做我們老大的女朋友。”就在這時,一個人稱“豆丁妹”的人出現了,她拿出刀把那些小混混給逼走了。這讓內心渴望友誼的小女得到了很大的“溫暖”,她甚至認爲這就是友誼。

接着,“豆丁妹”開始叫小女去酒吧,但是小女以沒錢拒絕了她。可“豆丁妹”卻說:“沒事,錢算什麼,有我嘛!走,今天去酒吧好好開心開心。”就這樣,從沒進過酒吧的小女第一次進了酒吧。

到了酒吧後,“豆丁妹”的一些朋友便要小女喝酒,可小女拒絕了:“我不會喝酒。”“來,我替她喝。”“豆丁妹”說道。接着就把一杯就給喝完了。喝完後,她拉着小女說:“走,小女,我們蹦迪去!”可是小女卻說:“我不會。”“誰都有第一次的嘛,沒關係,我教你。”

在酒吧玩好後,已經凌晨兩點多了,這時,“豆丁妹”說:“都已經這麼遲了,小女你就別回家了,今天我們一起去‘狗仔’睡。”

就這樣,從沒半夜不回家的小女,第一次半夜不回家住在陌生人家裏。

自從小女和“豆丁妹”認識後,她們每次都去酒吧、KTV等高消費場所。很快錢就花完了,最後她們便去搶劫,最後被警察抓住了。當被警察抓住的時候,平常對小女很仗義的“豆丁妹”一口咬定是小女乾的。這才讓小女看清了“豆丁妹”——所謂的朋友!

這件事,提醒了我們交友要謹慎。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青少年時代是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青少年學生要認真學習《中學生守則》、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嚴以律己,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一個文明的新時代青少年。

爲了祖國美好的明天,望每個青少年都能遵守法律,成爲國家的棟樑!

  篇四:《法制新聞》觀後感

很久很久以前,聽到一個關於少年犯的故事,非常悲慘。曾以爲那只是故事,離我很遠很遠。今天,在校領導的組織安排下,我們全校師生觀看了法制教育片,才知道,故事裏的事,離我們很近很近……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不是一個抽象的名詞,不是一個漂渺的概念。它如此真實,無處不在,觸手可及!財產糾紛,故意傷害,過失殺人,侵權,遭遇假貨維權……

法制教育片裏的少年,也曾是祖國的花朵,也將是祖國未來的棟樑。然而,有些花兒枯了,有些棟樑朽了。爲什麼,爲什麼?說來讓人扼腕長嘆!那些擁有大好前程的少年,有的只是一語不合,便抄起刀子,舉起拳頭,狠狠地揮向朋友,同窗。其實,他們之間,並沒有不共戴天之仇。僅僅因爲話不投機,便闖下大禍,失去自己大好前程,真不值啊!

想到這裏,我不禁想起前一段時間鬧得網上網下沸沸揚揚的'藥家鑫事件。藥家鑫要是懂一點法律知識,以他的智商,是很容易在賠錢和償命之間作出選擇的。可惜,他枉爲大學生,居然一點法律都不懂,唉!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必須做的,就是把握好今生今世,不去浪費自己的生命。我們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我們沒有理由傷害它!如果我們做了錯事,失去了自由,甚至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那麼,我們的父母,將是天底下最最傷心的人!我從網絡上看到,藥家鑫的媽媽已經患上了抑鬱症,生不如死,多麼可憐的母親啊!

每一個人,都必須爲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一旦鑄成大錯,悔恨,自責,毫無用處。因爲,世上沒有後悔藥可買。很多時候,犯罪只是一時衝動,如同法制教育片裏的那些孩子。所以,當我們遇到矛盾,火冒三丈的時候,一定要抑制住自己的衝動。切記,衝動是魔鬼!

同學們,讓我們自尊自愛,慎重交友,並且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我祝願,藍天之下,所有的青少年,都能健康茁壯的成長!

我祝願,陰暗骯髒的監獄裏,永遠都不會有青少年那稚嫩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