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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心得體會(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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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對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時,寫心得體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樣就可以總結出具體的經驗和想法。但是心得體會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政策法規心得體會,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通用13篇)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1

對教育政策法規的認識,大多數人會標籤爲枯燥、條條框框。但在許老師的圖文並進,案例視頻下,我們對新教師的職業標尺有了明白的認識:從獨角獸的公平正義講到了爲什麼要爲教師職業樹立職業標尺;從範跑跑講到了生命健康權的選擇;從笛卡爾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吳非老師的《不跪着教書》和萬偉老師的《教師的五重境界》講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學法,也要有自己的認識和思考;從中信高級工商學校高振東校長講到了要關注學生的整體生命成長;從懲戒和懲罰的區別講到了管理學生要適當、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無規矩不成方圓,政策法規是國家發展的標尺,同樣,教育政策法規更是教育發展的標杆。俗話說“教師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師這個職業,本身就受到很多社會道德的約束,但是,對一個新教師來說,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師的一些自以爲合理的“措施”,給學生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比如讓搗亂的學生坐在廁所門口,這像是在懲戒他,但坐廁所門口和不搗亂這兩者之間並無科學關聯,卻可能讓當事的孩子受到同學的嘲諷,旁觀的學生學會了“看笑話”。這個案例像一面鏡子,讓我反思該如何更有效地運用懲戒權。

在許老師的影響下,當天晚上,我就看了電影《地球上的星星》,這個電影講述了一名患有閱讀障礙的小男孩,在經歷了學習的挫折,老師的責罵,家長的不理解下,被迫轉學。在新學校新美術老師尼克的細心幫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於“世界從來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作爲教師,擁有這樣的一雙眼睛,應該是必須的。但是,怎麼做到呢?

尤其當面對每個班八十個學生,如何用適合每個人的方法教育他們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教育是不允許悲觀思想的,智慧的老師會努力挪開教育路上的絆腳石。一百個讀者,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不一樣的老師看到的學生,也會是不一樣的。

我是一名新教師,渴望擁有一雙智慧的眼睛。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2

爲了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領導幹部及全體工作人員積極響應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的號召,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宣傳部的具體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學習了幹部選拔任用及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法規。通過紮實深入的學習,廣大領導幹部及全體工作人員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及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了認識,明確了責任,決心以實際行動確保黨和國家關於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及監督管理各項政策法規的落實,促清風、揚正氣,提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選人用人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根本保證

國以人興,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選好人、用好人,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根本保證。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培養造就大批優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把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作爲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一個重要方式,以黨內條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體現了在幹部選任機制上引入了競爭擇優體系,進一步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有利於促進領導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爲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開闢了新的途徑,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機和活力。在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的過程中,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大力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是確保黨的選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實的保證。

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以靠得住、有本事爲標準,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按照《幹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客觀、準確地衡量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作風、領導能力和業務素質、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工作實績和羣衆公認程度以及廉潔自律情況等各個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質好、專業文化水平高、組織領導能力強、政績突出、羣衆公認的幹部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

三、堅持以科學的標準評價人,大力選拔符合黨和國家建設事業需要的"健康人"

落實《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及各項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政策法規,就要做到在實際工作中,一是要堅持以德選人,加強對幹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選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時一事爲標準,而以一個相對較長時期的綜合表現爲評價;不以平時表現爲重心,而以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率爲要求;不以其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的表現爲依據,而要全面瞭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個領域的綜合表現。二是要堅持選拔綜合素質高的人,注重潛質,大力選拔實踐經驗豐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幹部,特別是要提高選拔在現實工作中涌現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堅持以實績爲先,注重選拔有真本領的人,要提高政績區分能力,大膽提拔政績突出的領導幹部,防範政績平平、慣於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領導幹部隊伍。四是要堅持走羣衆路線,注重選拔羣衆基礎好的人,以羣衆的評價作爲衡量一個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素質高低、作風好壞、政績突出與否的重要標準,積極落實羣衆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積極加強後備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嚴把幹部選拔任用推薦考察關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積極構建競爭擇優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形成一個既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又有利於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科學機制,這是我們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要克服"重成績、輕實績"的現象,要以開放的人才觀廣攬人才,擇優錄用,要建立一支素質優秀、數量充沛的後備幹部隊伍,不斷優化黨政領導班子結構。

在幹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質好、原則性強、業務熟練的同志爲核心,全面掌握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等各個方面的綜合表現。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幹部,不搞臨時動議,始終做到組織部門不考察的不上會,考察時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研究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

五、創新機制,積極構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

《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各項制度互爲補充,各有側重,配套銜接,初步構成一個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把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範圍,置於嚴格的監督之下。我們要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按照與時俱進的觀點,積極創新干部選任工作監督機制,有效防止幹部選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做好乾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就要充分發揚民主,多渠道、多側面、多方式地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認真落實好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制度的制定實施,是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一項創新性的重大舉措,反映了全黨同志的願望和人民羣衆的期待,體現了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先治官的堅強決心,必將推動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開、更透明的軌道前進。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3

自去年12月份以來,市局機關開展了法律法規政策學習教育活動。陸續學習了《專賣法》、《合同法》、《刑法》、《勞動合同法》、《會計法》、《行政訴訟法》以及省局李局長講話、上級通報、省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知識和行業制度、上級文件精神,通過不斷認真的學習、仔細的領會,我在法律法規的掌握上、在上級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進一步的提高和認識,對我今後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性,現將我本人的學習體會作以大家彙報,不妥之處,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法律法規、行業制度的學習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自參加工作就一直在審計科做一名審計員,審計工作專業性強,同時涉及面廣,但無論是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工程審計,還是日常的審計監督活動,都需要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爲依據而開展。例如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過程中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也必須引用具體法規制度條款予以定性。再如建設工程項目審計,不僅要掌握工程量計算規則、計價規則,而且要從項目的立項批覆、招投標、施工、以及竣工結算全過程監督中所涉及的法規制度都要掌握和運用。可以說,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是審計人員判斷的唯一標尺,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執行依據,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基本功。隨着行業的不斷髮展,各種經濟活動也會更加多元化和複雜化,審計工作面臨的新任務、新情況和新挑戰也會層出不窮,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審計人員,在熟練掌握審計專業知識的基礎上,更要及時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規知識儲備,做到行業制度瞭然於胸和融會貫通,並與工作實踐、經驗教訓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新要求,保證本職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創新發展。

二、對法律法規、行業制度的遵守貫穿於工作的每一環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斷深入推進,我們菸草行業運行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法律制度去規範,因此我們每一個菸草人都要牢固樹立法律觀念,做任何工作或處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沒有按法規規定程序辦理,要將法制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形,自覺做到依法、守法。我們要在認真學習和紮實掌握法律知識的基礎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統一,用學到的法律知識、行業制度和黨的方針路線指導我們的工作和行動,將遵守法律制度貫穿於我們工作和生活的每一個環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開展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面整頓工作作風,期間,不少“老虎”“蒼蠅”紛紛落入法網,這完全是因爲他們不知法不懂法嗎?不是,是他們從內心並未真正樹立起法律觀念,對法律存在僥倖心裏,被私利和貪念衝昏了頭腦,而最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比如上個月發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業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間飲酒,且醉駕已入刑,也正值行業上下嚴查作風紀律期間,如此頂風違紀,是他們不知法不瞭解工作紀律嗎?不是,是他們始終未嚴格樹立起法律觀念、紀律觀念,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給自己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爲戒,牢固樹立法律觀念,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心懷敬畏,令行禁止,做一個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這不但是對企業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三、進一步對法律法規、行業制度融會貫通,提升業務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過此次學習,我強烈的感到自己對法律法規知識掌握的嚴重不足,對一些法律條款的認識不深入,理解不透徹。平時大多關注於審計專業知識和行業制度,對一些相關法律法規未能認真系統的學習,工作中時有現用現學的情況。認識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學習的緊迫感隨之而來。下一步,我將繼續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和行業規章制度,着重加強對審計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具體條款的理解和掌握,並努力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學用相長。在審計工作中,正確引用法規條文,避免審計定性和評價不準確、適用法律法規不恰當等情況,促進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的規範化,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工作水平,保證審計質量,爲領導的經營決策提供詳實有力的依據,爲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4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這段時間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爲範”。對於接受能力差的學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此次學習我收穫很大,首先認識到作爲一名任職在教育崗位的我,必須時刻充分認清自己,要知道自己爲什麼要選擇這個職業,我最想爲誰服務;其次我要正確把握好自己的現在,未來。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潛能,利用好寶貴的時間,不要虛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選擇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會上,把自己的知識奉獻給學生,奉獻給社會。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爲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讓每一個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工。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爲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

通過對這些法律法規再次學習,讓我感到依法執教是一件不可忽視的事情。在教學過程中,我們難免有時對學生說話不當。因此,我們在平時要多注意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有意識的剋制自己的行爲,以免對學生和自己都造成傷害,保護學生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同時,我們也要正確引導學生,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使師生關係更加和諧。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後,無愧於教師這一稱號!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5

雖然多年來一直未間斷從事高校教育,卻對高校教育的政策與法規知之甚少。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國高校教育政策的特點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體的法規政策,並瞭解和掌握了當前的現狀和熱點問題。同時,通過一個個具體生動的真實案例,也使我對這些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有了較爲清晰的概念和預見。這些知識,對於我們今後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依法治教,科學辦學是我國進入法治社會進行教育活動的重要準繩,在平時教學活動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國家政策與法規相聯繫,並注意法律―政策—道義不同層次的靈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認識水平和覺悟。並自覺探究新時期下教育教學改革新思路,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發展方向,並同實際聯繫起來,爲自己所從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貢獻。

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教育法學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在這個部分,闡明瞭教育法學的相關概念,以及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其存在的目的是爲政策、法律的正確制定和實施提供理論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學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

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

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

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在這個部分,主要明確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1、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

2、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覈,培訓等;

3、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如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在這個部分,主要對於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針對高校領域常見的法律糾紛,以及相應的權利救濟問題

在這個部分,通過一個個常見的熱點問題和法律爭議的真實案例,生動的展現了當前凸顯的主要問題以及高校教育與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不足之處,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也有了較爲清晰的思路。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不光要傳道授業解惑,還應恪守紀律,對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高等學校作爲國家的人才“生產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其基本秩序。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育政策與法規有了更多的瞭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後應當怎麼做好職業教育工作。此外,在學習當中,還進一步認識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認真學習各種教育理論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化、規範化的軌道,不斷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依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爲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6

聽了《教育政策法規》這一課程的專題報告,我瞭解了各種各樣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更新了教育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還深刻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終生受益的。

通過學習《教師法》,我知道了教師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職業道德;爲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學領域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意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等等內容。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以學生爲主體,以教師爲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成學生成長成才做爲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臺,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這對老師日常管理學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細緻的要求,顯示出了老師的責任與義務。

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質。在教學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澆灌。在教學組織中要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熱愛學習。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爲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課。作爲教書育人的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學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的人。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7

我有幸參加了縣組織的中學教師教育法律法規全員培訓,在這次培訓中,認真聆聽韓博士的講座,又一次讓我的思想和心靈受到了淨化,得到了昇華。法律法規的制定爲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

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從而爲自己以後學習與提高的道路指明瞭方向,最重要的是,讓我們老師對教育事業充滿了激情、鬥志與信心,現在,我想談談我今後的努力方向:作爲一名老師,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學習。

對於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這些都是我們平時在大學裏接觸不到的。從名師的言語之間無不感到他們對學生無私的愛。在學習中,應該以表揚爲主,我們面對的是高中學生,雖然他們有一定的基礎,但是他們仍然需要教師從生活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並以微笑來鼓勵他們繼續發展,讓他們能夠儘早的適應學校生活,提高他們對學習的興趣。

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入他們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談心,幫助他們查找“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爲一種傷害。

在實際生活中要給給予學生獨立思考的機會,刻意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誠心誠意地歡迎學生的質疑和挑戰。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爲人之“道”。

作爲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爲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我們的教育事業走向輝煌。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8

隨着時代的發展,社會需要全方位的複合型人才,學校作爲人才培養的搖籃,其作用是舉足輕重的,高校教師作爲人才的培養者,又肩負着人才強國的重任。作爲一名高校教師,應該嚴於律己,嚴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努力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分別從高等學校法律制度、高校學校教師法律制度、高等學校學生法律制度、學業證書制度和學位制度、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辦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辦學法律制度七個方面探討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學習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對於每一位高校教師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從高等學校的類型、高等學校的設立、變更與終止、高等學校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高等學校的章程和高等學校的內部組織機構五個方面闡述了高等學校法律制度。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高等學校作爲以社會公共利益爲目的的社會組織,經法律、法規的授權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和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高等學校在社會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學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問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自批准設立或登記註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高等學校具有法人資格,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但是,社會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決定了高等學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應的權利(權力)和義務,對其不同性質的行爲主體所做出的行爲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主要從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職稱與聘任制度以及高等學校教師常見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進行了綜合性的概述。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教師必須從教於各級各類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社會責任能力。主要體現在:

(1)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主要體現在高等學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經審批機關審批。

(2)高等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爲社會活動的參與者,有義務接逐級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高等學校是以行政複議申請人的身份進入行政複議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學校同時作爲行政主體,在依法享有並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是通過教師所享有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表現的,而法定的權力與義務直接來源於法律對教師身份的確定和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由於目前我國高校教師的身份與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確規定,加之處於轉型期的高教體制,都對教師的權利義務有直接的影響。高等學校教師既不是特殊公務員,也不是自由職業者,在現階段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員,擁有獨特的權利義務,其職業具有公益性質。國家應弱化對教師的人事管理性,增強行業自律性管理。對高校教師的救濟保障主要是通過教師申訴制度解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從高等學校學生法律地位、權利和義務、高等學校招生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學校學生常見法律糾紛及救濟進行了論述。學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國家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規定條件具有或取得學籍,並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學生是指在高等學校中和各級高等教育機構中接受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教育並取得一定學歷的人。學生是教育活動中最廣泛、最活躍的主體。隨着高等教育的發展,高等學校學生的入學人數增加、學生的身份複雜、學生年齡增長、當代高校學生出現如下特點:

一是學生家庭結構複雜化;也就是高校學生來至不同階層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賦予了學生不同的價值觀。

二是大學是社會的一部分。在大學校園這樣一個簡單與複雜、純真與成熟並存的環境中,大學生作爲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正處在人生的轉型階段,他們渴望社會、渴望實踐、渴望成長,卻脫不了學生的稚嫩和單純;他們急欲表現自尊、自立、自主,卻往往在關鍵時刻不知所措。由於現在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對人才的需要標準已經發生了變化,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爲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

三是大學生的特殊地位來說,當代大學生處在信息、知識、潮流的最前沿,對國家政治、社會利益導向極其敏感,懷着一腔熱血和獻身國家、獻身社會的雄心壯志,準備憑青春和精力在社會建設事業中大展身手,作爲國家未來的接班人和掌握先進知識和技術的知識分子,其地位和權益更應得到重視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確了學生受教育的基本權利、確保學生合法權益。學生享受了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獲得獎學金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權及組織和參加學生全體權6項教育權利,據此,學生擁有了實體制權利;其次,從以"教師"爲中心到以"學生"爲中心;管理和教學均以"學生"爲中心,高校明確規定學生要遵守學校管理制度、遵守學生行爲規則等,在這種環境下,高校是權力的主體,學生是義務主體,服從學校管理師學生的義務。第三,高校與學生權利與義務關係平等;大學生的身份逐步轉變爲自主人員,高校與學生的關係相應地從管制與被管制演變爲相對平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權責明確、依法究責。

第四章從學業證書與學位制度進行重點論述,學業證書是指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在該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正式註冊參加學習並完成規定學業的受教育者頒發的書面憑證。簡單地說,學業證書就是受教育者按規定完成相應學業而獲得的憑證。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階段、一定範圍和程度的知識和技能的學習,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教育標準。

學業證書制度是保證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進行、保證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獲得某種學業證書,通常是個人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或從事相應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用人部門選拔和錄用人員的重要依據,學業證書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9

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以教育法學爲基礎,教育法學的研究的主體是教育體系,教育法學以馬克思主義、教育學理論、政治學爲理論基礎,通過社會調查、歷時考察、比較分析、個案研究的等方法發現教育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把問題反饋給國家教育部門,教育部門通過制定新的法規不段的完善我國的教育政策法規從而推動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到目前爲止我國制定15部相關來完善我國教育法規。

在高等學校教育法規中高等學校、教師、學生的地位、權利、義務是本書的重點。

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

在以前我對高等學校的地位一無所知通過學習我知道了,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等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並且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變遷,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學校,是計劃體制的一個縮影。作爲國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實際上具有一種類似國家行政機關的性質。第二階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學校體制改革。這一時期學校的法律地位雖然有了諸多細微的變化,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仍然具有典型的強制性和計劃性特徵。第三階段是1995年以後的教育體制改革。確立了學校的法人地位,賦予了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法人資格,使高等學校真正擁有了自主辦學的實體地位。

高等學校有相應的法律地位也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教育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2、招收學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3、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4、管理和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費用,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活動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同時,《教育法》具體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2、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3、以適當方式爲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瞭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4、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依法接受監督。

高等學校的教師和學生

教師和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在教育法規中對這兩個主體也着重提到。教師教書育人,爲社會培養人才。教師個人素質對學生的影響十分的大,從而教師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還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在教學中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教師也有相應的權利如接受培訓等。

學生作爲教育體系中最大的羣體,也是教育法規的主要對像,但隨着我國教育的發展現代競爭激烈的社會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爲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待遇和機會則正是大學生自立、自信、自強的體現。法規就應更加註重大學生在個性方面意識的配養和在傳統文化的教育。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我校主要從事的是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職業教育是給學生從事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隨着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發展需求來看,教育結構應適當的調整,當前應加大職業教育的發展。我國的職業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職業培訓和職前培訓。對小學、初中、高中後未能升學的青少年進行就業前培訓,提高其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有利於發展生產。通過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銜接、共同發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

成人教育的是學校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延伸,是終身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職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們受基礎教育;使受過不完全教育的人們補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使已經受過相當教育的人們充實新的知識;使任何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興趣,進行學習,發展個性,增長知識才能和道德修養。

綜上所述,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必須對高等學校的政策法規有個清醒的認識,只有有了這樣的清醒認識,才能更好的傳授知識、培養人才。教師是一個不斷學習知識、不斷傳授知識的職業,作爲一名教師應時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實基礎。同時兼備教師職業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識,這樣才能做到合格,無愧於心。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10

在高等學校法律制度的這一章節中,詳細的闡述了高等學校的權利:自助管理權、教育教學權、招生權、學籍管理權利、頒發證書權、聘任權、管理財產權、拒絕干涉權、以及現有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同時還包括將來制定的法律、法規所確定的有關權利。同樣的,學校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高等院校作爲當代的"象牙塔"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如遵紀守法義務,貫徹方針義務、維護權益義務、提供情況義務、合理收費義務、接受監督義務。只有將權利和義務相結合,高等教育才會高效率,從而讓高等院校經得住時間的考驗。

作爲高等院校的教師,身上有着"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所以爲了我國國民教育的持續的發展,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提高教師的教學質量就逐漸顯得越發的重要,只要教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經濟地位得到相應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熱,才能讓高等教育的學生在社會上立足,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教師有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報酬待遇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權利。同時教師作爲學生和社會連接軌道的一座橋樑,也有教育教學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的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的義務,明確的規定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更清楚的讓教師明白自己應該什麼,不應該做什麼,也讓自己的工作範圍得到相應的確定,這樣讓教師更加註重對學生的培養。

學校總的來水說是由教師和學生來兩個大的羣體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明確的規定了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那對學生的權益和責任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減少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這樣矛盾才能能到解決,找到一個調和點。高等學生的基本權利有獲得獎學金的權利,獲得公正的評價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的權利,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權利,這樣有利於增加學生的社會閱歷,豐富學生的業餘生活,對於學生來說這無疑是一個讓自己和社會接軌的方法。學生有組織和參加學生的團體權,這樣可以擴大學生的交友面,讓學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統的提升,但是學生的活動應該最憲法、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範圍內活動,接受學校的管理和領導。特殊學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權利如女生、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權利和義務從來對等的,學生在獲得相應的權利的時候,也應該承受一定的義務,養成良好品德,努力學習的義務,如果學生違反了學校的校規校紀也應該接受學校的處分。

讓我記憶猶新的是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建設策略,首先對與學生的管理制度,應該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讓學生從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幾個方式。讓學生的能力等到相應的結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辦法。實現高校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的統一,讓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不僅僅只是知識面的拓展,讓他們有自主選擇的空間。

雖然貴州的高校近幾年來有了很快的發展速度,但是和其讓省份的高校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這樣的差距不僅需要老師的共同協作,也需要學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指明瞭發展方向,也提供了相應的措施和解決辦法,這樣爲貴州省教育事業的發展也是一種機遇。

就我近幾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認爲目前就貴州的發展情況來看,在一些方面還是沒有達到相應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聽、輔修、間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夠完善,高等教師和高等學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較好。在學生的管理工作也作爲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我們學校也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爲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學,有來自貴州乃至全國五湖四海的學生,所以在某些問題上中作重心就應該有所轉移,例如在經濟困難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方面要適當的傾斜,要顧及到這一部分學生。

學校在學生的綜合素質等方面也特別的重視,我校培養出來的學生應該是適應社會的發展,在社會之中找到自己歸宿感,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而不被這個社會所淘汰,成爲社會的"棄兒"要讓學生成爲這個專業的"寵兒"。在社團方面學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視力度,讓學生自主發展,讓學生可以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從而找到一份屬於自己業餘生活的歸屬感。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爲一個高校的老師,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則,將《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落實到實際的生活中,在教學的規程中貫徹實行,這纔是學有所教,學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業中,爲貴州的教育事業儘自己的一點綿薄之力。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11

中國高等教育正處於蓬勃發展的時候,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也在不斷崛起。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辦學規模已佔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從高等院校的學生走進高等職業院校的老師,對高等教育有一定的瞭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之後,有着自己的對教育法、高校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高校學生權利與地位、高等職業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認識,自己的感想!特別是我所從事的高等職業教育有新的體會和收穫。

一、高等教育法與高等職業教育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國家的教育體系中的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學校作爲一個法律參與的主體在社會法律生活中的地位,兩者不屬於一個層面。兩者的聯繫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和決定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體現。

職業教育一般是指爲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從事工作的人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行培養和培訓的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就是指在高等教育階段的職業教育。職業教育的特點就是教學內容緊密結合生產崗位或者崗位羣的需求,注重實踐訓練,做到在校期間基本完成上崗的準備,學生畢業就基本上能夠直接上崗工作。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應用技術型專門人才。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具有的主要特點:以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爲根本任務;以社會、市場需求爲目標,以培養專業技能爲主線,來設計教學體系和培養方案,實訓、實踐教學在教學計劃中佔有較大比例;實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結合

二、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權利:對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有雙重身份,一是教師作爲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作爲教師所特有的權利,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獲得報酬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等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義務,教師也必須和任何組織和公民一樣遵守憲法和法律,也就是尊紀守法義務,教育教學的義務,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義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水平義務,行政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行政法律關係是指高校作爲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主體依據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管理時形成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還存在着民事法律關係,即平等民事主體(高校作爲法人、學生作爲公民)之間基於民事法律規範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這種法律關係中,高校以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對作爲相對方的學生並無概括支配、命令的權力,學生也無接受、容忍的義務,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學校因收取住宿費、爲學生訂購教材等事項而與學生形成的法律關係。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地位

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兩個發展方向、兩種教育類型,教育類型是由社會需要的人才類型決定的。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從大的方面來看,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發現和探索客觀規律,即研究科學原理的人才——學術型、研究型人才;一類是將科學原理應用於實踐,從而轉化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的人才——應用型、實用型人才。在把科學原理轉化爲物質形態的過程中,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一是將原理轉變爲具體的工程設計、工作規劃等;二是將設計、規劃等轉變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承擔第一階段轉化的人才,稱爲技術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同類型的人才要由不同類型的教育來造就。一般來說,學術型、科研型和工程型人才由普通高等教育來培養,而技術型、技能型人才則由職業教育來造就。其中的技術型、高級技能型人才一般由高等職業教育來培養。高等職業教育在類型上屬於技術應用型教育,而不是學術型、科研型、工程型教育。

高等職業教育在整個職業教育體系中處於龍頭地位,它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現階段,高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的最高層次,是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龍頭,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四、高等職業教育法律制度

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嚴格地說,是教育發展至近代才產生的,是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產業結構的變化、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社會的進步而不斷髮展。其中高等職業教育作爲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通過《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勞動法》和《教育法》等對其舉辦主體和責任作出了相關規定。由於《高等職業教育法》沒有出臺,高等職業教育只能依附於《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勞動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職業教育法》的規定,多是宏觀方面的條條框框和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實施步驟。另一方面,管理體制不順。管理部門關係不順,內部管理不順。職業教育要得以發展必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我過職業教育起步較晚,法律保障體系不夠健全,有必要借鑑外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我國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康莊大道。

五、要制定具體適用的法律法規

從立法層面建議完善或者制定相關的《職業教育法》,用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導職業學校與企業的合作,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政府、學校、企業在合作教育中的責任和義務,其中要對企業在參與,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性質做出明確規定使之細化,具體化、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建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問責制度,把是否參與職業教育納入企業領導考覈內容。對拒不履行職業教育責任的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方式。

制定相關人事法規,完善職業教育管理,現階段,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權主要在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權限相對不足,行業管理部門對於高職教育的發展有政府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爲行業管理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最爲密切,對企業用人的預測,企業崗位變化趨勢掌握得最爲準確,如能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職業教育中的積極作用。勢,必會給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辦學帶來巨大的推力。同時,要進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引進更多的企業高精尖人才參與學校的人才培養促進雙師結構教師隊伍的良性發展實現學校與企業更深入的合作作爲高等教育迅速發展、快速進入大衆化階段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其改革不斷深入,質量不斷提高,一個基本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等教育新體系已初步形成。高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職業教育是屬於高等層次的職業教育,是一種有別於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類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中具有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總之,作爲一名高等職業教育工作者,在傳到、授業、解惑的同時,更要擔負起提高民族素質,增強綜合國力的歷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業的偉大實踐過程中。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未來教學工作中必須要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樹立法制觀念、拓展法律知識、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加強自我修養,努力磨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職業教育教師,從而爲推進我國教育法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略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12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見,規矩對於一個人的成長甚至是一個民族的成長,是至關重要的。隨着我國教育法制的不斷建設和完善,作爲以教育法爲基礎法規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作用也日益明顯,作爲一名高教教育學的教師,應該嚴於律己,嚴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努力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師。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教師,應該要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一個透明清晰的認識,只有這樣,作爲教師的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傳道授業解惑以及培養人才。教師也要具備可樹性,知識的更新,也要求我們教師要不斷地學習新知識,不斷擴充自己的知識文化素養以及品德行爲素養。同時還要兼備教育的政策法規和法律意識,在傳道解惑的同時,嚴格規範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談談我自人的心得體會。

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主要探討了教育法學的原理、高等學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以及權利與義務、學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權利義務、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制度、高等教育督導與評估、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

一、教育法學是教育學和法學兩門學科之間橫向聯繫而形成的學科。它以教育法學學科建設的基本問題、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對國外教育法的研究爲內容,通過社會調查法、歷史考察法、比較分析法、個案研究法進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現象及其發展的客觀規律,爲國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論依據;並通過研究教育法律規範在執行和監督執行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爲教育執法提供理論上的指導;通過對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實施體制等方面進行比較研究,爲我國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資借鑑的方案和經驗。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過學習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可以全面瞭解和掌握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精神內容實質,在實踐中加以運用,不斷增長政策觀念和法制觀念,從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覺性。

二、教育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體現統治階級集體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嚴格程序的行爲規範體系”。它與一般法律相比較,具有形式鬆散性,教育領域的法律問題,既可能是教育行政問題,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問題;教育對象、教育法調整範圍以及法律關係的廣泛性;法律法規的複雜性;法律糾紛解決手段的特殊性。

我們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時,一定要堅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則:

(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始終不渝地貫徹實施,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點上的平等,終點上的平等以及過程上的平等。

(3)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教育法》規定,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須爲國家和人民負責;堅持教育事業的公益性。

(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在履行義務的時候也享受一定的權利。

(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保障每一位公民獲得教育的機會。

三、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社會責任能力。主要體現在:

(1)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主要體現在高等學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經審批機關審批。

(2)高等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爲社會活動的參與者,有義務接逐級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高等學校是以行政複議申請人的身份進入行政複議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學校同時作爲行政主體,在依法享有並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四、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教師在各種社會關係中的位置。這主要涉及到教師的法定身份,以教師爲主體的法律關係的特徵以及法律規定的教師的權利義務等問題。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教師社會地位的具體體現。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就要依法確定和保護教師的法律地位。

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具體來說是通過教師所享有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表現的,而法定的權力與義務直接來源於法律對教師身份的確定和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由於目前我國高校教師的身份與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確規定,加之處於轉型期的高教體制,都對教師的權利義務有直接的影響。高等學校教師既不是特殊公務員,也不是自由職業者,在現階段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員,擁有獨特的權利義務,其職業具有公益性質。國家應弱化對教師的人事管理性,增強行業自律性管理。對高校教師的救濟保障主要是通過教師申訴制度解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五、學生的法律地位。從法律意義上講,高等學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個羣體。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級中等教育基礎上實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學校學生就是在我國高等學校接受高等學校教育的學生。高等學校的學生也有參加教育活動權,獲得學金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權,組強和參加學生團體團等。同時,高校學生基本都是已滿18週歲的公民,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尋釁滋事,嚴重破學校教育秩序,剽竊他人研究成果等,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高等學校也實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學籍管理制度、高校獎懲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對高校學生進行管理,切實努力爲提前學生素質服務。

六、學業證書制和學位制度。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學業證書制度是我國教育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維護教育活動正常而有序地進行,保證教育質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必須建立和完善學業證書制度。《教育法》出臺的前些年,教育領域曾出現亂辦學、濫發學業證書的混亂現象,一些單位乃至個人不經批准隨意開辦教育機構,不經批准擅自招生,對不符合招生標準、不符合教育質量要求的學生,也發給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業證書。有些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發放超其層次、規格或職能範圍的學業證書。這些做法破壞了國家教育標準的完整統一,危害着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獲得某種學業證書,通常是個人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或從事相應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用人部門選拔和錄用人員的重要依據,學業證書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導與評估。多年的實踐表明,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機制,教育督導機構在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體體現在:

(1)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教育督導與評估體系;

(2)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質教育順利推進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導制度,是鄧小平教育理論的組成部分。此外,爲了高校的發展,還要建立高校教育評估機構,對辦學思想、師資隊伍、教學條件與利用、專業、教學管理、學風、教學效果進行評估,實行長效的評估機制,穩抓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發展。

八、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是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推動器,也是建立職業教育體系和調整教育結構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動的目的、方針、法律性規範及組織等運行的成人教育體系。成人教育作爲我國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教育事業中,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過培訓,提前了工作人員以及未工作人員的思想道德素養,爲建設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義。

九、高等教育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教育糾紛是一種新的法律糾紛類型。過去,我們一直把教育機構作爲事業單位看待,其糾紛也比照行政糾紛處理,因此,一般利用內部調解等手段解決。主要解決的是人身糾紛和財產糾紛問題。與此同時,學校要探索構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糾紛解決方式,充分發揮協調、申訴、行政複議等途徑的作用,又要積極創新,創建新的有效的權利救濟制度。

實踐是檢驗真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爲高校教師的我們,一定要在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的同時,擔負起提高民族素質,增強綜合國力的歷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業不斷向前發展的偉大實踐過程中。在傳道授業解惑的同時,也要加強自我約束能力,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樹立法制觀念、拓展法律知識、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加強自我修養,努力磨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師,從而爲推進我國教育法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盡一點自己的微薄之力。

政策法規心得體會 篇13

我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文件。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認識到教師作爲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爲人師表,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忠誠教育事業,獻身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爲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

二、 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

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爲: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 “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爲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三、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爲本,關心愛護學生。

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着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打開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裏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纔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