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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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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清查工作既有利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又有利於是深化財政預算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是一項事關全局的大事。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1】

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爲組織開展好我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開展,按時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爲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爲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充實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爲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爲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時點及內容

(一)清查時點。

以2015年12月31日爲資產清查的時間點。

(二)清查內容。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是指對應當納入資產清查工作範圍的所屬單位戶數、機構和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2,賬務清理。是指對納入資產清查工作範圍的所屬單位的各種銀行賬戶、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各項資金往來和會計覈算科目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覈對和清理。

3,財產清查。是指對納入資產清查工作範圍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覈對和查實。

4、完善制度。是指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三、組織機構

爲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了“漳州市地震局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人祕科,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則和方法

資產清查工作堅持“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按照財務隸屬關係負責組織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並將資產清查結果報市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彙總。其中:

(一)對於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資產清查工作的,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覈更新有關數據後,按要求上報。

(二)資產清查結果應按規定報送市財政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覈對。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複覈。其中:對存在盤盈、盤虧和資金損失掛職的必須納入專項審計範圍。同時,接受市財政局的抽查審計。

(四)經過清查後的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並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財辦〔2013〕 52號)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五)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並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後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後,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覈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 1號) 和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做好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認定工作。

  五、工作內容和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

1、參加市直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佈置會和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3-7月)

1、單位自查(3月一5月10日)

一是漳州市地震局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及資產清查聯絡人報送市清查辦備案。(3月15日前)

二是將漳州市地震局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報送市清查辦備案。(3月15日前)

三是按照資產清查工作要求開展全面自查,以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主時點,進行賬務清查和資產盤點,其中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盤點前需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修改完善,待軟件升級後再進行盤點,通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一清查盤點模塊”生成盤點清單,依據盤點清單開展實地盤點工作,並將盤點結果錄入系統。資產盤點工作結束後,將資產卡片信息以及盤點結果數據同步到財政部下發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生成相應的清查報表。

四是按照統一格式撰寫自查總結報告,連同資產清查報表等其他材料經單位主要領導審覈同意後上報市清查辦(上報材料詳見“實施階段”第3點“材料上報”)。

2、中介機構審覈((5月31日前)

中介機構需根據單位提供的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盤點清單以及基準日的財務會計報表開展專項審計,重點關注資產損益金額較大、產權歸屬不清、資金掛賬及對外投資等比較特殊的項目,按照規範的格式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

3、材料上報(6月15日前)

本單位清查結果進行彙總上報市清查辦,上報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審覈同意。

上報材料主要包括:

(1)紙質材料:本部門資產清查彙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電子材料:本部門資產清查彙總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彙總表等。

4、統一覈查(6月16日一7月10日)

接受市財政局委託中介機構對單位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抽查審計。

(三)彙總分析(7月11日一7月30日)

彙總單位資產清查結果,總結資產清查工作,分析資產清查結果,研究資產管理問題,提出加強資產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及時成立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將清查工作逐項分工,落實到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精心組織。做好組織動員和佈置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並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有序開展。

(三)嚴肅紀律。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清查結果和管理情況及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和複覈。對於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爲,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查處,追究責任。

(四)工作督導。加強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並接受市財政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2】

按照市財政局的統一部署,我局決定從2016年3月至6月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爲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陽泉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陽財資〔2016〕1號)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