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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方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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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維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方案【推薦】

  【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方案【推薦】1】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爲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宣傳主題是“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活動作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積極籌劃,精心組織實施,落實必要經費,不走過場,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宣傳週活動落到實處。重點宣傳內容包括:《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制度,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羣健康促進等。

二、各地要採取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宣傳優勢的同時,積極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12320熱線等新平臺新載體,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傳播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知識,實現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單位要結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創建健康工作場所、健康企業等工作,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標語橫幅、內部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開展宣傳互動,提高活動的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各地職業病防治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積極參與宣傳工作,將日常職業衛生服務工作與宣傳活動有機結合,積極參與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系列活動。

三、各地要緊緊圍繞宣傳主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制定適宜宣傳策略,強化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羣和重點行業的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尤其要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活動結束後,各地要注意總結宣傳週活動的成效、經驗和問題,及時提煉先進經驗和宣傳典型做法,並加強信息報送,於2016年6月10日前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和統計表分別報送有關部門。宣傳週活動的開展情況將作爲評估區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一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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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方案【推薦】2】

爲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4部委《關於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6〕3號),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和重慶煤監局5個部門決定聯合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主題

防治職業病,職業要健康。

  二、宣傳內容、對象和形式

(一)宣傳主要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及標準;

2.《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主要內容;

3. 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

4. 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力和義務;

5.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的主要內容;

6.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7. 職業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權益;

8. 防治常見職業病的科普知識。

(二)宣傳對象和形式。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重點對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知識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宣傳形式包括新聞報道、現場宣傳諮詢、印發科普讀物、網站專題宣傳、羣發公益短信、開通微博客、職業健康知識諮詢、召開媒體通氣會、醫務人員座談會、專題培訓等。

  三、活動時間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和相關單位要把《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活動作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具體實踐,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部門協調配合,爭取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和相關單位要圍繞宣傳主題,針對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情況,深入企業、車站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積極向廣大職業人羣和基層羣衆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防治知識。要積極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會關愛勞動者的良好氛圍。職業病防治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結合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積極參與宣傳工作。

(三)活動結束後,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和相關單位要從活動安排、宣傳報道、活動效果、取得經驗、存在問題等方面認真總結,並於5月10日前將書面材料和統計表分別報送各市級主管部門。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衛生局、北部新區社發局和各相關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於5月10日前,將書面總結和統計表(見附件2)報送至市衛計委衛生監督局職業衛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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