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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橫幅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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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五同時”,各級領導要落實。全國人民奔小康,安全文明第一樁。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橫幅標語,歡迎閱讀。

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橫幅標語

【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橫幅標語】

1、依法公佈事故調查報告,全面落實整改防範措施。

2、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堅決貫徹新修改《安全生產法》。

3、學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產法》。

4、以人爲本,安全發展。

5、高舉安全發展大旗,爲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而奮鬥。

6、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7、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8、關愛生命,關注安全。

9、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依法制定安全生產規劃。

10、安全生產規劃必須與城鄉規劃相銜接。

11、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2、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15、嚴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16、嚴禁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7、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依法履行“七項職責”。

19、強化源頭控制,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0、嚴格危險作業現場管理。

【拓展延伸】

安全生產法修正的重點

安全生產法修正案一審草案較之現行的《安全生產法》,由原來的97條增加到1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67條,其中新增15條、修改52條。

這次安全生產法修改突出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重點強化3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用發揮等問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問題;二是強化政府監管,完善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三是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加重對違法行爲特別是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着力解決如何“重典治亂”的問題。

爲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切實負起責任,更好發揮作用,草案增加了3個方面的規定: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七項職責;二是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要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能夠參與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三是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對其打擊報復,包括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此外,草案還對現行《安全生產法》作了其他一些重要修改,包括:爲從法律上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工作機制作出更全面、準確的規定,將現行《安全生產法》關於“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的規定,修改爲“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爲進一步發揮工會組織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充實了工會組織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的規定。爲發揮保險機制的作用,分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險,保障事故單位從業人員以外的事故受害人及時獲得賠償,按照國務院關於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要求,增加了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規定。針對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實際情況,爲明確被派遣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明確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本法規定的從業人員的權利,並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從業人員的義務。此外,還充實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

委員與代表的建議

落實企業責任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分組審議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許振超認爲,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依然是用法律規範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爲,建議修正案把“規範約束企業生產負責人的安全行爲”作爲一條“紅線”。一線工人最擔心的就是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要搞好安全生產,關鍵在於企業負責人。

吳恆委員也認爲,對於企業內部機構及人員配備,一把手、法人代表是有決定權的,建議在法律裏進一步明確安全事故責任人是單位法人或者機構主要負責人,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知道,要經營企業必須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有了這個意識,相應的機構、人員的配備,以及對法規、標準、規範的執行,纔會自覺。

強化政府監管

除了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政府監管也是安全生產的關鍵一環。莫文秀委員建議,在修正案草案總則中增加內容,體現“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行安全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一票否決’”的精神。

在政府監管方面,與會人員還關注了對於鄉鎮政府安全監管職責的規定。買買提明牙生委員說,農村安全生產監管相對薄弱,應該進一步得到強化,同時鄉鎮政府的監管職責,也應該得到強化。

但是,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軒認爲,因爲企業在鄉鎮的行政區域內,但是這些企業有中央的、有省市的、還有縣的,要鄉鎮承擔轄區內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責任非常困難。同時,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需要專業知識,現在鄉鎮缺乏專業人才,工作條件不具備。他建議,刪除規定或者將其改爲“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職責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即明確鄉鎮的職責爲“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