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語文基礎 > 成語 > 不爲已甚的成語解釋

不爲已甚的成語解釋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8.97K 次

發音:bù wéi yǐ shèn

不爲已甚的成語解釋

簡拼:bwys

類型:中性成語

結構:緊縮式成語

用法:緊縮式;作謂語;比喻不要太過分

出處:戰國 鄒 孟軻《孟子 離婁下》:“仲尼不爲已甚者。”朱熹集註:“己,猶太也。楊氏曰:‘言聖人所爲,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解釋:已甚:過分。不做過分的事,要適可而止。多指對人的譴責或處罰要適可而止

示例:衆岳飛既已說出此言,黃縱也不爲已甚。

初,胡夢昱之貶,了翁出關送別,右正言李知孝遂指了翁首倡異論,將擊之。史彌遠猶畏公議,外示優禮,改權工部侍郎。了翁力以疾辭,乃出知常德府。乙酉,諫議大夫硃端常,劾魏了翁欺世盜名,朋邪謗國,德秀奏札詆誣。詔了翁落職,罷新任,追一官,靖州居住,德秀落職,罷祠。知孝上書,乞竄德秀以正典刑。樑成大亦言了翁雖經追竄,人以爲罪大罰輕,德秀狂僭悖謬,不減了翁。彌遠勸帝下其章,帝曰:“仲尼不爲已甚。”乃止。成大遺書所親曰:“真德秀乃真小人,魏了翁乃僞君子。此舉大快公論。”識者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