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妻再娶的成語解釋
【成語原文】:停妻再娶
【標準發音】:tíng qī zài qǔ
【繁體寫法】:停妻再娶
【停妻再娶是什麼意思】:有妻並未離異,又與人正式結婚。
【停妻再娶成語接龍】:鵠峙鸞停 → 停妻再娶 → 無龍龍了
【用法分析】:作謂語、定語;指重婚
【讀音預警】:倡導普通話,請按照音標【tíng qī zài qǔ】採用標準四聲閱讀。
【出處說明】:元·楊景賢《劉行首》第三折:“員外,你不回家來,原來在這裏,做個停妻再娶妻。我和你見官去。”
【停妻再娶的造句示例】:
據我看來,這人年紀雖覺得大些,然究竟現居官場,斷不敢幹那停妻再娶和明妻暗妾的事。(清 無名氏《官場維新記》第十一回)
1、因此,他們天天吵架,吵到最後,朋友有了外遇,結果很簡單,停妻再娶。
2、傳統社會中的男尊女卑、婦女無經濟地位現象還相當嚴重,典妻、賣妻、停妻再娶等現象仍然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