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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殺勿論的成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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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

格殺勿論的成語故事

格殺勿論

【拼音】:

[gé shā wù lùn]

【解釋】:

格:打;格殺:打死;勿論:不論罪。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

【出處】: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劉盆子傳》:“皆可格殺。”

【舉例造句】:

誰是要當逃兵的,一律格殺勿論。

成語故事】:

東漢初年,洛陽令董宣剛直不阿,不畏權貴。

有一次,漢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家奴殺了人,但這個家奴卻依仗着湖陽公主的勢力,逍遙法外。

董宣決定對這個家奴依法懲處。

一天,這個家奴跟隨湖陽公主外出,董宣知道後,立即帶人前去捉拿。

趕到公主的車駕旁邊,董宣上前勒住馬繮繩,當面指出公主窩藏殺人罪犯是不正確的,同時大聲斥罵那個殺人兇手,並讓衙役把他拉下車來,當場殺死了。

董宣殺了公主的家奴,公主在皇帝面前告了他。

劉秀立即召董宣進宮,並讓內侍拿着鞭子要當着公主的面責打他。

董宣說:“沒必要打,讓我把話說完,我情願一死。

陛下是中興之王,一向注重德行。

如今縱容公主的奴僕亂殺無辜,還能夠治理天下嗎?沒必要打我,我自殺就行了。

”說着,董宣挺着腦袋向柱子上撞去,頭都撞破了。

漢光武帝叫內侍把董宣拉住,說:“你向公主磕個頭,道個歉吧!”誰知董宣寧肯殺頭,不肯低頭。

光武帝非常佩服董宣的剛直不阿,笑着把他送出宮去,並賞了他三十萬錢。

從此,董宣不怕豪門貴族的舉動震動了洛陽,人們都稱他爲“強項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