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女人之所以肯“長期持有”,是因爲那個時代,男人倘若變了心,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比如陳世美,直接人頭落地。有這樣的政策
過去女人之所以肯“長期持有”,是因爲那個時代,男人倘若變了心,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比如陳世美,直接人頭落地。有這樣的政策保障,女人當然可以放心大膽給男人投資了——投資成功,夫貴妻榮,投資失敗,認命。所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沒有什麼好埋怨的。可咱現在,有這樣的政策保障嗎?
過去女人之所以肯“長期持有”,是因爲那個時代,男人倘若變了心,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比如陳世美,直接人頭落地。有這樣的政策保障,女人當然可以放心大膽給男人投資了——投資成功,夫貴妻榮,投資失敗,認命。所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沒有什麼好埋怨的。可咱現在,有這樣的政策保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