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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生國慶節的相關內容:中國佛教在勸善教化、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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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傳入中國,在與固有的儒、道思想相互吸收融合過程中,逐漸成爲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中國思想史發展看,佛教雖然在哲學思想上曾對儒家、道教提出過批評,儒家、道教在政治生活和倫理道德方面對佛教也進行過攻擊,但總體上是三者互相借鑑和學習的過程。佛教積極吸納了儒家和道教的東西,使自己適應於中國的文化環境,並且以其獨特的倫理道德觀念、哲學思想體系,豐富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涵。

在中國佛教史上,許多僧人常常把佛教的修行與王道教化、修身治國聯繫起來。東晉時期的道安法師,在面對連年戰爭的時候告誡弟子:“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他充分認識到佛教的存在與當政者的支持分不開的,指出佛教與國家是休慼與共的密切關係。他的弟子慧遠更提出佛法有“助王化於治道”的作用,一方面明確表示占人數衆多的在家信徒,必須遵守王法和世間的禮法,另一方面出家僧尼雖然可以不禮拜王者,但是他們卻可以通過對民衆從事教化,起到社會安定的積極作用。

南北朝宋代的何尚之撰《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回答宋文帝關於因果報應的問題,以佛家的五戒比附儒家的“五常”,說:“百家之鄉,十人持五戒,則十人淳謹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則百人和厚矣。傳此風訓以遍宇內,編戶千萬,則仁人百萬矣。”這是修持五戒、實行十善對於敦厚民風的積極作用。又認爲:“能行一善則去一惡,一惡既去則息一刑。一刑息家則萬刑息於國,四百之獄何足難錯,雅頌之興,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謂坐至太平者也。”這是說止惡對維護社會安定的功效。(《弘明集》卷十一)任道林在北周武帝欲實施廢佛之際,上奏武帝,論佛教在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的作用:“若家家行此,則民無不治;國國修之,則兵戈無用。”(《廣弘明集》卷十)總之,何尚之、任道林等人的說法,對於佛教通過宣傳五戒、十善,在維護封建社會秩序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作出了充分的肯定。

隋唐時期,佛教的影響已經遍及社會文化的各個方面,與此同時開始形成了儒、道、佛並重兼容的文化格局。唐代道宣《廣弘明集》收載大量佛教僧人和居士撰寫的調和儒佛,闡發了佛教可以輔助國家進行道德教化,以利於社會秩序保持安定。唐代李節《送沙門疏言序》中說:“釋氏之教,以清淨恬虛爲禪定,以忍謙退讓爲忍辱……世降俗偷,不以釋氏以化其心,則勇者將奮而思鬥,智者將靜而思謀,阡陌之人,將紛然羣起矣。”就是說佛教清淨無爲的禪修,忍辱謙讓的說教,有助於社會人心向善。如果離開了佛教的教化作用,膽子大的人將起而作亂,聰明的人就會玩弄陰謀,社會就會動盪不安。這一說法雖然對佛教的作用有所誇大,但確實也看到了佛教在維護社會安定所起的作用。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早年喜好道教,後歸依佛教,虔誠奉佛,以“香山居士”自許。尤服膺慧能一系的南宗禪,多與禪者相往來。他曾論及佛教的功能爲,說儒釋二學“臻其極則同歸”,佛教心學“誘掖人心,輔助王化”。(《策林?議釋教僧尼》)白居易的對佛教社會功能的這一概括,頗具有代表性,反映了佛教在安定民心、輔助王化方面的作用得到了社會的認可。

宋明時期,儒家也大量吸納佛教的哲學及心性論思想,形成宋明理學,使中國哲學達到了新的高峯。在此文化背景下,佛教也積極迎合理學思想,發揮佛教的心性理論。與此同時,佛教在適應中國社會需要的同時,也同中國的文化、民俗緊密結合,深深滲透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參與社會生活,勸善教化,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所以統治者要想治國、平天下,也不能不慎重對待佛教。宋真宗在其《崇釋論》中說:“奉乃十力,輔茲五常,上法之以愛民,下遵之而遷善。……釋氏戒律之書與周孔孟荀,跡異而道同,大指勸人之善,禁人之惡。不殺則仁矣,不盜則廉矣,不惑則信矣,不妄則正矣,不醉則莊矣。”(《佛祖統紀》卷四十四)看到了佛教的五戒在促進民衆棄惡向善、維護國家統治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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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佛教在維護社會安定秩序方面的作用,中國佛教高僧也積極主動地配合統治者去發揮這方面的作用。宋代禪宗雲門宗高僧契嵩曾向上書仁宗皇帝,論證儒教排佛之誤,說:“儒佛者,聖人之教也,其所出雖不同,而同歸於治。儒者,聖人之大有爲者也;佛者,聖人之大無爲者也。有爲者以治世,無爲者以治心。”他又認爲佛法在正人心,致教化方面可以作出重要貢獻:“若今佛法也,上則密資天子之道德,次則與天下助教化,其次則省刑獄,又其次則與天下致福卻禍。”契嵩甚至認爲,如果能得到佛法之大道,就可如東漢牟子所說“居家可以事親,宰國可以治民,獨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則充乎天地”。(《鐔津文集》卷八)就是說佛教即有助於提高統治者的道德修養,更能以佛教的戒律等輔助國家教化民衆,安定人心。契嵩把佛教作爲修身、治國的根本依據,這是處於對佛教的偏愛,並不符合歷史的事實,但他對佛教功能的論述,從中國歷史看,佛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起到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宋代宰相張商英因讀《維摩經》而傾心佛法,他在《護法論》)中與韓愈、歐陽修的排佛觀點進行了論戰,認爲佛教無論在貫徹五戒、十善的戒條倫理方面,還是在宣傳善惡報應等教義方面,都可以輔助國家用綱常名教教化民衆,維護社會安定秩序。他說,佛教僧尼從事修行和教化,可以起到“小則遷善遠非,大則悟心證聖,上助無爲之化,密資難報之恩”,實現“極治之世”。元朝居士劉謐的《三教平心論》中也努力調和儒釋道三教,認爲儒教端正綱常,示明人倫,道教崇尚清虛無爲,佛教則舍僞歸真、自利利他,各有其價值和任務,缺一不可。特別強調,佛教與儒教並不相違背,皆教人舍惡趨善,可以有助於世教,使天下坐致太平。

中國佛教在發揮五戒十善淨化社會人心的道德教化功能,大乘菩薩六度四攝的慈悲濟世的社會功能,起到過積極的作用。五戒是佛教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戒律,具體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十善是五戒的擴展,具體體現在身、口、意三業中。身業有三: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口業有四:不妄語、不兩舌(不挑撥離間)、不惡口(不說粗言穢語)、不綺語(不花言巧語)。意業有三:不貪慾、不瞋恚(不起憤恨之心)、不邪見(不違背佛教見解)。就十善的基本內容而言,可以說是提倡普遍的社會公德。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逐漸紮根於中華大地,滲透到社會各個階層中,擁有衆多的信衆,所以中國佛教中的倫理原則,如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等,對社會有着潛移默化的教育引導作用。由於中國佛教歷代高僧和在家居士大德的努力,佛教在輔助國家及儒家的道德教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客觀上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定秩序。從整體上說,佛教與儒家、道教能夠長期和平共處,雖有爭論,又能互相吸收,互相補充,從而共同爲維護封建社會秩序各自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