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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太精簡,會丟了深層的美感和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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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候,有段時間我的語文老師病了,體育老師來兼,當時正好學李白那首《夜宿山寺》——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面對我和小夥伴們好奇求知的目光,體育老師用一句話就搞定了整節課的內容,他說,樓太高,嚇得都不敢說話了。我們都笑,他也笑,得意地說,我這麼說你們就都懂了吧?古人就是囉唆,挺簡單的事,整那麼複雜,累不累啊。

生活太精簡,會丟了深層的美感和樂趣

然後整個小學,我們班同學都恪守着體育老師的文學思想,把所有學到的詩詞都進行簡單粗暴的總結。“牀前明月光”那首,就歸納爲“看到月亮,想家了”,“好雨知時節”那首則被說成“昨晚下雨了,沒聽着”……

直到上了高中,讀到李清照的“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我才驚覺有些複雜無法簡單化,因爲複雜裏頭有一種叫“美感”的東西,一簡化就丟了。回頭再讀從前學過的詩,不禁愧疚滿懷,真是辜負了諸位大詩人的美意。

大概是因爲被體育老師傷過,後來我對極力求簡的行爲總有所質疑,尤其在這個事事追求簡單便捷的時代。不可否認,很多簡單的東西的確也是美的、有營養的.、令人愉悅的,但簡單永遠不能完全代替複雜,比如詩歌,比如戲曲,比如建築,比如食物,比如習俗,太多太多的東西,都要在繁複的、悠長的、起承轉合的過程裏,才能表達出無盡的美意,彰顯出其隆重、盛大、非同尋常。一齣戲,情節太簡單就沒意思。一首歌,音調太單一就沒韻味。一座建築,如果只是簡單的橫平豎直,就喪失了審美的意義。

半年前我一好友結婚,她在請柬上毫不客氣地要求我們穿高跟鞋和禮服,嚴格規定我們幾點到場,從酒店的哪個門進。我對這種無禮要求感到生氣,當時就打電話過去,罵她神經病。她體諒我對高跟鞋和禮服的恐懼,但還是堅決要求我必須如此穿戴。

萬般無奈,那天我跟另一好友穿得跟倆新娘似的就去了。結果發現幸好準備充分,否則都不好意思進門了——從酒店大門到禮堂,要經過一個小廣場,人家在那鋪了紅毯,賓客都跟電影節的明星似的,要在圍觀親友中款款走過,要留影,要在簽名板上寫祝福……拉風極了。而整個典禮更是繁複隆重,各種儀式各種講究,足足折騰了兩個多小時。我和同去的好友開始還撇嘴嘀咕,罵她自找麻煩,但進行到最後,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才叫結婚,才叫一生一次的託付。然後各自回想起自己的婚禮,都覺得太潦草了,潦草得簡直不想去回憶。

那婚禮我到今天還記憶猶新,感受比自己婚禮還深刻。

看來大事就是要有個盛大的儀式,有個隆重細膩的表達。沒有紛繁複雜耗盡心力,沒有細枝末節的精緻描摹,大概就不能切身體會其重要性,就沒有直達內心的震撼和觸動,就不能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現代人喜歡說“簡單就好”,當然,平常日子可以簡單過,不必要的複雜也要簡化,但對於確實需要折騰一下的事情,也應該“得折騰處且折騰”。雖然人都怕麻煩,但有些麻煩其實是有意義的。

人生不能總按照體育老師的思維前進,必要的時候,也需要有點《紅樓夢》的精神。太精簡的生活,會淹沒掉許多深層的美感和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