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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簡簡單單的喜歡qq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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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七歲的時候,喜歡的男孩子轉學到另一個城市,我用攢下的零花錢買了兩大本信紙,有印花,還帶點淡淡的香味。夜深人靜,我坐在舊舊的檯燈下,黃黃的燈光,若有所思的一筆一畫,寫生活中的瑣事,寫不經意的問候,寫下青春的詩句。總之,每寫一封長長的信都讓我滿足,認真地摺好,裝信封,也是在那時候,我學會了好多種信紙的折法。

那是,簡簡單單的喜歡qq日誌

每天上學,一進校門路過傳達室,都要進去仔細地翻檢那一堆信,整個過程中都有心跳加速的感覺,若是翻到寫給自己的信,光是摸着厚厚的信封就開心得要命,之後的一整天都像飛在雲端,總是反反覆覆地看,不願意放過每一個標點符號。等到看完以後,纔敢鬆下一口氣來,卻又籠罩進一種悵然若失的情緒裏。就好似一本喜歡的書,終於讀完了,並不覺得滿足,只是無限失落。

那時候的喜歡,簡簡單單。偶爾,他會隨信附一些小玩意,我便覺得幸福。

我認識一個姑娘,從小就紮在男生堆裏,豪爽仗義自不必說,還喜歡跟人打嘴仗,尖酸刻薄得要命。從一開始,我就想離她遠點,可是因緣際會,她現在就坐在我家客廳吃蘋果,還霸佔我的.艾派德。如果10年前就有女漢子這個詞,那麼用在她身上再貼切不過。

我一度認爲像她這種粗枝大葉的姑娘除了牙尖嘴利,永遠不懂得傷懷。直到某天,從她借給我的舊書裏掉出來一枚用銀杏葉做的書籤,純手工,透明膠帶做的塑封,還封進去一小條白紙,上書:中考成功。好土的祝福!

我拿着證物衝到她面前,想好好“羞辱”她一番,哪個不開眼的竟然看上她!我話還沒出口,她一把搶過東西,臉上泛起一抹紅暈,低頭的瞬間Temple Run 2裏的肌肉男已跳下懸崖。

然後,我就知道了一個故事。中考前夕,姑娘偷偷爬樹摘了鄰居家的銀杏葉,週末趁家裏沒人的時候用滾水煮過,拿兩塊玻璃壓平放到太陽底下徹底曬乾,然後再用透明膠帶塑封,這樣的話葉子就不會因爲乾透而破碎。她費盡心思,當年手腕處被燙傷的疤還在,最後做成功的只有兩片葉子,挑出來那片比較好的一直靜靜地躺在她書包的夾層裏,甚至簡單包裝了一下。可是,一直到考前最後一天,她也沒好意思把禮物送出去,甚至沒跟他好好告別。

那時候,在不在一起一點也不重要,反倒是認認真真喜歡這件事情本身比較重要。

小時候,老師們都喜歡她,學習好而且從不生事。不過,她一點也不快樂,大家都不願意跟她玩,因爲她從小四肢平衡能力就很差,一起做遊戲只會拖小夥伴們後腿。她渴望坐在最後一排,而不是整天在老師眼皮子底下,準備隨時站起來給出一個讓老師欣慰的答案。

六年級的某次數學測驗後,班主任(數學老師)要求按(數學)成績排座位,以激發大家的學習熱情。她的座位是進門第一張桌子靠走廊這邊,他的座位在裏面靠牆,他第一,她第二。

他長得白白淨淨,卻十分的邋遢。不管跟誰同桌,她都不會先開口說話,而他跟她說的第一句話是:“起來一下,我要出去。”他們的桌子上沒有三八線,但兩個人都小心翼翼地守在自己這一邊。他那一邊永遠狼藉一片,課本散在各處,而且基本上都捲了邊,鐵皮鉛筆盒總是敞開着,作業本封面上有藍色墨水暈開的污跡。她的書永遠摞得整整齊齊,每一本都包了書皮,作業本平平展展,字跡工整地寫好班級姓名。

有人在的時候,他倆從不說話。不知道從哪一節自習課開始,兩個人開始寫紙條。她偶爾也願意借書給他看,雖然擔心過還回來的時候面目全非。老師提問到走神的她,他便默默寫好答案偷偷給她。她開始知道男生們每天都比賽記水滸108位好漢的諢號,他發現她竟然會喜歡看《青少年文匯》之類的課外書。

後來,她每天放學都走得很晚,沒人的時候,她慢慢地清理掉他桌兜裏的廢紙,掃乾淨那些亂七八糟的渣渣,把所有的課本按大小壘整齊,撫平作業本捲起來的角兒,最後擦乾淨整張桌子纔回家。這件事,一直持續到小學畢業。這是她自己的祕密,想一想都會覺得臉紅。

原來喜歡的心情就是願意爲他做一些簡單而瑣碎的事情,他知不知道都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