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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技巧怎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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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不怕再三修改

寫作技巧怎麼提升?

現在試談寫作實踐時的步驟。

假如你覺得文思洶涌,下筆如有神助了,那麼,我主張你就放膽一氣寫出來罷。此時千萬不用徘徊遲疑,要相信這剎那間奔赴你筆下的字句就是最好的最妥當的。直到發泄完了爲止。“推敲”二字,此時是用不到的。字句的斟酌,此時也暫且不管,想到什麼,寫下來再說。此時唯一目的在一口氣把你腦中洶涌着的東西都移在紙上。

可是完篇以後,你就得改變你的態度。現在你要十分苛刻地來審查你自己剛纔所寫的東西。這時你對於自己心血的產物千萬莫存絲毫姑息的意思。每段、每節、每句、每字,都不放鬆。毫不可惜地刪掉那些不好的東西(憑你這時的判斷)。不厭煩地修改了又修改。要像兌換商人辨別銀幣的真度一般“推敲”着每一個單字、每一個詞、每一句。

在這時候,如果你發見初稿上太多要不得的段、節、句,或"字,你也千萬莫灰心;能從自己的初稿上找出毛病來,這就證明了你的判斷力是強的是健康的。倒是找不出毛病來的時候你該反省。爲什麼找不出毛病呢?是不是你這篇東西已經十全十美?當然不是的,自欺自滿的心理最足以阻礙進步。你之所以找不出自己的毛病,正表示了你的判斷力不見得高明。你得設法增進你的判斷力。

但如果找出了毛病卻又無力修改,那你也沒有理由灰心。寫作能力不是一下就能跳進幾步的。一般說來,對於初稿的修改,好比是在一件製品的粗坯上加工,線條不很正直的把它修爲正直,表面的粗糙加以磨光,小小的斑疤贅優加以刮剔而已;這時候,你不能因此認爲這是你的寫作能力有了進步,制粗坯的你和加工修光時的你,相差並不多。所以,當你找出了毛病而又修來修去總不愜意的時候,你一方面固然不得不自認已使盡了全力仍不過如此,另一方面也沒有理由對自己失望。你不必忿忿然將原稿撕掉。你不如將原稿藏起來,抹一把額頭的汗,暫時將這撈什子忘掉。你照常讀書玩耍,―或者,用一句通常話,照常生活。你如果有平素喜愛的名家作品,那就搬出來再溫讀也好。這樣過了一個時期(當然也不會太久),你這纔再找出那篇原稿來再試試修改;這時候,也許你能夠修改得愜意些了,也許原來待修改的地方仍不得愜意的改正,可是倒又發見新的需要修改的處所了,不過無論如何,這都是你的能力增進、你的批判力增強的表徵;如果依然覺得無可增減的話,那倒應該自己警惕的。

不要羨慕“文不加點”的屁話。初稿寫成後如果當真覺得無可改動,那要不是他的自負自滿心理在作怪,便是他的批判力和寫作力都停滯在已有的階段再沒有寸進了。在初學者,練習的唯一法門是多修改,一而再,再而三,永不倦怠。今天修改過了,隔幾天再修改,又隔兒天再作第三次的修改。修改之後去讀書,研究名著,讀了書欣然有新得的時候再來修改。在原稿上一次一次新發見毛病,就表示你的能力在一天一天增長,練習寫作的祕訣是不怕修改。 而且當然也不要害羞,不肯將自己的初稿拿給人家看。人家的批評要用很客觀的態度去聽取。無論說好說壞,都不輕信,都要放在自己的理智的天平土仔細衡量。都要記下來,隔一些時再拿出來考慮。

或許有人要問道:“照這樣說來,修改是無止境的了,那不是一篇東西沒有完成的時候了麼?"

這也不然。從一個人的寫作的全程上看來,修改是無止境的,亦即是學習無止境,進步無止境;這真是所謂“死而後已”的事。但就某一篇東西而言,經過多次修改以後,總會到一個應當告結束的時期。數百萬字的.《戰爭與和平》經過多年的修改,終於也脫稿了,何況薄物小篇呢!到了應當告結束的時期,不是拿出來“問世”,便是擱在書桌抽屜角,如果兩者都不取,而啃住了這一篇無止境地修改下去,那不是在跟自己開玩笑,便是神經有點毛病。

那末,到了怎樣的地步纔算是應當告一結束呢?一是根據你那時的健全的批判力認爲相當滿意,二是根據你所敬佩的師友對這東西所給的意見。

第五自由探索,向多方面探索

練習寫作時又常常會碰到這樣的事:一篇既成,修改又修改,總弄不好,此時人也累了,自信力也動搖了,但是過了些時,換個題目,換一種體裁,卻居然寫成了大別於昨日的作品。如果說這是一兩天之內就大有進步,那顯然是不合理的,於是就有別的解釋,最通常的是:“這題目好寫,那一個不好寫,' ;最像有理然而實際並沒說明什麼的是:“那時你的靈感不來,這時它來了。”

我們最好不要把責任推給“靈感”,也不要把榮譽歸於“靈感”,同時我們也不能首肯於題目有好寫不好寫的理論。“靈感”這玩意兒,太渺茫了,不可捉摸;如果真有所謂“靈感”的話,那麼,按照“靈感”來時的精神狀態來解釋,這也不過是一定時間內注意力的非常集中與創作力的特別活躍而已。但如果你腦中本來空無所有,那麼,所謂“靈感”者,也不能使你有所成就。因此,問題的關鍵仍在你的題材有沒有成熟。當你寫成一篇屢次修改而仍不愜意的時候,多半還是因爲你的這個題材尚未成熟,而你對於此篇的體裁的一些技巧上的關節也還沒有摸熟。

既然是這麼一回事,因此寫作的練習就不宜拘泥於一定範圍的材料以及一定的體裁了。你應當把練習的範圍擴展到最大的限度。因爲材料有沒有成熟的徵候雖然大略如上文第三章所說,但有時也會被主觀作用所左右而騙了你的,儘管拿筆時覺得文思洶涌,寫出來的可以滿不是這麼一回事。因此你不必拘泥,練習的箭頭要轉向着四面八方。

但凡你的經驗所有的,都是寫作練習的對象。

但凡你所摸到過的體裁,也都是寫作練習的對象。必先自由探索,向多方面探索,然後能得精熟一道的結果;必先自由發展,向多方面發展,然後能達到那適合於你的道路。

是故初學者應當活力充沛,眼光四射,在文藝的曠野縱橫斥候。應當嘗試寫一切接觸到的生活動態,嘗試一切的文學體制。今天試寫詩,明天試短篇小說、報告文學、散文,後天試劇本,都不要緊:只須寫時嚴肅,不是開玩笑胡鬧。不用怕人說你沒有恆心;事實上你將來是否終身從事於文學工作此時也還未便決定呢!何況此時的習作,不恆又何妨?不要被“一鳴驚人”的觀念所催眠,一開始就給自己劃定了圈子,自認爲終生園地,而死守在裏邊兜圈子,打算一下子完成了傑作。這不能算是認定方向專攻,這是作繭自縛。太早的自己指定一個方向去專攻,實際這是溢殺自我發展的代名詞。

也許你是在每天寫日記的?那麼,你就把日記作爲你的自由探索、自由發展的地盤。不要理那一套‘舊記”寫法的方式,什麼流水賬似的月、日、星期幾、陰或晴、冷或熱、收發了什麼信、會見了什麼人、做了什麼事,―這些都是不必要的。你還不是一個大人物,這些流水賬不會被人當作史料,你犯不着空費工夫。倒不如把你覺得可記的東西用各種體式來試一試。今天你送你大哥從軍去了,你在日記本上可以寫一首詩。明夭也許你的鄰家欠了租被地主捉了去,那你不妨寫篇報告文學。後天如果你的父親和母親爲了某一件事情吵嘴了,這就給你試試寫作劇本。練習寫作須要多寫,須要經常寫,所以寫日記也是一個法門;然而公式的流水賬似的日記不會對你有好處,要利用寫日記的精力使合於練習寫作的目的,這裏所舉示的辦法也還實際。

第六技巧不是神祕的東西

我們假定閱讀這本小書的人已經有了使用文字的相當技巧。請不要見了“技巧”兩字,就覺得高不可攀,十分害怕。也請不要見了“技巧”兩字,就聯想到一長串的形容詞,一些古怪的不常見的字眼,乃至一些拗口的似白話非白話的句子。所謂“技巧”,並無神祕性。你不用害羞,說:“我哪裏夠得上技巧。”事實上,能夠把自己的意思明白說出來,就是技巧。連自己心裏的意思都說不明白的,不是也常常可以遇到的麼?要是又能夠把自己的意思按照自己那時的情緒說的或委婉,或堅決,或洋洋然滿是樂觀,或低沉而悲憤,那就是技巧的程度又進一步了。只要你不上當,不迷信寫在紙上的定要是書上的字眼和句法,只要你大膽把口裏怎樣說的寫到紙上來,那你就沒有理由不相信自己也相當的把握到技巧。

一定要先排除通常的對於“技巧”的神祕的看法,然後能夠來談怎樣學取技巧。

凡借文字構成的文藝作品,最基本的單位是“字”。從前人講究作文的方法,開頭便講“煉字”。這就是:爲你所要表達的意思,或所要發泄的情緒,所要告人的物與事,找到那最適當最新鮮最響亮的單字。我們現在也主張“煉字”,也主張要那樣去找去。不過從前人(現在也還有人)以爲應當在書本上去找,我們卻主張在活人的說話中去找―至少是要把這一個辦法作爲主要的基本的工作。在這一點上,我不反對“擺龍門陣”。

若干單字聯綴起來,成爲句子;所以句子的組織方法是要研究的第二步。這也是應當在人們的談話中去找尋而研究的。你可以準備一本雜記簿,把聽到的巧妙而特別的單字或句子,都隨時記錄下來。不過句子的組織法也還可以從語體的文學作品中去探尋。在那裏,句子的組織法是經過作者加工的,因此就比通常人們談話時更嚴密,更多變化。嚴密而多變化,這是造句技術的要點。

到此爲止,“寫”和“說”是一致的,“寫”的技巧也就立根在“說”的技巧。再進一步,“寫”就要求它特有的技巧了,然而也並不神祕。

我們試從一個實踐的例子來說明這一問題。

茶館裏有人在講故事。講者富有口才,所以故事很動聽,你把故事記錄下來了,你研究,你會覺得它的精采地方,例如語言的生動而巧妙,有非寫作所能及,然而比起一些好的寫作的故事來,它的結構是鬆懈些,而情節的發展也平板些。這小小的研究,告訴我們一件事:茶館裏講故事的那個人對於故事的技巧的一部分未嘗有過研究,因爲他不是有意要作一個說故事的人。而另一方面,那些作爲文藝作品寫出來的故事卻因作者有意地講究這方面的技巧,所以就見得優勝。結構上的技巧是必要的。所謂結構,不僅指人與事的安排配合,還須顧到全篇的節奏―這就是從故事的發展中所產生的起伏抑揚的情調。一篇作品(除了若干例外),不能一個調子從頭到底;要是這樣,就成爲平板,就不美。因此須要有“波瀾”,譬如一首曲子,拍子有快有慢的,音有高有低。一篇作品中的人、物、事,必須有現實的基礎,然而到底是作者虛構的。正因爲是虛構的,所以這些人、物、事的發生、發展和結局,必須一方面入情入理,有百分之百的真實性,而同時一方面又必須緊湊,各部分成爲有機體,而且具有抑揚起伏的節奏,這樣纔可以增加它的色彩、律動和韻味,而強烈地感動了讀者。

這些技巧,我們要到世界和本國的名著中去學習。這些技巧是經過了數百年乃至數千年的無數才人創造研究成功的。這些技巧,還在發展,絕對不會有止境。

然而這一類的技巧也不是隻有從名著中方可找到,方能學習。我們也要從社會生活中去擷取創造新技巧的動力。社會是在變動的,新的社會生活會產生新的文藝上的技巧。這隻要研究自古至今新的文藝形式之所以產生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就可以明白的。不過這一層說起來不大簡單,這一本小書裏是容納不下的,我們只能在這裏略提一筆,要詳細研究,須得閱讀專書。

以上所述,倘用一句常常聽見的話來總結,就是:“向生活學習。”

第七“寫”了再“讀”, “讀”了再“寫”。

上文已就怎樣練習寫作一問題提出了若干意見,現在我們再加一補充,就是“多讀”。“多寫”,不怕修改,此外還須“多讀”。

“讀”與“寫”應該並行,應該聯繫起來。

懂得怎樣去“讀”,也就會懂得怎樣去“寫”。

“讀”的範圍要廣闊,要多方面。

“讀”的目的,不在剽竊詞句,不在摹擬作風,而在學習技巧!透徹地研究了名著的寫作方法,把握住這方法,使爲我用:這就盡了學習的能事。

因此,“讀”須有方法。摘抄佳句不是正確的方法。如果讀書只爲了摘抄佳句,那就不如買一本《文藝描寫辭典》。專就一章一段作繁瑣的研究,也不是正確的方法。這結果是見木不見林。從作文法的立場去講什麼起承開合,不是說這一“轉”如何巧妙,就是說那一“伏筆”如何關係非凡,―這並不是正確的方法。這好比變戲法,儘管別人看了驚異而五體投地,你自己除了那一點“手法”其實一無所有,要是名著的作者死而後生,聽了這樣的說法,大概不會承認他寫的時候是有這許多小巧的計較的。

當然還有不少成問題的讀法,現在不暇一一舉述。

這裏,我們且提出一個方法來。

我們讀一本名著,要提問題;我們要求這名著來回答我們的問題。而如何使名著能夠回答,則全在我們讀的方法對不對。我們的第一個問題:作者寫這部書的目的何在?他希望讀者弄明白的,是什麼?第二個問題是:作者用什麼方法完成池的任務?全部完成了呢,還是不全?第三個問題是:作者所用的方法有什麼特點:是不是這是唯一好的方法(在這裏,我們要和其他的名著比較一番)?第四個問題是:書中的主要人物是怎樣創造成功的?第五個問題是:作者有沒有創造出新的風格?

這五個問題的答案可繁可簡。每一個問題的答案可以長到寫成一本小冊子,乃至一本書,也可以短到幾十百來字。但不論長短,總之是非把全書讀過幾遍,完全消化了以後則是無從置答的。

善於讀書和不善於讀書,大有分別。不善於讀書者,只在書本子外邊繞圈子,結果是浮光掠影,僅得皮色。或者是一頭鑽進了書裏,而不能出來。他迷失在字裏行間,就像迷途在森林中一樣。他對於一枝一葉也許辨析得系入微芒,然而他甚至連整株的樹也沒看清,更不必說整個的林了。善於讀書者卻是先鑽進書裏然後又出來高高地站在書之上,俯瞰着。但是爲了學習寫作方法而讀名著,則先鑽進去而後又出來站在書之上,固然是必要的,可也還覺不足。我們又須能夠把它拆開然後又裝配起來,像技工們拆散了機器又裝配好一樣。能拆又能裝,然後對於機器的微妙曲折之處算是摸熟了,我們讀名著也必如此,然後真能從它學到了什麼值得學的東西。

最後,我們再總結一句:練習寫作,並沒有什麼祕奧法門,只在多寫多讀,不怕修改,寫了以後去讀,讀了以後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