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小故事:指腹為婚
指腹為婚的意思是:在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
故事原文:
東漢初年,將軍賈復跟隨劉秀南征北戰,一次在戰鬥中不幸負重傷,光武帝劉秀十分心痛與難過,得知賈復的妻子懷孕在身,便對她説:“如果生女兒,我兒子娶她,如果生兒子,我女兒嫁給他。”。
典故出處:《魏書·王寶興傳》:“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
用 法:緊縮式;作謂語、定語;指家長包攬婚姻。
示 例:劉心武《鐘鼓樓》:“馮婉珠並不知道荀磊和杏兒‘~’的事。”
近義詞: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娃娃親
英 文 parental betrothal
成語故事 東漢初年,將軍賈復跟隨劉秀南征北戰,一次在戰鬥中不幸負重傷,光武帝劉秀十分心痛與難過,得知賈復的妻子懷孕在身,便對她説:“如果生女兒,我兒子娶她,如果生兒子,我女兒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