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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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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户、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2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衞戰,做好2022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羣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紮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傑、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傑、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範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户户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幹部、村(社區)幹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願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户、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幹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户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户户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3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落實,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落到實處,xx市人民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xx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馬義中任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祕書長翟政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綜治辦、市公安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園林局、衞生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交運委、商務局、房管局、環境保護局、消防支隊、xx移動、xx聯通、xx電信主管領導和各縣(市)、區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長或副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武清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周德生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放工作相關的局委、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禁放工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詳細的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放工作的展開,落實執勤力量,確保各禁放區域內組織健全、檢查督導到位,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有專人負責,有死看硬守的執勤力量,有分片包格的觀察員、責任人。

三、職責分工

(一)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組織、協調新聞記者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市綜治辦:負責組織社區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並負責對各縣(市)、區春節期間的禁放工作進行考核,納入全年績效考核成績。

(三)市公安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四)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五)市交運委: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地鐵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長途客車站、地鐵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市工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要堅決予以取締。

(七)市城建委:負責在建的樓盤煙花爆竹禁放的教育和監督工作。

(八)市衞計委: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醫院太平間區域內的.禁放工作。

(九)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負責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十)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園林局: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

(十三)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四)市環保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十五)市房管局: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六)xx移動、xx聯通、xx電信: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市民發送“違規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易引發火災事故,給廣大人民羣眾造成生命財產損失”、“依據《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等宣傳內容。

(十七)各縣(市)、區政府(包括航空港經濟綜合試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鄭東新區):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貫徹落實xx市煙花爆竹禁放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並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網格員和小區物業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組織轄區內公安、安監、城管和工商等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1.強化宣傳教育。制定詳細宣傳計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轄區內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轄區的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欄、宣傳頁,其中,橫幅不得少於200條,板報、宣傳欄不得少於50塊,宣傳頁不得少於30000份。二是要在省、市報紙刊登有禁放工作內容的,還要通過省、市廣播電視進行宣傳。三是要在每一個都市村莊回遷小區、居民樓院、物業小區、自然村張貼有《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並在每一個社區開闢一個禁放工作宣傳專欄,張貼不少於一張的《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或《xx市公安局對羣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

2、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放宣傳工作,從現在開始要持續不斷地進行宣傳,掀起禁放宣傳工作新高潮。積極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標語、橫幅、牆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短信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一是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xx市公安局對羣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禁放宣傳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發放宣傳頁、設置諮詢台、流動宣傳車等形式,向廣大人民羣眾進行集中宣傳。三是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台,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羣眾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主要內容,使全社會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四是在地鐵、公交車、出租車和BRT站台、公交車站、長途客車站、地鐵站以及商場市場、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五是市屬報紙要通過答記者問、刊登法規評論,電視台要通過播放法規、打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xx電視台從現在起至20xx年3月3日前,每晚xx新聞聯播後播放《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每晚黃金時段打禁放宣傳口號字幕;《xx晚報》要連續刊登《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對公安機關查處的嚴重違反《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予以曝光。

3、實施舉報有獎。市大氣攻堅辦和公安機關要對羣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經查證屬實後,按照《xx市大氣污染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和《xx市公安局對羣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要求,對舉報有功人員實施獎勵。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要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簽訂禁放責任書,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與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轄區單位和小區物業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後,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一是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批發市場、商場和沿街門店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二是各級公安機關交警、特警部門要加強對市區主要入口的執勤力量,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三是五縣(市)和上街區安監、公安部門要採取措施,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實名銷售登記制度,禁止向xx市區居民銷售煙花爆竹,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堅決徹底清查收繳,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勤。

一是20xx年2月15日19時至2月16日凌晨1時、2月16日早上6時至8時、3月2日19時至3月3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區直機關)、二級網格(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三級網格(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二是春節期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和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勸阻、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沿街門店及城市周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

(五)依法嚴厲打擊。

一是公安機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城市管理局要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流動攤販和店外經營行為的查處。三是工商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四是安監部門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特別是各大街道辦事處和各單位物業小區、村委會要對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負總責,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通報到區辦事處、物業小區、村委會。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政府都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各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棚架,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羣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及時上報信息。春節期間禁放工作總結於20xx年3月5日前上報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區查處的違反《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典型案例要及時上報;在20xx年3月3日之前,各縣(市)、區必須查處五起以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事件,各縣(市)、區查處的情況市政府將予通報。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4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衞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台、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台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衞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羣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羣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羣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羣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台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台,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羣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羣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户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羣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5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做到禁止燃放區域內零銷售、零燃放,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堅決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經營點,確保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內(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税鎮鎮轄區全區域)無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燃放行為。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控,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關

在縣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範圍內不再進行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按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xx〕97號)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要求,嚴把煙花爆竹行政審批關,完善經營許可實施程序,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事前問責機制,切實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禁燃區域內不存在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二)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力度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張貼標語、宣傳畫、流動字幕、發放倡議書等形式,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力度。縣應急管理局將聯合電視台不間斷播放有關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並通過宣傳台、手機短信、發放資料流動宣傳等方式,全面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揚講公德、講文明、講環保,使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要對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治理內容,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從重處罰;對經核查不符合經營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户,要上報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眾參與”的原則,認真開展進村入户“地毯式”排查,即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確保20xx年1月22日前排查整改結束,並做好統計。對重點部位及重點時段應組織多方力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並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工作開展情況實行週報制,每週五10:00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對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銷售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煙花爆竹產品及違法所得。

三、工作要求

(一)宣傳到位

要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和《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讓廣大羣眾明白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及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白懲治措施的嚴厲性,爭取達到讓羣眾從“不敢燃放”到“不願燃放”的效果。

(二)措施到位

要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的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從源頭上嚴查嚴控,保證禁燃區域內市場上無煙花爆竹銷售行為。應急管理局將成立四個巡查檢查組,第一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開發區、税鎮鎮、高廟鎮,第二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郭廟鎮、雙浮鎮、舊縣鎮,第三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關集鎮、趙集鄉、城關鎮,第四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肖口鎮、胡總鎮、大新鎮。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禁燃禁放督查巡查工作,特別在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正月十五,重點節點為除夕晚上8點至初一凌晨,祭灶、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不間斷的巡查檢查。各有關鄉鎮、開發區發現非法經營行為時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對相對人依法採取措施,確保非法行為得到及時遏制和有效打擊,必要時上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6

、主要任務

(一)明確禁燃區域和時間

中心城區下列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以下簡稱“禁燃區”):

禁燃區為:xx、xx、

中心城區禁燃區以外的下列地點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點(以下簡稱“禁燃點”):

(1)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

(2)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敬老院等人員聚集地區;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風景名勝區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6)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7)市人民政府及xx區人民政府、xx經開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

3.從禁燃工作正式實施開始,禁燃區、禁燃點任何時候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規範煙花爆竹經銷網點

在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禁止新增煙花爆竹批發和經營銷售網點,現有網點不得延長經營期限。

(三)開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加大宣傳教育,開展集中整治,實施嚴管重罰,強力推動禁燃工作。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健全禁燃工作組織體系,建立市、區、街道、社區、小區五級禁燃工作管理責任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制訂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推動禁燃工作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

二、工作步驟

城區禁燃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

(一)宣傳發動教育引導階段(20xx年xx月至xx月底)

1.成立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經費,啟動相關準備工作(xx月xx日前);

2.制定實施方案,發佈《關於在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細化工作督查考核辦法(xx月底前);

3.召開動員大會,主要責任單位簽訂責任狀(xx月xx日前);xx區、xx經開區和各市直相關部門相應成立工作機構,並召開各種會議進行層層動員(xx月底前);

4.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市內各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各街道、社區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印發宣傳資料,組織開展上門入户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xx月底前);

5.對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台帳,做好宣傳引導工作(xx月底前),已到期的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不再延長經營期限,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網點予以取締(xx月底前);

6.按照分工和職責,組織專門力量,在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進行值守和巡查,對違規燃放行為進行制止、勸導和教育;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組成義務值勤和巡邏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xx月底前)。

(二)集中整治聯合執法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底)

1.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專門的集中整治聯合執法方案,xx區、xx經開區制定相應的方案;

2.市、區分別抽調城管、公安、安監、工商、民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專門隊伍,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違規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重點查處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予以公開曝光,通過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市民;

3.組織禁燃攻堅。全面查處和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特別針對春節期間的.禁燃工作,組織強大的專門隊伍進行值守,確保春節禁燃效果;

4.定期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對禁燃工作中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尋找不足,及時改進,提高禁燃工作效率;

5.對禁燃工作實行量化考核,每月組織對xx區、xx經開區及各責任單位禁燃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按月通報,嚴格獎懲和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和常態管理階段(20xx年xx月xx日起)

1.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禁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2.繼續鞏固前段工作取得的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和相關規章制度,使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達到分工明確化、執法規範化、管理常態化的總體目標;

3.按照分工和職責,各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做好禁燃的常態管理工作。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7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範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羣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羣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鑑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並完成決策流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並將“雙禁”方案於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彙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發佈“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於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台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並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羣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審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羣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序,依法進行審批並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着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户、村居農户,鄉鎮、辦事處、社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户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羣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並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範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曬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8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範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喻進街道黨工委書記

劉鴻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謝輝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劉才街道紀工委書記

謝語秋街道黨工委成員、宣統委員

王林辦事處副主任、人武部長

塗曉蘭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羅娜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何勇軍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張樑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楊飛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蔣春蘭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劉小菊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各社區五職幹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羣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户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户曉,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9

一、禁炮範圍

街道轄區內。

二、工作機構

(一)調整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陳英煌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施榮進任第一副組長,派出所所長陳峻峯任常務副組長,領導組下設禁炮辦,禁炮辦要成立禁炮隊,辦公地點設在新塘派出所。

(二)禁炮辦人員負責轄區範圍內的禁炮工作,開展宣傳教育和日常巡查,查處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安排

為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嚴密落實各項安全監管措施,嚴防發生羣死羣傷的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力保實現禁炮工作“三個不發生”的目標(不發生影響飛行安全事故、不發生公共安全事故、不發生傷人亡人安全事故),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7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4月5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間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安辦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防止非法燃放反彈,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機場淨空安全。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繼續強化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各重點時段組織一次督查。務必做到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查、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地穩步、有序推進。

(二)深化宣傳造勢。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微信、微博、新聞媒體、LED、懸掛標語、橫幅、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後果,並及時對違反規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確保不留死角。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宣傳車深入社區,張貼《通告》、分發《一封信》,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通告》,在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對“佛生日”、“進主”等可能大規模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活動,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提前介入,通過社區幹部掌握情況,組織工作專班開展禁燃勸阻工作。

(三)明確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社區為主負責,文體服務中心、團工委、公會、婦工委、安辦、派出所、市管所、城管執法中隊、教育辦、發展服務中心等部門協同配合。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社區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對於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抄告主管部門;

街道禁炮辦要適時組織開展禁炮統一行動,並定期對行動情況進行通報。紀工委組織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聯合有關部門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幹部職工依法進行處罰,並給予通報批評。文體服務中心要加大宣傳力度,倡導社區居民爭當禁炮使者,建立禁炮文明新區;

要加強對宗教場所的管理,及時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安辦牽頭查處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城管新塘中隊等單位配合有各社區及相關單位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對阻礙執行職務人員依法嚴懲。市管所要加強對市場的日常巡查,配合查處非法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城管新塘中隊負責路面日常巡查,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立即制止並依法處置。教育辦要在寒假前對學生開展一次禁放煙花爆竹的專題教育,提高學生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意識。發展服務中心要發動物業公司抓好小區的“禁炮”工作,採取張貼、分發《通告》等多種形式,逐家逐户開展宣傳。團工委、婦工委、公會、社會事務辦等相關單位也要適時地開展禁炮宣傳活動。

(四)常抓禁炮機制。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安辦、派出所、市管所等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領導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為成員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適時通報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同時對工作突出的.社區、工作點、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成效較差的社區、工作點、部門通報批評。三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出現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四要實行禁炮督查工作機制。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主動抓好禁炮自查工作,特別是對重要節日、婚喪喜慶、民俗活動等可能違規燃放的時段,要提前排摸、提前介入,杜絕違規燃放。同時街道禁炮辦也將在重點節日、時段開展督查。

(五)嚴厲打擊查處。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村級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0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阪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範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1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於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於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採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於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範、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裏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範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並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並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後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並適時組織結案後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勛(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羣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户“,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xxxxx。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4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經信局、市衞生計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產局、市廣電台、市公安消防大隊、城區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禁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市禁燃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部署、通報禁燃相關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大禁燃宣傳力度,協調湘鄉市電視台、網絡媒體對禁燃工作進行宣傳,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燬工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禁燃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範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依規處置店鋪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

市民政局:負責新婚登記夫婦、掃墓場地及殯葬服務對象的宣傳教育,負責集中治喪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體局: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禁燃宣傳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並及時報市禁燃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依法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市安監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禁燃區內不再許可新的經營場所,對在禁燃區內已領取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延期許可,並提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工程建設場所的禁燃宣傳和監管。

市司法局:結合普法教育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市民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市財政局:負責禁燃工作經費和獎勵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禁燃區賓館、酒店等管轄場所的宣傳和監督管理。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科技經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禁燃宣傳,按要求適時做好向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手機用户發佈禁燃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衞生計生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情況,做好對醫院患者及患者家屬的禁燃宣傳教育,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禁燃宣傳教育。

市房產局: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禁燃區域火災應急救援,加強非禁燃區域消防監管;牽頭調查統計燃放爆竹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認真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各產權單位、業主單位,納入各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燃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加強重點安全保護單位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工作經費保障。要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限制)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確定並公佈本轄區禁燃區域,設置警示標誌,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好轄區內禁燃區集中治喪勸導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

一是加強社會宣傳。通過張貼、發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傳資料,以及在轄區主要交通幹道沿線及重點區域周邊開展流動宣傳,於7月底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城區禁燃單位、羣眾等每家每户。

二是組織媒體宣傳。通過電視、電台、報紙、網站、公交車、出租車站點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開展禁燃宣傳。

三是開展主題宣傳。通過減少環境污染、防止火災、避免人員傷亡、合法經營、環境衞生整治等開展宣傳。

四是突出重點宣傳。通過對全市中小學生、老師、家長、工商業主、居民小區、殯葬服務企業、清明掃墓場地等開展宣傳。

2.嚴格執法查處。

一是要明確任務分工。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能職責,加大對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二是要加強舉報獎勵。對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限期進行查證,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是要強化巡查執法。各單位要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元旦、清明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四是要嚴格依法處理。對查獲的違規燃放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3.強化聯動整治。城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市禁燃辦的協助下,組織對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整治。成立禁燃義務勸導隊,負責對轄區內禁燃工作的宣傳、勸導等工作;市安監局要加強禁燃區煙花爆竹經營户的排查梳理,依法對到期後不再審批許可的經營户提前妥善處置。

4.加強應急處置。城區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適時開展消防滅火應急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春節期間,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做好應急備勤,及時處置突發火情。市衞生計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救治。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環境衞生,事關消防安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禁燃工作,切實加強禁燃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2.突出管控重點。各部門要紮實抓好禁燃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和安全管控。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細化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快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

3.嚴格落實責任。城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市禁燃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適時通報情況。

4.加強信息報送。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負責收集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禁燃工作情況信息,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市禁燃辦。

禁放煙花爆竹的活動方案15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