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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共賞——不平庸不代表就要做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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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不要為了吸引別人就做奇葩,我們終究要做的是自己。下面是好文共賞:不平庸不代表就要做奇葩,歡迎大家的閲讀和借鑑。

好文共賞——不平庸不代表就要做奇葩

 好文共賞——不平庸不代表就要做奇葩

你身邊一定有這樣的人,特別愛炫耀,穿了什麼名牌生怕別人不知道,到處以傲慢的姿態説來説去,我聽過最雷人的一句話就是:“你穿的不是耐克別踩我,要是穿的是耐克隨便踩。”當然他是開玩笑,可是結合他其他平時狀態,真的讓我不知所措。沒錯這件事就發生在我的身邊,我親耳聽到。

愛慕虛榮也不算什麼錯,有的人達到一定消費水平也就具備那樣的購買能力了,我想説的不是這個問題。我只是覺得炫耀這件事反映出來的內心就是,表面上看起來身上的名牌就是為了和別人不一樣,並不擔心這樣做會產生讓別人覺得他是奇葩的後果,他知道炫耀沒什麼壞處,就是讓全世界知道我有錢,因為這樣他才這樣做,所以最終還是因為他在逃避自己的內心,在意別人的眼光。

去年因為偶然一個機會參加了市十佳大學生頒獎典禮,十個人中有一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個大四畢業的女生曾經是學生會主席,因為參加過支教,畢業後她拒絕了中科院保研的名額,而選擇了去遙遠的山區支教。她説了一句話我至今記得,時時回味,她説:“總是欽佩的人多,理解的人少。”

事實上很多事情要看的是客觀實際的分析,因為每個人價值觀的不同,結果也不同,所以我不想探討諸如支教這樣的事情的對錯或者其他,我只想説説她的這句話引起的我的思考,關於敢不敢與眾不同的心理的問題。

一個人能做到理解的人少的事,必定是邁出了與眾不同的第一步,無論結果是不是欽佩的人多,在我心裏都是值得讚揚的。起碼,那是告別了平庸。

我身邊有一個人,她自己穿什麼樣的衣服一定要中規中矩,別人怎麼穿他就怎麼穿,一定要跟風,不然有人稍微穿出自己的一點特色,她就會評頭論足説多怪啊。看到有人穿棒球服她就穿棒球服,自己覺得穿裙子好怪啊,看到別人也在穿突然自己就開始在淘寶上廣泛蒐羅裙子。一定不能被別人落下,但是肯定沒有自己的特色。因為怕別人異樣的眼光,所以她從來沒有自己的喜好,不能做自己。

我們的身邊從來不缺乏這樣的人,因為怕和別人不一樣,所以要表現出和別人一樣的樣子,別人怎麼樣,我就要怎麼樣。身邊的人以學習為榮,你就開始學習,身邊的人以學霸為恥,就害怕成為別人眼中的學霸。每當他可以做到和身邊的平庸者一樣平庸的時候,他就會感到無上的優越感,我呀,這樣呢。這不但是不能明辨是非,而且這背後反映出來的無非就是兩個字,自卑。

你敢做的都是那些充滿虛榮的在意別人眼光的事,你總是想做出欽佩的人多的樣子,卻也總是害怕理解的人少。可是你為什麼需要理解呢?難道做一件事情不是因為自己的喜歡或者自己想去做而是因為我希望和別人一樣以致於我可以被理解嗎?只有我和別人一樣了,我才不會被指指點點,我才可以得到大家的喜歡,而對於別人的認可,你就看得那麼重要嗎?那麼太在意別人的眼光,難怪你平庸。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由自己決定的,所以你總是沒有個性的原因就是隻做和別人一樣的。讓環境決定了你的選擇,而不是由自己決定你的人生,勢必是意味着你狹窄的視野將侷限住你生活的圈子,侷限了你人生的發展。平庸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還把平庸當作自己的優越感,我想這才是值得詬病的地方吧。

如果説奇葩就是和自己觀點理念不同,就統統稱之奇葩,那我們曾經也都是奇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有人文藝,有人搖滾,有人愛賣萌,有人愛遠足暴走,有人愛美劇,有人愛拍照,有人愛演戲,有人愛購物……可是,不停地有人告訴我們,“你的愛好不足以養活你”“當愛好成為工作,就變成了折磨”。真的這樣嗎?愛文藝的人成了作者,愛搖滾的人最後成了明星,愛賣萌的人稱了網紅主播,愛遠足的人稱了運動專家,愛拍照的人稱了街拍時尚家.....愛好最終填補了生命的空白,讓生活無聊空虛時有事可做。奇葩絕不能等同個性愛好。

而很多人迫於生活壓力,拋棄了自己曾經的愛好,磨圓了個性,覺得變得八面玲瓏就能左右逢源。未必,把別人當傻子的人自己就是最大的傻子。

我羨慕那些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想要做什麼的人,而當你覺得就算自己委曲求全也可以生活的很好的時候,實際上只是自欺欺人。如果一朵花不按自然時節生長,就無法綻放,一個人如果違背自己的天性,必然會過的越來越擰巴。擰巴的人生是可恥的。

別為了吸引別人的目光就做奇葩,別害怕別人的目光就放棄自己,做平庸。對年輕人來説,不需要畏首畏尾,不需要思前想後,他唯一的使命就是找到自己,找到自己願意為之奮鬥一生的使命。唯有如此的內心驅力,加上自制力,才會讓一個人成為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