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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學生國家憲法日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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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每年的12月4日,全國各地都會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下面分享一些關於憲法的手抄報資料圖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小學生國家憲法日手抄報

  【關於憲法的手抄報設計內容】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現行憲法公佈實施以來,每年的12月4日,全國各地都會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那些設置憲法日的國家

據統計,在全球範圍內142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規定相關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或效忠憲法的有97個。一些國家也設立了憲法日,如丹麥、泰國、挪威、美國。

挪威憲法日是5月17日,同時也是該國的國慶日。1814年5月17日,挪威通過了憲法,並脱離丹麥的統治,成為獨立國家。為紀念這一天,從此以後每年的5月17日,該國均要舉行活動慶祝;美國憲法日是9月17日,1787年9月17日,美國憲法在費城頒佈。2004年,根據國會一名參議員的提議,國會最終確定9月17日為美國憲法日。在這一天,美國國內會有一些紀念活動。

雖然在憲法宣誓的主體、內容和程序上各國做法不盡相同(一般都在相關人員履職之前或就職時舉行宣誓),卻早已成為常態。比如,烏克蘭總統就職宣誓時需要手摁憲法;委內瑞拉等南美國家的總統需要手拿憲法上任;還有部分國家領導人雖然不拿憲法,但會向憲法宣誓效忠,如阿富汗、巴拉圭總統就職宣誓時會表示遵守憲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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