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語文基礎 > 手抄報 > 税收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税收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1.13W 次

導語:一分錢不少,税收不拒涓涓細流;百萬元不多,為國聚財任重道遠。下面分享一些關於税收的手抄報設計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税收手抄報版面設計圖

關於税收的手抄報設計01

關於税收的手抄報設計02

關於税收的手抄報設計03

  【關於税收的手抄報設計內容】

  税收的定義

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比例按照税法規定的標準,強制地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它體現着以國家為主體的特定分配關係。税收分配形式區別於其他分配形式的質的規定性。又稱税收形式特徵。税收特徵是由税收的本質決定的。它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

強制性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的形式,對徵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制約。國家徵税是憑藉政治權力,而不是憑藉財產所有權。國家對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徵税權而不受財產所有權歸屬的限制。社會主義的國有企業,是具有自身物質利益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和國有企業的税收關係,也具有強制性特徵。

無償性指國家徵税對具體納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列寧曾指出:“所謂税收,就是國家向居民無償地索取”(新版《列寧全集》第41卷,140頁)。無償性是税收的關鍵特徵。它使税收明顯地區別於國債等財政收入形式,決定了税收是國家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在社會主義國家,它還是調節經濟和矯正社會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税收無償性的形式特徵,是針對具體納税人的。

固定性指國家徵税必須通過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納税人、課税對象和課徵額度。也稱税收的確定性。這一特徵,是税收區別於財政收入其他形式的重要特徵。税收的公平原則,以及保證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作用,都是以這種固定性為前提的。

税收的形式特徵並不因社會制度的不同而改變。任何社會制度下的財政分配只要具有上述三個特徵,就是税收。

經濟理論界對税收特徵還有其他不同看法。有人認為,税收的強制性不是由政治權力決定的,而是由社會經濟關係或國家的社會職能決定的。有人認為,税收既然是用來滿足全體納税人的公共需要,因此它應有整體的“報償性”,而不應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