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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的拼音解釋及造句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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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拼音

刺史的拼音解釋及造句

【注音】: ci shi

刺史解釋

【意思】:我國封建時代的地方官名。西漢劃分全國為十三部(州),每部設刺史,主管巡察,官階低於郡守。東漢末將一部分刺史改為州牧,居郡守之上。魏晉後一般稱刺史。隋唐改州為郡時稱太守,改郡為州時稱刺史。宋以後廢,但習慣上仍用作知州的別稱。

刺史造句:

1、邢羣,與杜牧同時,官歙州刺史。詩一首。

2、元和初,拜監察御史,坐誣李吉甫,出為資州刺史。

3、並且正是刺史職能中行政權與監察權的未分化,才為後來地方治權的`糾葛埋下了伏筆。

4、至唐中後期,夔州刺史多由中央官員貶謫而來,乃是峽區地位下降的前兆。

5、宋鼎,明皇時為襄州刺史。詩二首。

6、這是什麼裝置,為什麼它值得在一篇身體穿刺史的文章裏提及?

7、王鋌,大曆中為綿州刺史,詩一首。

8、真好玩,這大概是馬刺史上第一個所有人都討厭的交易了。

9、刺史制度是漢武帝在秦御史監郡和漢初丞相史出刺基礎上的獨創,是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產物。

10、山塘街始建於唐代寶曆年間,公元825年白居易奉命到蘇州任刺史。

11、貞元十六年登第,歷官至鎮州宣慰副使、尚書郎、饒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