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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就是我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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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就是我的作文1

大家好!我叫闫梓博,我今年九岁了,我有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头发短短的,个子虽然不高,但是声音却比较洪亮。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

我的性格有点急躁。记得有一次,我犯了错误,妈妈正耐心地给我讲道理,我的急躁毛病就开始发作了,皱着眉头不耐烦地大声说:“知道了,知道了,以后一定改正,行了吧?”我这一急躁不要紧,可把妈妈给气坏了,结果可想而知,我自然是受到了更为严厉的惩罚。哎!这可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我非常喜爱看书,尤其喜欢看古代英雄的故事,例如:《岳飞传》,《三国演义》,《水浒传》等,这些书可都是我离不开的宝贝哦!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和这些英雄对话,我也因此长了不少见识呢!

我还特别爱帮助同学。有一次放学的路上,有一个小女孩摔倒了,我看见后连忙走上前去,把她扶起来,又把掉到地上的书本帮她捡起来,听着小姑娘清脆的“谢谢哥哥”,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可我有时候也会突然搞个恶作剧,让别人大惊失色,措手不及。有一次,我早早地来到作文班,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我便突发奇想,准备吓唬一下后来的同学。没多久,李想就来了,可她刚走到楼上的台阶,却被我吓得哇哇大叫。

这就是真实的我,我以后一定要消灭缺点,让自己更加完美。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2

小时候,我常常望着蓝天白云而思考:“我是谁?为什么我会是我?而不是其他的人呢?”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中,我一直努力的解答着这道谜一般的难题……

我是谁?杨鉴舜,这个名字包涵了父母多少心血,对我多大的希望啊!他们希望我像舜帝那样宽厚待人,以身作则。像舜那样名扬天下。

我是谁?一个理着平头,中等个儿,活泼好动的男孩儿,一副典型的学生模样。我不讲究穿戴,不喜欢像其他男生那样,把头发弄成“火鸡毛”,穿什么喇叭裤……有人说那“帅气”,可我却认为,这么做就是把自己变成西游记中的妖怪。

我是谁?一个爱看宇宙,天文方面的书的男孩儿。通过阅读这些书籍,我掌握了许多天文方面的职业术语,如:星等、绝对星等、星系、星系集团等等。通常我会从下午一点一直看到夜幕降临为止。在这方面的知识中,我最感兴趣的、最弄不懂的就是爱因斯坦提出的“虫洞”,但我想,只要我不断努力,不断看书,我终会弄懂得。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3

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是谁呢?那就是我!我叫任子煜,今年13岁了,已经从一年级小朋友变成了中学校园的大同学,为此,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更加懂事听话。

我的个子总是“垫底”,身材也是胖胖的,看上去活脱一个小“胖墩”,一张如同正摆着的瓜子脸红扑扑,肉嘟嘟的,两只水汪汪的小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而且睫毛还特别长,忽闪忽闪的,把同学们迷得神魂颠倒,特别是女同学一见到我,都会说:“哇!你的眼睫毛可真长!”每当听到他们对我的称赞,一点骄傲之感便会油然而生。可爱的小鼻子由于脸胖的缘故有点塌下去的感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自信的女孩。知道吗?每一个见到我的人都会说:“天哪!那个女孩可真胖!”不过这肯定是第一眼看到我的人的最初印象,如果和我接触久了,都会觉得我超级可爱!(我是不是有点自恋?嘻嘻!)而且我的声音还非常甜美动听,就像夜莺出谷之鸣一般。

我是一个乐观、坚强的女孩。为什么这样说呢?听我给你一一道来。在我上小学六年级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使我的生活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它使我的外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街上、校园里,还是家中来的一些亲戚朋友,都会说一些关于胖的话题或是嘲笑我,可我并不理睬他们,有句俗话说得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妈妈总会在一旁默默地抹眼泪,这时,我就会在旁边安慰她,给她讲有趣的事,直到她被我逗得破涕而笑才肯罢休。我相信,这一定是上帝给我的巨大考验,所以,我很乐观,每天都会因为一些其实并不搞笑的事情而嘻嘻哈哈笑个不停,这大概就是名符其实的傻笑吧!我不抱怨这次大病,相反我还要感谢它,是它使我变得坚强,乐观与自信;让我学会读懂父母;让我变得更加懂事,更加孝顺;让我真正学会成长!

我是一个淘气的女孩。经常会课间偷偷地蒙住同学的双眼,让她猜猜我是谁?还会时不时搞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比如把同桌的书藏起来或是在同桌正要准备坐下时,来个“猛然袭击”——把同桌的凳子放到后面一点儿,然后她就会一屁蹲坐在地上,这是我就会开怀大笑,哈哈!你瞧,我真是个淘气的女孩子吧!

好了,这就是我,一个可爱、坚强、乐观又有点小淘气的女孩,虽然我现在并不漂亮,但丑小鸭总就要变成白天鹅,而我将会是最美的那只!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4

这就是我,一个整天嘻嘻哈哈的6年级女生。

我叫李硕,是河北衡水宁晋的一名学生,我今年12岁了,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一个女生,我喜欢热闹的场合里去玩,喜欢凑热闹,每一次老师到教室里要布置什么任务,我多么希望老师能叫到我,每一次,我都会把头抬得高高的东张西望,希望老师能看到我,我知道,我学习一般,老师一定会叫那些学习好的,但我不放弃一丝希望。这就是我,一个不轻易放弃希望的女生。

我还是一个有这男生脾气的女生,我是一个急性子,动不动就发脾气,我的声音很尖,喜欢讨别人欢心,这就是我,一个脾气暴躁的女生。

我的模样长得不怎么好看,但我有一颗同情他人、帮助他人的心。下面我给你讲一讲:一天下午,我在放学路上看见一个小朋友在角落里,我走上前,问明原因之后,我才知道,他今年10岁,因为和他的家长闹了别扭,所以,他一气之下跑了出来,他说他从跑出来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从放学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我对他说:“那你先到我家去吧!先去吃点饭,填饱肚子。”在路上,我和他说了许多话,快到家的时候,他说:“姐姐,我现在就回家,向爸爸妈妈道个歉。”我说:“那好吧,我送你回家吧!”他却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家。”那我说:“好吧,那你自己小心一点。”我和他再见之后就回家了。这就是我,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生。

这就是我,希望和你做朋友。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5

十二年前。随着一声“哇哇”的啼哭声。一个小小的我来到了这里,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

记得小时候,我是那样的任性,有时都算得上是不可理喻。有一次: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妈妈就把我送进了跆拳道馆。一是想女孩有点防身术也不用操那么多心,二是也能培养孩子的兴趣,强身健体。可是第一天上课妈妈就又被我给麻烦了。因为第一天我就与教练发生了冲突,因为我不想学,所以老师说出拳我就踢腿,老师说向左我就向右。后来我就理所当然的被老师骂了一顿,又让我站门口罚站,后来我很生气就跑到了教室旁的一个屋子里,跟老师玩起了“躲猫猫”,结果就是老师出去找,妈妈在教室光掉泪干着急。等到晚上我的肚子“咕咕”叫了我才慢慢悠悠的从屋子里的桌子下钻了出来。我小时候妈妈常说:人家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可我怎么觉得你是我上辈子的债主呢?那时我还很天真的问妈妈:“妈妈,债主长得漂不漂亮呀?”妈妈无奈的苦笑道:“漂亮、漂亮”。

现在的我已经长大,虽然还有一点任性,可也懂事了许多。有时会给妈妈买一、两个小礼物,妈妈就会高兴的说:“没白养你,我女儿长大了、懂事了!”虽然妈妈嘴上有点厉害,可妈妈却开心的合不拢嘴。

我在一点一点的进步,一点一点的成长,一点一点的懂事。有时可能还会任性,可这就是我,真实的我。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6

我是一个乐观、自信、纯真的中学生。虽然我的年纪还小,但我却已经学会了去思考自己,思考人生。其实,我当之无愧的是一位正宗的乐天派的一位成员。我爱笑,所以整天都是嘻嘻哈哈的,仿佛天塌下来也与我无关。听大人们说,其实我在小时候脸是滚圆滚圆的,五官镶嵌在脸上也还是挺均匀的。只要是见过我的人都会说:“这孩子,长的真水灵!”可是,这张满载美誉的脸仿佛在跟我开玩笑,现在又长成另外一个模样。我想,可能是因为在晚上睡觉时,妈妈像揉面一样把我的脸给搓长了吧。不过,这也倒无所谓,难道我用一个崭新的面孔去面对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

自信这个优点使我受益匪浅。在上小学时,我的成绩并不是很好。但是,我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个道理。我很庆幸自己看到了这一句诗,因为它给了我自信,而自信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是自信,把一次次摔倒的我扶起来;是自信,把我从绝望的深渊拉了出来……因为有了自信,我才会成功,也因此,成绩在班上出类拔萃,遥遥领先。上了中学,在小学时众星捧月的我被冷落了,但我仍然相信自己,并在一步步迎头赶上……。

纯真,又是我的另一大特点。其实我自己也有着独特的审美观,那些被描的黑黑的眉毛以及被粉打得白里透红的脸的人,她们自以为自己很美,殊不知,这就是以丑为美,以庸俗为高雅。而我认为那些拥有心灵美的人才是真正的美。我很喜欢司马迁所说过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所以我认为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而是为了别人活着的。我又认为读书不是为了自己,为了个人,而是为了祖国的强大和它的繁荣昌盛。

这就是我,是一个乐观,自信而又纯真的中学生。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7

“有一个小男孩,他有些顽皮,他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小男孩,他有一些可爱,他还有一些帅气……”他,长着一张英俊帅气的脸,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他,和同学总是出现在篮球场上,直到很晚才回家,每天从这过路的老师都可以看到他与同学一起在篮球场上打篮球,只见他每次都进球,好像经过了久经沙场一样;又像一个经过长征的老兵,有许多的经验;还像一个战士,披荆斩棘,不怕前面有困难,只怕自己不敢过。有时为了抢一个篮板球,不管后果,不管自己有没有受伤,都去抢了,结果是受伤。可他们队胜利时,忘记了疼痛,大家围着他一个人欢呼,高兴地叫起来:“耶,我们胜利了,全靠了你!”在大家高兴时,他一人独自离开了,因为他爸妈会骂他。有时为了打球,被爸妈罚晚饭不吃,他还是觉得无所谓。他,从小喜爱篮球,十分重视篮球罚,别人被篮球打到时,对篮球乱说话,尤其是脏话。这时小男孩为了篮球的尊严,和他们打了起来。虽然打不过,被他们打的头破血流,他也不管,而是为了蓝球,牺牲自己。可以看到他身上已经满是伤疤了,但是他还是不在乎。只是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默默离开了。还是一如既往,默默的回了家。

这就是我,喜欢打蓝球的我,重视篮球的我,守护篮球尊严的我!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8

这样一个人,今年13岁了,喜欢看书,喜欢交朋友,也喜欢像小孩子一样玩。想了解她是谁吗,请听我慢慢讲来。

性格活泼、开朗,喜欢阅读,这就是一个外向的我。我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看书与交朋友。我喜欢和朋友同学打成一片,当然啦,我可不是只玩游戏的。我和朋友、同学之间,经常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我还爱看书,什么《红楼梦》、《少年维特的烦恼》……我都看过,尽管那些名著,我看的是简本,但还是从中获益良多。

我平常都是留着一头短发,有一双水灵水灵的眼睛,一双可爱的双眼皮。这就是男孩子气的我。虽然我是一个女孩子,但我喜欢各类运动,爱交朋友。我特别爱笑,一笑起来合不拢嘴,还会露出两个小虎牙。有一次,我在班级里的图书柜找到一本笑话书,打开书,我看到一个超级好笑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周围的同学都盯着我看,搞得我不好意思。

我是一个倔强的人,从一件小事就能看出。在上小学二年级时,语文老师布置作业,让我们晚上要把古诗背熟。刚好那天的作业有点多,我做到9点了,妈妈说:太晚了,睡吧!明天还要上学。我说:不行,我一定要把古诗背完。一直到10点,我才入睡。其实,有时候遇到困难时,我曾想放弃,但我心里还是不甘心,所以坚持下去。这就是一个倔强的我。

我是一条爱泡书海的鱼。我从小就爱看书,所以总能获得许多快乐!从《安徒生童话》到《十万个为什么》我都看过。所以我从看书可以得到不少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可说得不错。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消化伤心,分享快乐。

我一直以来都希望像我的偶像——韩寒那样,可以写出好的文章。我也曾想当医生,但我不够细心;我曾想当教师,但我没有太多的耐心;我还曾想当警察,但我不够勇气。所以,我想当作家,这还因为我酷爱文学。

这就是我,一个外向的我,一个爱看书的我,一个活泼的我。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9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总是精神的束成一条马尾辫扎在脑后。圆圆的脸蛋上长着又浓又粗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和总爱裂开笑的大嘴巴。哈,这就是相貌平平的我。

我特别爱笑,一见到人就咧开嘴笑嘻嘻地打招呼,同学们就必定被我的情绪所感染,把烦恼抛在九霄云外,不由自主地笑起来。我在班里算得上“乐天派”吧!大家都说我的笑容很可爱。

我十分活泼,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像个小兔子。我整天拿着姥姥为我缝制的沙包东跑西窜,找同学来比一比,看谁接住的沙包多,当然,我的沙包是很忠于主人的,总爱不偏不倚地落入我的手中……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当我看书时,就会把周围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同桌给我讲笑话,我不搭理,别人拍拍我,我感觉不到。后面的同学要跟我讨论话题,我也不反驳。因此很多人叫我“书呆子”。有一次,我在文友书店看书,我深深地融入进了书的海洋里,我时而眉头紧锁,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时而“由阴转晴”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时而频频点头,觉得书中的情节妙不可言……这时候,妈妈催促我和妹妹回家,妹妹应了一声乖乖地把书放回原处,我也应了一声,但目光还是离不开那本书,知道妈妈急了,我才捧着书慢吞吞地站起来,目光始终“粘”在书上,边看书边不情愿地一步一挪地“挪”到书架旁,又看了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跟妈妈回家。你看!我是不是一个小书虫呢?

我的毛病也不少,比如我总是丢三落四的,不是丢了铅笔,就是掉了橡皮,再要么就是没了水杯,那些东西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为此,我没少被妈妈批评,可我依旧没长记性。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爱看书的女孩我要改掉粗心的缺点,加油!

写这就是我的作文10

我留着短发;脸蛋总是红润润的,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一张小嘴。

在我成长过程中,发生许多有趣的事,像海滩上的贝壳,五彩缤纷数不胜数。

记得在我5岁时,下了一场大雪。我穿上厚厚的棉袄,在雪的世界里畅游。不一会儿,我滚了一个大雪球,哎,可以做一个雪人呀!我拿了几颗石头,镶嵌在雪人的肚子上,像黑色的纽扣。我拿了一个小雪球,搭在大雪球上,作为雪人的头。咦,拿什么当眼睛呢?我在雪地里刨呀刨,发现了两片烂菜叶,上面还沾着一些脏乎乎的泥巴,我顾不得那么多,把烂菜叶捡起来,插进小雪球里,远远望去,雪人哭丧着脸,真可笑!妈妈说雪人在门口挡路,就把它移到路中间去了。一个伯伯走来,向我心爱的雪人踢了一脚,啊!雪人到了!我气得哭了起来,从地上捡起了一个小雪球,向他砸去。谁知,技术不是很好,正好砸向爸爸的头……

我7岁时,正值夏日。爸爸买来了冰激凌解渴,我很馋,拿起一根小布丁就跑向阳台,独自享用。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美味佳肴”,咦,小布丁上的奶液掉到了地上,真是可惜!要不……我贼眉鼠眼地向四周望了望,在确定没人的情况下,我俯下身子,用舌头舔了舔地上的“残留物”,嗯,味道好极了!

这就是我一个丢在人群中不起眼的普通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