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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優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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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下面是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歡迎參考。

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優秀篇】

  篇一: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

我們從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但是在事實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瞭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進罪惡深淵裏,再也回不來了呢?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在生活中,也有些人,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實已經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說,羣摳,吸毒,搶劫,偷竊,迷戀網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課以後,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學習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樣去分清真與假,看着書裏的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麼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紀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觸犯法律的嚴重性,在社會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爲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爲所欲爲。因爲在這個社會裏,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的,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擁護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進行,也許有些人對這些不以爲然,以爲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沒有規則沒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也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些自由嗎?當然不能,應爲法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纔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將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啊!在這個社會的大家庭裏,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爲呢?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恆不變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們每個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法律,是正義之火,是光明的戰士,是慈祥的老人,還是嚴厲的智者。所以,我們一定要做到一個即知法,又懂法,還能守法,會用法的好少年。

 篇二: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因爲重要,所以學法。

我們國家從初中開始便開設了法制教育課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見一斑。通過學法,我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們懂得了在法律範圍內什麼事該幫,什麼事禁止做。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就必定嚴重了,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爲或不懂法的人數佔總數的一半以上。所以,學習法律是我們立足於法律社會的基礎,是創造美好未來的重要保證。

因爲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有云:“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爲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爲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着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 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在我們身邊,同齡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而爲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因爲需要,所以用法。

我們都曾做過這樣的一道題目: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該怎麼辦?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是這樣說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當我們真正遇到類似的事時,經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放棄了行使權利。殊不知,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是不明智的,是縱容他人的錯誤行爲。既然我們學習了法律,就要善於運用,以法律之矛,攻違法之盾,敢於與黑暗勢力作鬥爭,爲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讓我們一起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

 篇三:關愛明天普法先行徵文600字

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是21世紀國家建設的主力軍,但是怎樣才能保護我們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呢?我們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你有那些權利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優先救護未成年: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來瑪依市教育局爲歡迎上級“義務教育與掃盲評估團”的25位官員,組織全市中小學生796人在友誼館中舉行“專長文藝演出”。大家歡樂的跳舞,沉浸在美妙的樂曲,突然濃煙四起,火光沖天,一個官員大喊道:“大家都坐下別動,先讓領導走。”796名來自全市15所中小學的師生的生命別烈火所吞噬,323人死亡,132人燒傷致殘,其中288名中學生陷入火海中,修訂後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增加的“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兒童犯”。對兒童優先特殊的保護原則是:對兒童的權利、包括生存、受保護參與和發展權利給予高度優先,無論任何機構、任何情況下都應把兒童放在最優先考慮的地位。

你也享有隱私權:雖然我們年紀小,但也有隱私權,你可以告訴父母:“不可以翻我書包,不可以看我日記,也不可以把我的事情告訴他人,還不可以拆開我的信,也不可以神神祕祕的跟着我。”我認爲現在大多數家長都有這種現象,這樣一做孩子的心靈受到了傷害、二孩子就會感到大人不信任自己,也沒有給孩子一塊能自由發揮的天地、三大人沒有以平等的身份與孩子交流,營造一種朋友關係。

打罵虐待孩子是違法行爲,大人們經常以孩子身上發生的芝麻大的事情非打即罵,甚至虐待孩子有的以感情不好孩子就成了“出氣筒”,還有的人們無緣無故的打罵、凍餓、捆綁、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活動自由、凌辱人格、趕出家門。這樣的行爲侵犯了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權。根據《中華人民國形法》第26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止綁架和拐賣:爲了防止遭到拐賣和綁架,小朋友們一定要慎重選擇交往對象,與不瞭解的人不打交道,與陌生人打交道時要保持警惕,不輕信其甜言蜜語,不貪圖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不要向陌生人介紹自己的家、親屬和個人愛好、信息,拒絕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飲料;外出期間,把自己要去的地方告訴家人,讓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只有大家都瞭解法律,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社會纔會安定和諧。祖國花朵纔會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