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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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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通過作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人們潛意識中,打掃、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們班恰恰相反。各種班務大多都是由男生來完成的,並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開始忙活了,直到課間,人家課間十分鐘都是結着伴兒的玩兒,而我們班的男生卻是結着伴兒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節課下了都會看到男生們在講臺上勞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說,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鏡子亮了。擦完黑板,還有一系列後續工作,列如整理講臺。把每一塊抹布疊成豆腐塊是他們的標準,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沒有一絲灰塵是他們的終旨。正是他們的這種認真,細緻的品質,才得以讓每位老師進班上課都有一種說不上的愉悅感。

說實話,有時候我也會覺得自愧不如,身爲一個女生,盡然做不到男生那樣細緻。但這不正體現出我班男生的優越嗎?

高一:溫垚禕

在如今這個天天都在不斷變化的時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質,才得以在社會中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質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自己不斷積累中獲得的。正如我們班的男生,他們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賞的品質。

除此之外,風度,是我班男生從不缺少的。每次大課間我們都會成羣結隊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當女生要玩兒時,無論什麼時刻,男生都會主動的把器材讓給女生。有時女生擦玻璃,男生也會幫忙洗抹布。還有好多舉不勝舉的例子。契訶夫的一句話說得好:對一切事情都喜歡做到準確、嚴格、正規,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靈所應有的品質。這不就是在說我班的男生嗎?

一個人身上必須得擁有些優秀的品質,即使自身沒有,也要去學習,並且最終擁有它。就像我們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獨特的優秀品質,的確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磕磕絆絆地走過了十八個春秋,站在人生的轉折點上,我以更驕傲的姿態,演繹出更華麗激情的新人生。

兩個月前,我還在高考的考場上奮筆疾書,兩個月後,我懷着緊張、期待的心情踏進了大學的校門,踏上了人生的新起點。

三年了,整整奮鬥了三年。三年後的今天,又是一個如火的季節,伴隨着我的熱情,和我一起踏進了曾經只在夢中見過的美麗大學。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園裏,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來報到時的歷歷情景,突然間意識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個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兒時那樣,放學後跑出幼兒園的大門,舉着髒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撲進爸爸的懷中,嘟着小嘴,揚着小臉要爸爸親了;也不能像個小希特勒一樣,在家裏東跑西跑,這翻那翻,把家裏弄得像是二戰後的戰場一樣了;媽媽也不會再揚言要把調皮的我送給老妖婆了。

十八歲的我,是個小大人了。面對歲月的侵蝕,煩惱越來越多,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原來越現實。面對角色的轉變,我總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無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我常常在想,在殘酷的現實與激烈的競爭中,是選擇蝸居,成爲蟻族之一員,還是選擇直面風浪,挑戰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當然是選擇後者。要說爲什麼,那是因爲生活就是這樣一種艱難的嘗試,是一場日益更新的戰爭。面對未知的將來,我們應該是挺直脊樑、挺起胸膛,堅強而勇敢的挑戰一切阻礙,挑戰未知的人生。

華中科技大學校長李培根曾說過:“成功更容易光顧磨難和艱辛,正如只有經過泥濘的道路纔會留下腳印。”生命永遠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峯,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遠。我始終銘記這着一句話:人生的意義不在於走得更快,而在於走的更遠。

而走進新的校園,踏上新的起點,所有的一切都將從頭開始。未來的歲月必定將經歷艱辛,也會走得磕磕絆絆,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與樂觀,生活永遠是華麗激情、陽光燦爛的。這一切在最後都會變成甜蜜的人生經歷。

廣西玉林市第一中學高一:黃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說學好物理是男生的強項,我只是笑而不答。因爲我喜歡物理課,物理也是我的強項。

首先,我喜歡物理課,因爲物理貼近生活。有時候在課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種老師把生活搬進課堂,又帶領我們從課堂走入社會的感覺。另外,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了應付升學考試,;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將來進一步學習相關專業打好基礎,因此強迫自己必須學好物理,因爲物理對自己的以後很重要。我認爲,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和感興趣,纔是動力的源泉,加油站。人們常說,處處留心皆學問。不錯的,我發現,物理特別貼近生活,生活中處處有物理,學習它很有用。有時會有這樣的感覺:其實這個道理我很小的時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沒有總結,上升到理論而已。因此,有種迫不及待地求知慾望,所以我喜歡物理課。

其次,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很小的時候,老師、家長都經常說,課前預習很重要。因此在寫完作業後,我也主動預習過,可是老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惱,又沒有人指引。時間久了,也就放棄了這個習慣。但是現在不同了,我喜歡預習,因爲預習前,老師會給我發導學案。導學案引導我該複習哪些舊知識,然後跟隨老師設計的巧妙的問題一步一步的思考、學習,步步深入,直到主題,而且後面還跟有練習,加以鞏固所學的新知識。我喜歡預習,因爲我每次預習後都有很大收穫。預習後,有時能基本領會這節課的主要內容,有時會有一兩個問題弄不明白,我就及時做出標記,第二天,課堂上我就有明確的目標,會非常關注其他同學對這些問題做出的回答和解釋。我喜歡預習,因爲每次預習後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爲這是我自己獨立思考、學習得到的收穫,是自我能力的見證。我更加堅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見長了,我越來越厲害了,與此同時我也越來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第三,我喜歡課堂上的自主學習模式。

小時候我是一個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聽老師講課。現在不同了,改成我們先學習、討論,之後給大家講,講得好,老師給予肯定、表揚;講的不夠完整,同學們互相補充,實在不行,老師再指點、講解,而且不忘鼓勵大家繼續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學習,而不是被動接受知識,我體驗了學習的整個過程,我知道了該如何學習,也就是學習的方法。再也不會因爲課堂上沒意思而走神或睡覺,我學到的不僅是知識,更是學習知識的方法。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自己主動思考、小組合作學習的自主學習模式,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知識。

第四,我喜歡實驗,愛追根問底。

我雖然是女生,而且是一個很文靜的女生,但是我很認真,什麼事我都愛弄個清楚、明白,不弄出個水落石出,決不罷休。物理課都是先總結道理,再運用到社會,很深奧。而物理實驗恰恰解決了這個難題,讓我好像不怎麼會說但心理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喜歡實驗。有時候,實驗還會和書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樣。我想:科學家都認定了,就應該是那樣了。結果被老師批評了: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老師還給我舉例說,曾經有一個物理學家總是抱着懷疑的態度,刻苦鑽研,一遍又一遍地實驗,竟然推翻了認定幾千年的一個定律,在歷史上有很大反響。我很受啓發,並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個物理學家。從此以後,我不禁更加喜歡實驗,還更理直氣壯的愛追根問底,弄得有幾次讓老師哭笑不得,說:小心點,可別是鑽了牛角尖。我雖然不太明白,可我還是喜歡我的認真勁,喜歡實驗,喜歡追根問底,喜歡物理課。

這就是我喜歡物理課的理由,我喜歡物理課,並且希望有更多的人來喜歡物理課。

教師評語: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學起來會事半而功倍;被動的強迫,甚至會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生活瑣碎事情中、無意的言語中等等,默默的收穫着。看了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經意的言語很可能影響孩子的思想,改變孩子的觀念,甚至改變孩子的人生,伴隨孩子一輩子。因此,做老師的,一定要先思而後行,爲祖國培養出更多的、喜歡學習的、會學習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看見了一個人很像你,多麼希望不記得你,可是那麼清晰的人我又怎麼會模糊掉

他說我們曾經見過面?

我聽着煙花易冷,音樂重複的節奏充斥憂傷,暗笑是我記性太差,畢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無法理解那英國幽默,心裏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樣。我想如果你在身邊,絕對就不是這樣。

在我的記憶裏,你是個很出色的朋友,並且在我的記憶中生根不肯離去,清唱着我點的歌。

許多人揹着行囊艱難的跋涉,我用了那麼多的時間都只是越走越慢。“顧城在一生在尋找什麼?”“他找到光明瞭嗎?”“他一定沒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獄(第二季)裏那個尋找荷蘭的精神病者從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見了什麼?

我只不過是在尋找你而已。

窗簾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裏的世界嗎?真正的靈魂總是在黑夜纔開始甦醒。時間是這樣狡猾,又有東西在假裝光陰。

水沒有退路時,也會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樣。

來到五中那天,洶涌的人羣望上去像堵在門前的一堆……這裏是箇舊街區,殘存着被所謂的新時代遺棄。許多的人堆積在這裏,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彷彿時間從來沒有改變他們什麼。終於暗暗的街區腐蝕掉墜入此地的光線。

我很清楚不喜歡這裏的原因,是這裏沒有我最想見到的人。你是一個那麼謹慎的人,又怎麼會丟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十年後的我?噢應該是個……對!我應該是個記憶專家。

我會開一家小店,“記憶專家開小店?”你可能會覺得可笑,聽我說,我的小店出售的記憶。

這是個充滿溫馨的小店。一個玻璃櫥窗中,是一個個裝着各種顏色的記憶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紅的,是個關於硬化的記憶;那深藍的,是個老漁夫關於大海的記憶;還有那淡黃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陽光灑進小店,爲每一個記憶鍍上一層金黃。

我要把一瓶金黃的記憶賣給一個失去孫子的老奶奶,讓他有一個夕陽下拉着小孫子回家的記憶;我要把那瓶翠綠的色的記憶賣給一個盲校的小姑娘,那是個充滿生機的春天的記憶,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寫好;我要把最後一瓶關於母愛的記憶送給常經過店門口的流浪兒,在下雨時,他也許會想起以前下於是老媽總會爲他撐起一片無雨的天空。

也許,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記憶而沒有感受過海浪輕輕拍打着你的腳的經歷,並不是太完美,但這對一個失去腳的小男孩來說無疑於爲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許流浪兒想起老媽爲他打傘,雖然雨淋着,被凍得發抖,但他的.心卻是熱乎乎的;也許……

我只想把記憶賣給需要幫助的人,絕不賣給那些錢袋裏裝着大把的錢,卻還想得到一個富翁的記憶的人,以爲他不需要!

十年後的我,將用心經營這個記憶小店。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提起“生命”這個意義深刻的詞語,就像一位忠誠的粉絲突然見到了他夢寐以求的偶像,雖好似對它瞭如指掌,但在這一瞬卻近乎喪失了對它的所有信心,你的心在怦怦狂跳,你的嘴似要迸出久藏心中的吶喊,你的步子好像不壓抑住就會走出誇張的動作。對,對於生命的感覺,是真正的深有體會,卻也是真正的難以言喻。我卻一直在以小小的身軀在這深奧的詞語裏穿梭徘徊,探尋生命如大海一般深邃豐富的意義。

小時候,生命在我心裏總是那麼神祕,那麼讓人新奇,想着一切都是那樣永恆,一切都是那樣無盡。慢慢地開始成長了,小小的我終於還是懂得了生命的來之不易,我所認爲最寶貴的東西原來都始於生命。就這樣,生命的地位在這顆小小的心中慢慢上升,所以直到現在,我是多麼熱愛生命。

常常會這樣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無論過程如何,結果都將是一樣,倒不如在這場生命的旅途中,演繹最精彩的自己。

最美的時光在路上。旅行,是對心靈沐浴與昇華的最好途徑。看過千姿百態的山,賞過勾魂攝魄的水,撫過柔若輕紗的霧。心靈變得純淨,靈魂的殼層層褪去。旅行,能讓人舒緩地成長,那些看過的異域風光,嘗過的風味小吃,聽過的陌生的語言,領略的風土人情,終將成爲生命中的積澱,讓生命變得令人眷戀。一次次背上行囊,走在路上,讓靈魂豐盈。

最真的情感在書裏。無數次穿梭在文字彙成的時光隧道里,聽古今中外的智者在低語,思想的弦被重重彈撥,大腦越發聰慧,心靈愈發開闊,兩眼更加清澈。

最純的東西是自然。自然,是無數文人感慨過的對象,它常常和美一起被聯想,花開花落是美,風吹樹葉是美,水花蕩漾是美,天空的色彩是美,星光是美,聲音是美,動物是美,靜物是美,它們與各式各樣的好詞一起構成了獨具風格的美。

生命的精彩亦在於以一顆悲天憫人的心去對待世間萬物,同情弱者,善待身處不幸的人,以真誠豁達的態度對待有幸與我們相識相知的人。

生命可以就是“生命”,一個從出生到老去的過程,但生命的過程,各不相同,我要精細地對待我的生命,傾盡自己的全部熱情讓它變得有質感,讓它變得有價值,有內涵,有意義。恐怕,生命的意義就是我們這些擁有它的人,把它當做生命,並賦予它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