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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三年級的誠實作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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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三年級的誠實作文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三年級的誠實作文4篇

三年級的誠實作文 篇1

今天,我們做了一篇閱讀理解,從中我們知道了屠格涅夫是一個誠實的孩子,這種誠實的品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誠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人生在世,只有誠實才能交到永遠的朋友。

生活中,我也有不誠實的地方。記得在我二年級升三年級的暑假裏,媽媽因爲怕我眼睛近視,便天天囑咐我:“少看電視、手機和平板這些電子產品,對眼睛不好。”可我還是每天偷偷摸摸地看平板。有一次我看完忘記給平板充電,被媽媽發現了。在媽媽問我看沒看平板時,我還死不承認地說:“沒有!”媽媽眼珠骨碌一轉,換了一種方式問我:“今天看了幾集動畫片啊?”“看了10集!”我想也沒想就脫口回答。等我說完才發現自己說漏了嘴。完蛋了,這下穿幫了!我忐忑地等着狂風暴雨的到來。可過了一會兒,媽媽卻心平氣和地對我說:“看就看了唄,爲何要說謊呢?想看也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控制住時間,不要一看就大半天,這樣對眼睛是極不好的。尤其是這種說謊的行爲更是不對的,做了就要勇於承認!”聽了媽媽的話我慚愧地低下了頭,我在心裏默默地發誓以後再也不說謊了,要做一個誠實的孩子。

在今後的學習與生活中,我要時刻告誡自己,時刻做個誠實守信用的人。只有這樣,長大以後才能立足社會,才能被別人尊重!

三年級的誠實作文 篇2

有一回,我和弟弟跟着妗妗去中牟。

那一天天氣很熱,我們走了很遠的路。我渴了,對妗妗說:“妗妗,我渴了,想喝水。”

妗妗說:“好,你領着弟弟去商店買三瓶水吧。我也喝一瓶。”就給了我五元錢,讓我們去買水。

我拿着五元錢和弟弟到了商店,我在貨架上先拿了兩瓶給弟弟,說:“你拿着水,先給你媽一瓶,你喝一瓶,我給人家錢。”弟弟拿着兩瓶水先走了。我拿了一瓶自己喝了幾大口以後,拿着妗妗給我的五元錢給商店老闆。商店老闆也沒問我幾瓶,就找了我四元錢。我拿着錢走出去以後一數,昰四元。我心想,這不對呀,他該找我兩元纔對。我沒有多想,拿着錢回了商店,跟商店老闆說:“叔叔,你找我的錢不對,找多了。”

他說:“小朋友,怎麼找多了,你買一瓶水,我找你四塊呀。”

我說:“不是,我弟弟剛剛已經拿走兩瓶了,你該找我兩元。”

他說:“哦,是這樣呀。”他接過我給他的兩元錢,誇獎我說:“你真是個誠實的孩子!”

走出商店,我心裏美滋滋的,心情特別的開心。

三年級的誠實作文 篇3

社會的'進步需要誠信”。那麼誠信是什麼呢?誠信是一種責任、一種美德、一種力量!我們要學會誠實守信,做到誠實守信。它是人最美麗的外套,是心靈最聖潔的鮮花。這是我讀了《知榮明恥,從我做起——以誠實守信爲榮,以見利忘義爲恥》的最大感受。

書中:有一個故事令我非常感動:20xx年八月份,廣東省化州市一個站的老顧客吳先生由於出差,便委託站老闆林海燕代購了700元的,結果這些卻中了500萬元的大獎,但期間吳先生仍在出差,而且700元的代購費也沒有交,林海燕完全可以將這500萬元的大獎據爲已有。的特點大家都知道:它不記名,不掛失,在誰手上誰就有權去領取,這點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林海燕就算拿了這500萬元從法律上來講,也是站得住腳的。

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林海燕卻把唾手可得的鉅獎竟然還給了吳先生:她毫不猶豫地給吳先生打了電話,通知他過來領獎,而自己卻只拿了700元的代購費。

讀了這個故事,我一開始的感覺和大家一樣:“林海燕真傻!”放棄了本來可以得到的500萬,可她偏偏通知吳先生,要是我,也許早就將這500萬元據爲已有了。可是後來我卻改變了想法。

林海燕是可以把這500萬填進自己的腰包,可如果她這樣做,站的一些老顧客又會怎麼看她呢?她雖然得到了物質上的“肥肉”,可她卻在精神上少了一個重要的東西——誠信。

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一個人沒有誠信,他又何以在社會上立足呢?不過多時,張三、李四如果發現了這個人沒有誠信,都會棄他而去。那麼沒有誠信的人,孤獨就會與他永存。

林海燕的想法多麼令人敬佩呀!但她的行動更值得我們敬佩!在物慾橫流的當今社會,她寧願以捨棄500萬元的代價,堅定了誠信。試想:如果社會上沒有誠信二字,沒有人去實施誠信,那社會又會是怎麼樣的呢?難道大家都願意生活在一個虛假和欺騙的空間裏嗎?所以說:誠信是十分重要的。同學們,如果我們有了誠信,就有了責任心,有了美德,有了精神上的力量!讓我們一起把誠信變成一種時尚,努力去追求它吧!

三年級的誠實作文 篇4

一天清晨,媽媽讓我去賣油條。我興沖沖的來到小攤前,那裏的叔叔走過來,問:“小姑娘,你要吃些什麼?”“買半斤油條。”“好哩,等一下。”之間叔叔熟練的從面盆裏取出一團面,揉成長條後,壓平,再切成塊。用兩小塊合在一起,拉開後,放入鍋裏,不一會兒,就炸好了金燦燦的油條。叔叔麻利地夾了五根,裝在袋子裏遞給我,我拿着袋子就走了。突然聽見後面有人叫我,我扭頭一看,原來時那賣油條的叔叔。叔叔問我:“小姑娘,你給了錢了嗎?”我這時纔想起我還沒給錢呢!可又一想:叔叔肯定是不知道才問我的,我如果說“給了”,不一定還能剩下兩元的零花錢。便說了聲:“給了。”就扭頭走了。

回家後,我高興的跟媽媽說了這件事。媽媽一聽,臉一拉,便說:“快把錢還回去,我們家裏不要說謊的孩子!”我連忙跑出去還錢。回來後,媽媽又說:“如果大家都這樣,就沒有可以相信的人了,你也不會有朋友了。”

是呀,我以後再也不貪小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