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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害怕的事傷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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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又聽着電臺一個人入睡,我發現我突然愛上這樣,聽着別人在我耳旁呢喃的聲音,文章是我喜歡已久張小嫺的《我最害怕的事》,文章裏這樣說:

我最害怕的事傷感散文

故事總是這樣發展,相處五年、十年、十五年的人,我們離開他們。然後,跟一個相識月餘的人步入教堂。我忘卻十年的盟誓,向另一個人許下一生一世的誓言。

跟我共度餘生的人,竟然不是你。而我不會難過,只是在無眠的夜裏,偶然會懷念你,覺得傷感。一段漫長的愛情,在我的婚姻以前結束。另一段愛情,在婚姻以後開始。我們各走各路。

過去的日子變得很模糊,總是女人流着淚。要男人一次再一次保證不會走。男人沒有走,女人卻走了。

而我記得,有一個清晨,我坐在你大腿上,雙手勾着你的脖子,臉貼着你的臉……我多麼不願意失去這些日子。

我的歲月因爲有你,而有歡愉。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燦爛,令你目不暇給。而你使我覺得自己不再是一個飄泊的女子,因爲有一個寬厚的肩膊讓我歇息。

可是,我害怕。我們一起度過了顛簸、患難的歲月,卻不能共度餘生。我們都是可憐的棋子,任由命運擺佈。

我並不害怕,是你最終沒有娶我。我是寧願由你來負我。我無法負你。

和你的歲月,我是多麼不願意失去這些日子。

如果有天和你走過紅毯的人,並不是我。我想,我會安然看你。想必面紗下那臉很美,你看她眼神一如當初掃過我臉龐。我會拉緊身邊男伴,輕輕與他耳語,穿白色禮服已不合適我們,試定香檳色。觀禮結束可與你握手寒暄,不待花球離開。

我會禮貌周到。我會微笑。

在一起一年、兩年、三年、四年……牽手走過了無數個春夏秋冬,體會了無數個喜怒哀樂,經歷了無數個小災大難。最後和你牽手走過紅毯的人,竟然不是我。而我身邊站着的男人,也不是你。

站在他身邊淺淺微笑,望着你和你美麗的新娘,那一刻我竟然沒有悲傷。

我曾經對你說我們結婚,不要盛大的婚禮、漂亮的婚紗、厚厚的禮金、太多人的祝福,只要手牽手到民政局領個紅色的本本,然後開始柴米油鹽的農夫與農婦的平淡婚姻---我便知足。

你還笑着問:“人家都是王子和公主,怎麼到咱倆這就成了農夫和農婦?”

很簡單,因爲我早就不相信童話了。

那麼多年的路邊攤、地攤貨、爲數不多的近郊旅遊,以及洗洗涮涮變得粗糙不堪的雙手,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平平淡淡,什麼是素年錦時。

平平淡淡就是無論去哪裏你都牽着我的手、吻着我的臉,讓我知道,無論發生什麼都會陪在我身邊。素年錦時就是每個清晨醒來身邊的人是你,我用指尖輕輕劃過你的額頭、眼眉、鼻翼,悄悄親吻你的臉頰。

後來的後來,我們常常爲了一些瑣碎的事情發生爭吵。你總是說我變了,我也開始怪你不夠體貼、溫柔。雖然流淚的時候,我想依靠的還是你的肩膀。

我對你說:沒有你,我哪兒也不想去。

我對你說:只要有你,我什麼都不怕。

我對你說:無論如何,請你不要放開我的手,不要丟下我一個人。

我對你說:如果我任性的讓你無法理喻,請給我一個擁抱,一個擁抱就可以好。

我對你說:你是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嫁的人。

我說過的太多太多,可你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

女人,總是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失去所有理智。無論在別人面前顯現得如何驕傲,終究逃不過眼淚的劫難,卻在不斷的百般糾結、失望、尋死覓活中不知不覺中淡然了。

於是開始練習一個人安穩的走路、吃飯、看書、寫字、睡覺。試着不再期待那些小驚喜、不會爲了一句話就弄得眼眶紅紅、不會爲了一件小禮物就歡天喜地好幾天、不會原諒一個人把相同的錯誤犯無數次、不會在深夜瞪着手機等着誰晚歸的電話、不會把一時的敷衍當做一世的承諾、不會不分時間地點傻傻哭了……

可這些不會,卻都是我爲你做過的。

我努力對身邊的人笑,努力成爲太陽花般燦爛的女子。

你看,我終究還是長大了。不論以後會不會愛人、被愛我都不會那麼衝動了。

當我穿着白色的婚紗,被爸爸挽起左手緩緩走入教堂,把我的手交付到另一個男人的手上,神父問及彼此是否願意無論貧窮,災難或疾病都相依相守到死,回答“YES I DO”。後在彼此左手的無名指套上一抹絢爛色彩的瞬間---我的`眼淚默默爬滿面頰。

這是我第一次在那麼幸福的場景下哭泣,也是最後一次爲你掉淚。

如同今天的你,站在聚光燈下的禮堂,挽着你的新娘,在衆人面前宣誓---要與她相伴到老。

那似曾相識的誓言,忽遠忽近的漂浮在我的耳邊。

亦如數年前你初見我,溫柔臉龐映襯下的集萬千寵愛於我獨身的眼神。

婚宴上,你前來敬酒,我平靜的說着祝福的話。

看你爲他點菸,爲我剝糖。然後牽着他的手悄然離開。

以前的你,知道我怕黑,怕蟲子,怕打針……怕很多。

卻始終不知道: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終沒有嫁給你。

故事和我的想法如此相像,可能我們都是如此的女子,執一人白首,與一人偕老,我們的要求如此便足以滿足自己小小的內心,我們都是同樣要揮別過去那個深愛過得人。你要知道相同遭遇的人又何止一二。

起初的我始終不肯放掉過去,害怕舊事重提,害怕被放棄,甚至害怕忘記。

其實比起初戀來講,這一次我豁朗了很多,曾經用了五年時間去釋然的一個人至今也不過留下淡淡的痕跡,這一次,縱然不同,我很快就放下了,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勇敢些,只不過,我的腦子不聽使喚,刻意又不刻意的去想起你,我們的故事我自己過電影般時時播放着。

還記得我們相遇的那天,因爲緣分我們相識。

我到底應不應該相信緣分呢?有人說愛情裏是不應該去相信緣分的,因爲一旦緣分盡了,愛也就散了。

我很喜歡張小嫺書中的那句,“人要勇於說再見,纔有幸福的可能。”於是我站在那個離你很遠的路口,向你輕輕揮手,說我走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轉過身,掉着眼淚。或許我真的不會再回來。因爲我們不再相愛。

張小嫺曾這樣說:“進入賭場下注之前,沒規定自己輸了多少就要離場的那種人,通常是輸得最慘烈的”。這樣說來我好像一早就輸了。

人生是矛盾的,愛情也是矛盾的,其實矛盾的只有自己的心。

有的時候問自己,爲什麼活着?再相愛的人始終都會離自己而去,我們收穫最多的就是回憶,而最最珍貴的也只有回憶。

曾經離自己越來越遠了,直到雙眼模糊,再也看不清他的模樣,曾經一度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現在也清楚了,其實,我想要的不過是一個能夠陪我勇敢走下去並且我深愛着的人。

可現實永遠都是,你要的越簡單,其實越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