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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浪漫與婚姻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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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感世界裏,浪漫,是那麼的沉醉,婚姻,是那麼的讓人嚮往。然而,浪漫與婚姻又是那麼的格格不入。浪漫只關乎愛情,與婚姻無染。

閒話浪漫與婚姻散文

恩格斯說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客觀地說,有這種感覺的人不在少數。爲什麼?說法有很多,也都很有道理,我的理解是,愛情與婚姻是兩個不同的狀態,兩種不同的環境。所以在婚姻的環境中很難融入浪漫的愛情,從戀愛到婚姻,實際上是從類催眠狀態迴歸到了正常的意識狀態。你眼中的世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是實際情況有多大,而是你的感受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西方有一句諺語說:“我們因爲不瞭解而結婚,因爲了解而分離。”還有一位哲學家對年輕夫妻們說過:"你們自以爲相互之間在婚前已經十分了解了,其實,你們在結婚以後會發現在枕邊睡的是另一個人"。

愛情與婚姻是兩回事,愛情是浪漫的,是激情洶涌的,婚姻是現實的,是平淡的。當浪漫的愛情走進婚姻後必然會褪色。那種一見鍾情,銷魂斷腸,如癡如醉,難解難分的狀態,再也不可能持久下去了。取而代之的則是先前從來不會出現的大量家庭瑣事。這些事,既不浪漫也不好玩,還要不停的重複着。如果說,那種浪漫的戀情在結婚的初期還尚未完全消失,但隨着婚齡增長,激情必然會遞減。這個責任不在婚姻,因爲這種感情本身的性質就決定了它是不可能持久的,時間久了,奇遇必然會歸於平凡,陌生必然會變成熟悉,新鮮感必然會消退。用我們的話來說,你不可能總是處於催眠狀態,你總是要回歸到清醒的、現實的意識狀態之中的。如果有誰還想延續催眠中的'生活狀態、生活方式,只能有一個結果,那就是失望。

在進入婚姻狀態後,經常會把婚前婚後做對比,總覺得對方不如婚前愛自己了,在戀愛時親密無比,經常看電影、逛公園、說情話、發短消息,恩愛無比,甜甜蜜蜜,做着所有相戀情侶們做的事情。那時,即使我上班很忙,也會一天抽出時間來煲電話粥,輕聲慢語,叮囑她吃飯、下班回家小心,睡覺關好門窗等等,感覺兩個人在一起有着說不完的話、講不完事情,覺得這是一種幸福。婚前是如膠似漆,婚後不理不去,於是婚姻的危機就出現了。這一切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他的不對,這是由婚姻的性質決定的。

其實,真正的危機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對戀愛與婚姻這兩個不同階段不同特點的正確認識。愛情是浪漫的,愛情中充滿了激情。但那種銷魂斷腸,如癡如醉,難解難分的狀態,可能持久嗎?也就是說,你會總是處於催眠狀態嗎?不可能,浪漫式的愛情不可能成爲婚姻的基礎,如果婚姻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那就是等於是建立在沙灘上,建立在激流上面,婚姻怎麼可能牢固呢?戀愛時是戀愛時的活法;結婚後是結婚後的活法。戀愛時你不可能清醒;結婚後你也不可能不清醒。你承認也罷,不承認也罷,這就是現實。

有人說,愛情,從來都是理想的成分居多,詩意的成分居多,懷想的成分居多。在我看來,還應加上自我珍惜的成分居多。詩人徐志摩曾對美貌才女陸小曼表達過自己的愛,“你已激動了我的癡情,我說出來你不要怕,我有時真想拉你一同死去,去到絕對死的寂滅裏去實現完全的愛,去到普通的黑暗裏去尋找惟一的光明”。徐志摩千辛萬苦用愛的名義粉碎了原來的無愛婚姻,以愛的名義與陸小曼結合,最終卻是無可奈何愛的幻滅,以愛的名義分手。生死相許的純情摯愛,接連瓦解兩個婚姻,一個是無愛的,一個是有愛的,無果而終。

徐志摩說過一句話:我將於茫茫人海尋找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完全可以看出他進入一種不顧一切的癲狂狀態,從心理學講就是一種催眠狀態,不清醒。如果是清醒的話愛情也就沒味道了,也正因爲如此,愛情纔會成爲文藝作品永恆的主題。爲什麼會是這樣的呢?除了我們在前面已作表述的種種心理因素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且不會消失的因素就是“性”。性是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動物的本能。從心理學的角度看,它是一種缺失性需要。缺失性的需要有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是如果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生理上將無法獲得平衡、心理上也將感受到焦灼與不安;二是這種需要有周而復始的特點。例如我們吃完午飯後的確是飽了,不想再吃了。但到了晚上又餓了,還得再吃。這種需要既與生理有關,又與心理有關。作爲一種本能性的衝動,當它與其它心理元素交織在一起,再在環境的催眠作用之下,它的確會表現出一種不顧一切的特徵。

在婚後,由於“審美疲勞”的出現,對特定對象的性興趣就會下降,“性趣”的冷卻,有助於相對清醒地、客觀地認知對方,這時就會覺得對方原來並不怎麼樣了,進而導致親密度下降。所以有人認爲,婚後五到十年是婚姻的危險期。如果過了這個危險期,愛情將向親情轉變,性的重要性隨歲月的流逝而顯得重要性降低(不能視爲是生理功能下降的原因),互相視對方爲親人,甚至是自己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這時產生的就是另一種新的甜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