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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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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作文1

眺望未來之路,前途無量,俯視十年之間,使我觸景生情。夢,使我懂得幻想;歌,使我漸漸長大;書,伴我揚帆遠程。兒時,病痛使我煩惱;幼兒園時,撒謊使我學會誠實;小學時,退步使我懂得不能驕傲;十年裏,風風雨雨使我更加堅強。聆聽夢中的呼喚,那是心靈深處的幻想,神祕莫測,是人間最美的天堂。細聽歌曲的妙意,無論快樂還是悲傷,都是撫慰我內心的雙手。品味書中的點點滴滴,展開無邊的想象。啊!那是新的陸地,新的海洋。十年裏,是我無限的期望,是無忌的歡笑,是歡笑之餘的悲傷,是回憶時含淚的微笑

十年的作文

十年的作文2

一年一度的春節又悄悄地來臨了,在這個象徵新氣象的節日裏,家家戶戶都要買年貨,拜年……當然,也少不了年夜飯了。

在今年的年夜飯上,爸爸媽媽可是化了不少心思哦!以前我們都是在奶奶家過年的,而今年因爲剛搬了新房,必須在自己家裏吃年夜飯了。

下午兩點多,爸爸媽媽便開始忙活了。他們又是燉又是炒,一陣陣的香味從廚房裏時不時地飄出來,把正在玩電腦的我弄得是“口水流下三千尺”啊!不時的跑出來問爸爸媽媽快熟了沒有?

在一陣漫長的等待後,年夜飯終於做好了。我迫不及待地坐上了桌。等爸爸媽媽與奶奶都坐上來後,我便開動了。先嚐一口青鱉炒年糕,再來一口冬蟲夏草燉鴨,還有竹筍炒青椒,鮮美的蝦

實在太豐盛了!一樣樣美味的菜讓我都不知道該吃哪樣了。

吃完飯後,我們全家坐在一起,津津有味地看春節聯歡晚會,耳邊是周圍一陣又一陣的鞭炮聲。這感覺真是美好,我真希望每天都是春節啊!瞧,我這記性,當然還希望都有爸爸媽媽,親朋好友的紅包哦!

在爸爸與奶奶都去睡了以後,我與媽媽便到樓下去放鞭炮,當時外面下濛濛細雨,但我仍然風雨無阻,順手拿起桌上的一根香點燃,在媽媽雨傘的庇護下,我點燃了引線後便跑到了樓上,可過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如願聽到鞭炮的響聲。下去一看,引線竟然沒點到。唉,我真是太馬虎了!但是濃濃的年味讓我興奮無比。

過年的滋味真是非同尋常,真希望每天都像過年一樣!小朋友們,你的感覺一定跟我一樣吧!

十年的作文3

大年三十,回村裏過年,剛下車,日,踩一腳屎,都說踩狗屎吉利,可惜我踩的是人屎。

唉,又過了一年,又老了一歲,今年依然延續了我過年不上網的傳統,往年都是因爲沒條件,可今年不同,條件有了,但反倒不想碰電腦了,看着就麻煩。

對於電腦來說,只想在家裏和時光玩,因爲時光可以和朋友玩對戰,至於家裏嘛,就和內褲一樣,自己的電腦自己玩,自己的內褲自己穿,不能和別人混用,否則用起來不舒服,嘎嘎。

三十晚上8點,羣發了30多條短信,一下給發關機了,9點半就睡了,12點起來開機收幾條短信,接着睡。5點起來後,吃餃子,和往年一樣上墳啥的。初一真長,初二8點起。好多事,接這個送那個的唉,年終於過完了對了過年還有壓歲錢,嘎嘎。

十年的作文4

晚上終於來臨了,我的家人都來了,要開始吃團圓飯了,哇!好豐盛的菜啊!有二十一個菜,怎麼吃的完呢?可真香,一家人一起吃可舒服,我吃的香噴噴的,吃完團圓飯以後,我就做在沙發看春節連歡晚會,可精彩了!

比如一些例子,我看了我最喜歡的歌曲:愛情三十六計 sida.老鼠愛大米,其中最喜歡聽的歌是sups sida.我看了精彩的雜技,實在是太精彩了!到了晚上十二點鐘,是放煙花和花炮的時候了,我和我妹妹成雨馨,拉着彩珠筒在外面放,外面可熱鬧了,到處都是噼裏啪啦的聲音到處都是,該放我們的一百響的花炮了,別人看見了這麼大的花炮都驚呆了,我們這個花炮放出來的都是不同的顏色色,好看極了!

十年的作文5

“龍年看龍舞龍飛天上,春節送春光春滿人間。”今天已經是大年初三了,回想這三天,真的是很快樂呀!

(一)放炮

我非常喜歡放炮,最喜歡放“黑旋風”炮,它總是先旋轉到空中再炸。我還喜歡“貝貝俠”炮,它威力大,還很響,很好玩。我總是放一個炮到管子裏,再一點,在後面看,就像一門大炮在發炮,很是壯觀。還有“擺陣”,把一些小炮放到一堆火藥上,一點就像一掛小鞭一樣發出悅耳的聲響。

(二)吃水席

今天中午,我們吃了洛陽傳統年飯——水席,有小酥肉、連湯肉片、牡丹燕菜、熗汁銀條、蜜汁紅薯————最好吃的是蜜汁紅薯,它的顏色是紅色,湯口感很甜,紅薯外焦裏嫩,非常好吃。我一連吃了三大碗,大家也都說好吃,整個客廳都說讚歎蜜汁紅薯好吃的`聲音,這個場面讓身爲主廚的媽媽高興得合不攏嘴——她的水席做得非常成功。

(三)壓歲錢

今年,我收了1900元的壓歲錢,我的錢包開始瘋狂的增肥,看來85元的極速漂移賽車很快就要成爲我的囊中之物了,這可真是讓我大喜過望呀!

這次過年,有噼裏啪啦的鞭炮聲,有美味可口的水席,有厚厚的壓歲錢,快樂還有很多很多,這可真是歡歡喜喜過大年啊!

十年的作文6

18歲,我對自己說:我長大了,長輩們說:以後你就是大人了,你可以自己當家做主了。

28歲,我對自己說:我長大了,長輩們說:你還是個孩子,以後的路還長着呢!

18歲,我總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大人了,我對自己說,你已經長大,所有的事情都應該自己做主了。於是我在軍營裏度過了我最難忘的五年光陰。

28歲,我確實長大了,但是我對自己說,你還是個孩子,有太多的事情都是你應該慢慢獨立去做的,於是,我想讓自己從幼兒園學起,讓自己真正的長大。

18歲,我總認爲學校是在浪費我的青春時光,於是我鐵了心要投筆從戎,總認爲那裏纔是一個男人真正應該去的地方,那裏纔是我的天堂,於是我未滿18歲就已經是一名軍人。

28歲,我從當年執意要退伍的一名軍人轉變成了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以爲,現實的社會纔是我應該展示自我的平臺,於是,我脫下了那沾滿血與汗水以及淚水溼透了的軍綠色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戎裝,重新回到了家鄉的懷抱。而現在,我卻總想去完成我那未完成的學業。

十年前,我總想讓自己長大,總想擁有屬於自己的天空,可以自由的飛翔;十年後,我想讓自己還是個孩子,每天仰望着天空,去暢想飛翔的那一刻;十年前,我們都還在街邊追逐打鬧;十年後,我們卻已經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彼此追逐;十年前,我們在一起暢想未來,十年後,我們在一起回味從前。

人生有幾個十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當我們這些曾經的十年前們重新聚首時,當我們都已撐起第三條腿走路的時候,彼此之間只有回味,而所能回味的不是這幾個十年當中有多少成就,有多少輝煌,談論最多的卻只是十年前……

回味曾經的時光,珍惜眼前擁有的一切,放眼下一個十年!明天依然屬於我們每一個人……

履下坎坷路,荊棘途中行;

青春凌雲志,苦來甘自長!

十年的作文7

她,用生命的最後十年完成了曇花般最絢麗的綻放。她,就是林徽因。

出身名門,少女時代隨父遊遍各國,賞閱人世繁華。戰爭時期,曾困居李莊,穿着樸素,拎着瓶子上街打油買鹽。傾國傾城,着一襲白色紗裙,卻難抵病痛纏身,容顏更改。這樣的女子,無論從何種角度審視,都是一道別致的風景。但最令我難以忘懷的是她生命的最後十年,那如曇花般開出了絕美花朵的十年人生。

1945年,當人們沉浸在日本侵略者無條件投降的喜悅中時,樑思成陪林徽因到重慶檢查身體,大夫卻告訴思成,徽因將不久於人世。但誰又能想到,就是這位滿腹才情,傾城絕色的奇女子用瘦弱的身體堅強活了十年,以非凡的毅力熬過了十年。而這十年,她並不是在病榻上度過的,她用這最珍貴的十年在中國古代建築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在自己最熱愛的建築事業上留下了最濃重的一筆。

1945—1955,在這十年中,她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設計,完成了人民英雄紀念碑的設計,完成了傳統景泰藍工藝的挽救。同時,作爲作家的她,也在這十年中創作了許多優秀的詩歌。《給秋天》、《人生》、《展緩》、《年青的歌》等都是着名的作品,爲中國的詩歌注入了生機與活力。她還撰寫了《天壇》、《頤和園》、《雍和宮》、《故宮》等一系列介紹我國古建築的文章,爲人們對古建築的瞭解打下了基礎。這十年,她一直用堅強抵抗病痛,爲的是可以完美的完成歲月賦予它的光榮使命。驕傲的她,一直全心全意的去完成,她不允許人生有太多的殘缺,她要的是無悔,是完美。

正是因爲林徽因的樂觀與豁達,她才得以以最美的姿態度過這十年。她知道,她的人生容不得有半點放棄,因爲任何的放棄都是背叛,都是辜負,所以這個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比任何人都好強的心,所以她的最後十年才繁花滿枝,碩果累累。她知道,她一直有徐志摩遠在天堂的思念,一直有樑思成近在身邊的寵愛,也一直有金嶽霖不溫不火的記掛,有這些,她就有了力量,有了這十年來一直支撐她的勇氣。她還知道,人間的季節從來都是在不斷的變換,只有心中的春色可以不改容顏。能看慣草木的榮枯,秋月的圓缺,也能承擔得起人生的缺憾和聚散,正是這些理性,才讓她這最後十年把握得極有分寸,所以沒有太多的塗改。

着名作家白落梅這樣評價林徽因的這十年:“十年,她既孤獨又充實,既辛苦又滿足。她用十年的光陰創造生命裏最後的傳奇,也用十年的忘記,來結束她與這紛繁塵世的最後緣分。”

當一切繁華落幕,當她終於耗盡了十年的時光,當她真正做到了生如夏花般絢爛,死如秋葉般靜美,她這華美的一生,讓無數人羨慕不已。

這十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對林徽因來說,或許剛好。她用十年,給自己的人生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後人卻要用一百年、一千年甚至更多的時間來追憶她。我們更願意以建築師的角度來欣賞她,因爲她在中國建築史上的貢獻是永不可磨滅的。

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個日日夜夜,林徽因該無悔了吧!

十年的作文8

早晨六點四十分,一碗熱氣騰騰的米粉擺在客廳的茶几上。剛剛洗漱完畢的我,帶着幾分剛睡醒的疲倦,開始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

最開始吃粉,我才兩三歲。那時在二里半,父母便常帶我去附近坡上的一家米粉店吃粉。我小小年紀便懂得挑剔,粉必須是常德津市牛肉米粉,否則不吃。起先是隔三差五地吃,後來每天早上必然吃粉,直到粉店搬遷。幼年吃粉的印象已經不深。現在想來,那場景一定是圍着張小方桌,一家三口吃得滿面通紅,吃得不亦樂乎。

隔了大約四年,我早已搬到了人防辦東的新房子。每個禮拜天上午,都由父親送我去新民小學上課外班。恰巧,那家粉店又搬了回來。還記得那天早上,我和父親又進了粉店,坐在板凳上。老闆出來,我父親一邊笑着一邊問他:“你還記得他麼?”說着邊用手指着我。老闆先是微微一愣,隨即也笑着回答:“記得,這小逆子好多年前還是我的常客啦!”於是又在分店裏吃了起來。父親只要二兩,我要四兩,每次他先吃完了,都會去外面逛逛。我則在粉店裏吃得昏天黑地,有時甚至都捨不得換一口氣,只想着時時刻刻都用米粉堵着自己的嘴。出了分店的門,我常常感覺天空都是旋轉的,或許是缺氧的緣故吧!

初中,我再也不用上課外班,所以我吃的粉基本在學校食堂。雖然手藝不敢恭維,我還是會時不時地來一碗,以省去排隊的煩惱。

到了高中,我開始抱怨早餐不對胃口,父母便忙着尋找形形色色的早點。有包子,有饅頭,有卷子,有方便麪,可還是不行,過一段時間就吃厭了。而有一天我父親靈機一動,問我:“明天早上吃粉怎麼樣?”我說:“好哇!”這自然再好不過了,已經吃了十二年的粉,怎麼可能會吃厭呢?院子背面的小路旁就有好幾家粉店。去過一次之後,又改爲由父母從外面端粉回來給我吃。高中了,晚上睡覺基本都在十點半以後,爲了能讓我多睡一會兒,他們甘願自己少睡一會兒。有一次,我媽媽去端粉,回來要下一條陡坡,媽媽走着走着就摔倒了,奇怪的是手上端的粉卻完好無損。這個事情是她好多天後才告訴我的。當我問她粉怎麼沒倒出來時,她居然搖着腦袋說她也不知道。直到現在,我仍感到蹊蹺,這粉怎麼就一點也沒濺出來呢?

我去過必勝客,吃過那裏的意大利通心粉;我也去過臺北豆漿店,吃過那裏的牛肉粉。可即便是配上週圍賞心悅目的環境,它們都終究不如津市牛肉米粉。因爲對我來說,喜愛津市牛肉米粉早已不僅是因爲它的美味。是它,見證了成長中父母對我的無時不刻的愛!

現在,吃完了米粉,在倉促中趕到車站。公交車從遠方駛來,我微笑着向送我的父母道別。這一天,又會是一個好心情。

十年的作文9

童年是人生最寶貴的一筆財富,童年的遊戲更是難得的寶石,童年無論是貧窮的還是富有的,在日復一日的歲月裏它都會成爲生命中最誘人的磁場。

我的家在農村,童年的美好回憶都在70年代末。那個時候每家都有好幾個孩子,農村的生活很貧困,能填飽肚子就不錯了,實在沒有什麼可玩的東西,除了跳繩、踢毽、捉迷藏外,我最喜歡也最擅長的就是玩骨頭節,骨節分羊骨節和豬骨節,每副要四塊,那時可沒錢買,一切都得自力更生,可家家日子過得緊巴巴,一年到頭能殺一口豬就算不錯了,況且豬頭和豬蹄都要等到二月二龍擡頭的日子吃,爲了能湊一副骨節要等兩年,一般孩子可沒那份耐心。好在我還算聰明,尋找外援就成了惟一的捷徑,因爲學習成績好頗有人氣,同桌的小男孩用兩塊豬骨節換取了一個學期的“抄作業權”,二年級那年我終於有了一副自己的“玩具”,心裏那個美喲。

一有空閒我就找小夥伴玩,由於我的靈氣加執着,不長時間便玩得爐火純青了,可我的手太小,豬骨節又大,總玩得不那麼便利,看到別人那小巧的羊骨節,我又有了份野心,由於那時是生產隊制,普通社員家裏是不具備對羊的生殺大權的……那年的中秋節隊裏決定殺幾隻羊分給社員,我迫不及待地去領羊肉,並私下做主用半斤羊肉換了四根羊後腿骨,爲此捱了父親的一頓臭罵。儘管如此我還是滿懷感動,我還是暗暗地把快樂握在手裏“遞給”了我的童年。

童年讓山更青,水更藍,山上密匝匝的白樺林,山下炊煙裊裊的幾十戶人家,村頭的三間草房裏住着祖孫三代,兄妹六人,勤勞的父親,善良的母親,其中那個梳着兩條羊角辮的就是我……儘管世界很大很大,時光很快很快,在我心靈的一角始終有着不變的故鄉夢,童年的苦,童年的樂,童年的腳步,還有那紅日朝氣蓬勃露出的笑臉,還有那不爲人知的童年的祕密在飛沙走石,成敗榮辱的人生里程中,童年的遊戲是一道永駐心田的風景。

十年的作文10

十年前的一天,十二歲的他經過一個池塘,那天陽光很好,池塘裏的荷花和荷葉相映相襯,美不勝收,可在他的眼裏卻是灰色的,像是腐爛發臭的泥沼。因爲他看到一個小女孩在那裏掙扎,她那麼小,在巨大的荷葉下面幾乎看不到。這時,那女孩也看到了他,救我。在接觸女孩目光的一瞬間,他低下了頭,全身發麻,他嚥了嚥唾沫,走到了池塘邊,望着幽綠的池水,他心生怯意,想,或許還會有別的路過的人來救她;或許她可以自己拉着荷葉爬上來,畢竟那荷葉那麼大,不是嗎。他像是在問自己,又或者不是。

鬼使神差的,他退回到路上,沒有再看那個女孩一眼,他不顧一切的狂奔,什麼也不想,眼淚從他的眼角流了下來。不知道跑了多久,他突然停下,一陣不安襲捲他的心頭,他想回去看看。沿原路返回,他看到池邊圍了很多人,他冒出了冷汗。這時,他聽到人們的嘆息,唉,這麼小的孩子,就這樣死了,太可惜了。

心咯噔一下,像是沉入了谷底,沒有了思想,目光無法聚焦,心空空,腦空空。認識他的人都很奇怪,怎麼好好的一個人突然就變成了一個傻子。整天什麼事也不幹,就坐在那池塘邊,盯着一片荷葉發呆。池塘又恢復了平靜,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可是他知道,他的心已經死在了這片池塘。

十年後的今天,他像往常一樣來到了池塘邊。目光接觸到池面的一剎那,他的呼吸急促起來,因爲在同樣的位置,他看到一個小女孩在那裏掙扎,和記憶中的面容重合,他沒有絲毫遲疑,跳下了池塘,拼盡全力把女孩送到了岸上。可是他忘了,自己並不會游泳。在他沉入水中的那一刻,他擡頭看了看天空,天那麼藍,陽光那麼明媚,和十年前的一樣。他笑了,他相信,這是上帝給他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