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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有感作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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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一:誠實

讀書有感作文5篇

讀《一定要洗七遍》有感

外國一家餐廳接納了一名中國留學生做服務員。老闆說:“盤子一定要洗七遍,按洗的份數給工薪。”他的工薪比誰都高,怎們回事呢?啊!他竟然爲了金錢而不遵守約定把盤子洗了一遍。結果被老把那發現炒了魷魚。

讀着讀着《一定要洗七遍》,我陷入了沉思中。

爲什麼?許多人都在問。是啊,爲什麼?爲什麼爲了一點點金錢喪失了自己爲擁有而最自豪的東西?爲什麼爲了一點點金錢去欺騙相信你的外國人?爲什麼爲了一點點金錢去當一個外國人不再相信的人?難道爲了謀生,別無選擇的話語是一個理由麼?不,絕對不是!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男人把一袋米給了一個乞討者,可男人不知道里面有妻子的金戒指。第二天,男人在門口發現了那個金戒指,那就是貧窮的乞討者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誠實。

你連乞討者都不如,他知道什麼東西是他的,什麼東西不是他的,可你只知道意味的索取。或許你拿到他會幸災樂禍。可你活着毫無意義了!

當那個留學生被排擠出那個城市,作爲國人,你會怎麼想?

作爲人,就應該有誠實。人之初,性本善。讓我們去保持原有的那份清純吧!不然,你將像這個留學生一樣,在一遍與七遍中,迷惑了自己。多並不代表好,或許少能帶來更多幸福。

正如我一樣,一次,我不小心將媽媽最名貴的法式香水打碎了,我想媽媽說了實話,媽媽沒有罵我,反而給我做了一頓好吃。一個人的誠實的品格多麼需要呀原來,誠實會使人原諒.

作文二:我與家長讀書有感

“讀過一本好書,像交了一個益友。”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句名言。書就像一把金鑰匙,爲我們開啓知識的大門。我愛讀書,因爲它讓我快樂,讓我增長見識。

書和我情同姐妹,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吃飯的時候“在一起”,上廁所的時候也“在一起”。記得有一次,我在上廁所的時候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畫書,看得忘記了時間。爸爸媽媽以爲我出了什麼事,便又敲門又喊。因爲我沉浸在了書的海洋裏,所以茫然不知,繼續看着令人發笑的漫畫書。過了一會兒,爸爸把門撞開了,我終於反應過來,嚇得屁滾尿流,於是把書藏進了衣服裏(擔心被老爸發現)。父母進來一看,我安然無恙,也沒多追問,都匆匆離開了。我也只好轉移基地——到我的臥室去看了。

不光是我愛讀書,我的父母也特愛讀書。有一天中午,我正在看《笑貓日記》,爸爸也在看《歷史的天空》,媽媽到姥姥家去了。我倆都看得很認真,我看得忘記了上學,擡頭一看錶:天哪,兩點半了!於是急忙穿上鞋,迅速跑到了學校。可惜,已經上課了,跟老師解釋完,卻捱了老師的一頓批評。爸爸呢,比我還慘,因爲遲到而被罰款。真不知道,書帶給我們的到底是福還是禍。

我愛看作文書,因爲它提高了我的寫作水平;我愛看漫畫書,因爲它讓我捧腹大笑;我愛看文學名著,因爲它讓我體會到了人世間的冷暖;我愛看青春勵志小說,因爲它讓我感受到了青春期的美好。我在讀書時,會先找到這篇文章的中心,然後在腦子裏繼續把這個故事編下去。遇到一些好詞好句,我會把他們摘抄在一個筆記本上,並儘量把它們用在自己的文章中。最後,我會寫上讀後感,這真像與另一個人同船而行。

杜甫曾經在書中提到: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是啊,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就像太陽,能照亮世界每個角落;書就像一粒種子,能結出億萬枚碩果;書就像春天的燕子,爲我們銜來醉人的春光。讓我們一起來靜心閱讀,體味書香吧!

作文三:讀書有感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知識的源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書,是指路明燈,永不熄滅。讀書能陶冶人的心靈,就如同鍛鍊身體一般。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我認爲多讀書對寫作是有好處的。記得文學家魯迅曾經講過,要把文章寫好,最可靠的還是要多看書。我們在讀書的時候要多積累一些好詞好句好段,再把它們抄在筆記本上。還要多學習別人的寫作手法和內容,這樣在寫作的時候,積累的和學習到的東西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不動筆墨,不讀書。”我覺得這句話說的很對。讀書要隨手做筆記,把重要的地方都畫出來。還要多和同學交流讀書的體會和感想。

一本書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處你隨時想去的故地;一本書就是一位良師,也是一位可以傾心交談的朋友。我們永遠離不開,也捨不得,書這個知心的好朋友,這個稱職的好老師!

作文四:讀書有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小格言中的大幸福》,從中我學到了好多道理呢!

其中有這樣一句話:“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對我印象特別深刻,在我們三年級語文課本上冊中也有這句話呢,你知道這是誰說的嗎?

這是我國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說的。這句話是說: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這纔是學習知識的正確態度。它告訴我們學習知識,要不懂就問,不能濫竽充數。

我覺得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實事求是,都要做個誠實的好孩子。

作文五:讀書有感

今天剛買來了中考作文,裏面全是優秀的文章。花了一節課的時間了了的翻閱了一遍。我不太會看書,只是把這些文章當作小說來欣賞。

主要看了"回家”一題的考文,終於瞭解到,自己原來還差這麼多。

上了小學後,首先接觸到的'是語文中的詞語,一些“五彩繽紛 、七上八下 、整整齊齊”等,這些當時以爲很棒的詞語,每次寫作文時,定會想盡方法,把它們用進去。曾經有片文章自以爲寫得很不錯,不過老師的評語是:成語很多,但內容有點亂。當時還對老師的話十分不服氣。

上了初中,接觸到古文,這一類文體。於是寫作中不免增加了幾分古味。但總覺得是畫蛇添足,顯的格格不入。

現在有發現,文章並不一定要那些華麗的裝飾,原來樸實無華也是一篇好文章。

現在學到的魯迅的文章頗多。寫的都是回憶性散文或小說,但是一些平凡的事,在作者筆下卻能清楚地表達出作者的情感,發人深思,不免產生共鳴。

再回頭看看自己的文章,寫時是思緒萬千,但越寫到後來越是平淡無奇。

一篇“回家”讓讀者感到家是溫暖的避風港,能讓讀者也容入其中。文章的結尾總是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爲一篇文章做了最後一次昇華。

寫一片文章,要扣住主題,也要俗中出新,但是這得作者常年的知識積累,腦中儲存的多,寫起來也定不會詞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