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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與點燈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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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是用假託的故事來說明一個道理或教訓。寓言中的故事都是諷喻和比況,具有諷刺或勸誡的性質;它所寫的人或人格化了的物,大都是反面的或性格有缺陷的;不注重形象的具體描繪,篇幅短小。下面小編爲大家推薦兩則富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歡迎大家進行閱讀欣賞,更多精彩的故事盡在本站。

放火與點燈

(一)放火與點燈

宋朝時候,有個人名叫田登,平時與人交往十分挑剔、苛刻。後來,他當官做了郡守,那架子更大、脾氣更兇了,在老百姓面前擺譜擺得出了格。平時最忌諱別人說出他的名字,而且凡與他名字中那個“登”字同音的,都得換個說法。比如說“蹬”字,只能說“跳”,“登高”只能說“上高”。這還不算,老百姓用得最多的一個“燈”字,也被換成“火”字。誰要是一時疏忽說了“燈”字,那可就要倒黴了,一頓揍是少不了的;若遇上田登大人再有什麼情緒不好,那恐怕還要罰款、革職什麼的。反正,當地老百姓以至於他手下的辦事員、小官吏、士兵都爲此吃了不少苦頭。

到了元宵節,按老傳統要鬧花燈了。州府傳下命令,可以放花燈三天。可是他手下的人怎麼敢寫“放燈”呢?想去想來,只好寫出了這樣的公告牌:“郡守傳下令來,按傳統習慣,州里放火三天。”

那廣告牌寫好後,高高懸掛在鬧市街頭,過往百姓圍在廣告牌前,議論紛紛。人們諷刺說: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

本來這只是統治者專橫霸道作風中的一件小事,可是老百姓卻利用這句話的雙關義,諷刺揭露他們目無法紀、爲所欲爲的行徑,而老百姓呢,連一點正當的行爲也常常受到百般限制與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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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掉進井裏的'山羊和狐狸

一隻狐狸失足掉到了井裏,不論他如何掙扎仍沒法爬上去,只好呆在那裏。

一隻公山羊覺得口渴極了,來到這井邊,看見狐狸在井下,便問它井水好不好喝?

狐狸覺得機會來了,心中暗喜,馬上鎮靜下來,極力讚美井水好喝,說這水是天下第一泉,清甜爽口,並勸山羊趕快下來,與他痛飲。

一心只想喝水信以爲真的山羊,便不假思索地跳了下去。

當他咕咚咕咚痛飲完後,就不得不與狐狸一起共商上井的辦法。

狐狸早有準備,他狡猾地說:“我倒有一個方法。你用前腳扒在井牆上,再把角豎直了,我從你後背跳上井去,再拉你上來,我們就都得救了。”

公山羊同意了他的提議,狐狸踩着他的後腳,跳到他背上,然後再從角上用力一跳,跳出了井口。

狐狸上去以後,準備獨自逃離。公山羊指責狐狸不信守諾言。

狐狸回過頭對公山羊說:“喂,朋友,你的頭腦如果像你的鬍鬚那樣完美,你就不至於在沒看清出口之前就盲目地跳下去。”

這故事說明,人們應當在做事前先考慮清楚事情的結果,然後纔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