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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師大版八年級語文上冊教案之《辛勞的螞蟻》《走向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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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目標

北師大版八年級語文上冊教案之《辛勞的螞蟻》《走向蟲子》

(一)語文基礎知識目標

1. 生字

拭去shì 蚱蜢zhàměnɡ 蹭到一邊cènɡ 豌豆wān

揚鑣biāo 卸下xiè 褒揚bāo 頂巔diān

癢yǎnɡ 蜣螂qiānɡlánɡ 土坷垃kē 一軲轆ɡūlu

2. 多音字

3. 詞語

莫名所以:說不出原因來。

欺世盜名:欺騙當時的人,竊取名譽。

鵝卵石:日常生活中常見到的曾被水反覆沖刷磨去棱角的橢圓形的光滑如鵝卵的石頭。

瀏覽:粗略地看。

二碼:英美長度單位。一碼等於三英尺,合0.9144米。

雷同:隨聲附和。也指相同。

蚱蜢:昆蟲,似蝗而小,農作物害蟲。

癡呆:呆笨的樣子。

若有所思:好像在考慮着什麼的樣子。

分道揚鑣:原指分路而行,後比喻因目標不同而各走各的路。揚鑣,驅馬前進。

多情善感;重情誼,容易被感動。

猶豫;疑惑不決。

未雨綢繆:下雨之前趕快修房補屋。比喻事先做好準備。

懸崖勒馬:在將要掉下懸崖之前,勒住了馬。比喻在最危險的時候,翻然醒悟。

蜣螂:昆蟲,吃動物的屍體和糞尿等,常把糞滾成球形。

土坷垃:土塊。

4. 作者

馬克?吐溫,(Mark Twain l835~1910)美國作家。本名塞謬爾?朗赫恩?克萊門斯。馬克?吐溫是其筆名。出生於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漢尼拔的一個鄉村貧窮律師家庭,從小出外拜師學徒。馬克?吐溫是美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他的早期創作,如短篇小說《競選州長》(1870)、《哥爾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詼諧的筆法嘲笑美國“民主選舉”的荒謬和“民主天堂”的本質。中期作品,如長篇小說《鍍金時代》(1874,與華納合寫)、代表作長篇小說《哈克貝里?費恩歷險記》(1886)及《傻瓜威爾遜》(1893)等,則以深沉、辛辣的筆調諷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於美國的投機、拜金狂熱,及暗無天日的社會現實與慘無人道的種族歧視。《哈克貝里?費恩歷險記》通過白人小孩哈克跟逃亡黑奴吉姆結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僅批判封建家庭結仇械鬥的野蠻,揭露私刑的毫無理性,而且諷刺宗教的虛僞愚昧,譴責蓄奴制的罪惡,並歌頌黑奴的優秀品質,宣傳不分種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權利的進步主張。馬克?吐溫被譽爲“美國文學中的林肯”。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譯本。

(二)學習目標

《辛勞的螞蟻》

1. 知識與能力:

①積累詞語,掌握重點字詞的讀音,字形及詞義,並學會運用。

②朗讀文章,感知內容。

2. 過程與方法:

①學習本文風趣幽默的寫作風格。

②品味作者簡練生動、準確傳神的語言特色。

3.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理解課文運用幽默的筆調,辛辣地諷刺了那些不用頭腦思考,不理解自己的命運,更無法掌握自己前進的方向的人的思想。

《走向蟲子》

1. 知識與能力:

①掌握本課中的生字詞

②能用簡潔的語言複述故事

2. 過程與方法:

①體會“蟲子”的形象意義,把握文章主題

②有感情地朗讀課文,感受作家習作風格

3.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品味五彩繽紛的生命世界,反思自己:我們每天應該如何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二、教師建議

我們已經學過南帆先生的《螞蟻》。它自以爲幸福無比,但是在居高臨下的人看來,幸福是十分不可靠的,就在它得到一點食物樂不可支之時,致使它毀滅的危機隨時可能爆發。這裏的螞蟻,顯然是南帆充滿理性智慧的心靈反照。馬克·吐溫的螞蟻,顯然是另外一種心靈的反照。這個美國作家筆下的螞蟻,另有一種針對性。他指出,在人們的頭腦中對於螞蟻,有一種現成的共識,就是十分辛勞。本文的題目,就是《辛勞的螞蟻》。但如果和世俗的共識完全一致,作者就沒有必要寫這篇文章了。對於螞蟻的辛勞。已經有了那麼多的文章和寓言。作者之所以要寫螞蟻,就是因爲發現了世俗之見中包含着許多謬誤。螞蟻並不像天主教學校的教科書裏所寫的那樣,整日辛勞,爲冬天儲存什麼食糧。本文的全部趣味,與科學普及小品迥異,作者並不嚴格地遵循客觀觀察。

《走向蟲子》這篇文章,和南帆、馬克·吐溫的文章有點相似,都是寫小蟲子的。不過南帆和馬克·吐溫寫的是一種蟲子(螞蟻),而劉亮程的文章雖然不長,卻寫了好幾種蟲子,先是一種連名字也可以忽略的蟲子,後來是一種叫做蜣螂的蟲子,最後是螞蟻。但這種區別是表面的。三種蟲子,在人們看來,是不起眼的,微不足道的,相對於人來說,是渺小的。這有什麼可寫的呢?如果按照某些貼近生活也就是貼近蟲子的作文指導原則,對於蟲子的描寫,就限於這些常規的觀感,那麼文章就很難寫,甚至寫不出什麼名堂來了。但是,作者之所以寫得引人入勝,卻不是這樣。而是循着另一條思路,寫自以爲是的觀感,一次又一次的碰壁。這是貼近蟲子嗎?不是,是貼近自我,貼近自我對於蟲子的觀感的變化,也是一條成功的爲文之道。

三、課文講解

《辛勞的螞蟻》

(一)文章思路

作者從一開始,就帶着和常識唱反調的特點。號稱觀察後得出的判斷,都是相當極端的:“我好像始終沒發現一個活螞蟻比一個死了的更具有些微理性。”接着就把螞蟻說成“欺世盜名之徒”。雖然在表面上,他擺出了一副具體分析的姿態,承認螞蟻是辛勞的,還聲明說他指的是普通的螞蟻,排除了特別神奇的螞蟻。這好像很講究全面分析,絕不以偏概全。但

是,他的主旨恰恰是指出,這種世界上最賣力的動物,又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動物;它的辛勞,它的賣力,它的頑強,都是毫無意義的。它搬運遠遠超過它體重的東西,並不是爲了儲存到自己的窩裏。它們只是爲搬運而搬運,沒有目的,沒有成效,但是堅持搬運不止。顯然,作者用盡一切筆墨,都在強調螞蟻的愚蠢。

(二)文章主旨

本文以幽默的筆調,辛辣地諷刺了那些不用頭腦思考,不理解自己的命運,更無法掌握自己前進的方向,只知“裝模作樣的勤勞”,盲目而又愚蠢地幹一些毫無意義甚至“莫名其妙的傻事”,“愛好虛榮,不講究實效”的“欺世盜名之徒”。

(三)寫作特點

本文的風格,並不客觀冷靜,相反是很輕鬆的,很詼諧的,充滿了幽默感的。螞蟻的無效勞動,雖然是愚蠢的,但並不可惡,也不可恨,而是在可笑中帶着可愛。這是因爲什麼呢?因爲文章強調了螞蟻辛勞和徒勞之間顯而易見的荒謬。文章前面的一隻螞蟻,搬運的東西是很沉重的,比它的軀體大六倍。後面的一隻,馬克·吐溫用很通俗的比喻這樣形容:在二十分鐘內所從事的勞動,其分量相當於人將兩匹各重八百磅的馬綁在一起,扛着它們越過一千八百英尺的光滑的大圓石,攀登了一座像尼亞加拉河上的懸崖頂,再從那裏跳下去,登上三座塔尖,每座塔高一百二十英尺,然後卸下兩匹馬,放在一個毫無掩蔽的地方,也不用人看守着,就一徑走開,又去幹另一件莫名其妙的傻事。如此辛勞並不是爲了儲藏食物,完全是“白白浪費”。而搬運的方向,又是和螞蟻的窩背道而馳的,加之搬運的方法又是極其笨拙的。可是,螞蟻又十分執着,遇到障礙,如卵石,它不是繞過去,而是倒退着向上把東西往上“拽”。在艱難攀登之中,又是“扯”,又是“拉”,又是“拖”,又是“掀”,又是“爬”,又是“攀”,總之是反覆地、頑強地折騰。

《走向蟲子》

(一)文章思路

第一種蟲子,很小,頭只有針尖大,連名字都被忽略了。作者循着常規思維,“看得可笑。眼見它在指甲蓋上爬行,到了盡頭,若是不停止就要一頭栽下去。作者由此產生了優越感,覺得這粒小蟲面臨危機,卻毫無感覺,明明是“短視和盲目好笑”。但是,小蟲卻從手指底部慢慢地爬向了手心,並沒有掉下去。這時,作者“爲自己眼光(短淺)羞愧了”。 他得出了一個結論:人的自以爲是使人只能走到人這一步。

(二)文章主旨

文章通過記敘“我”幾次觀察小蟲子的經歷,揭示了無論多麼弱小的生命都有着自己極強的自主意識,文章充滿着對生命的讚頌和尊重。

(三)寫作特點

文章的成功之道,就是關於從原始的感覺,深化爲對人類的侷限分析。這種散文,有豐富的感性描寫,而且相當生動,但不是引發情感的抒發,而是以智慧的思考爲歸結的。然而,文章又不是以議論爲主的,而是以感性的、形象的描寫爲主體的。在形象的描寫中,劉亮程字裏行間流露出來的趣味,既不像南帆那樣冷峻,把螞蟻寫得很可嘆(陶醉在幸運之中不知禍之將至),又不像馬克·吐溫那樣幽默,把螞蟻寫得傻氣、很逗,而是把小蟲子寫得很自如,旁若無人,可笑的不是蟲子,而是自以爲是的人。文章寫得更爲精細的是螞蟻,也是不辭辛苦地進行着一種沉重的勞動,“揹着一條至少比它大二十倍的幹蟲”,用嘴巴咬,用頭頂,失敗了,跌了個仰面朝天,又重新來,“動作越來越快,也越來越沒有效果”。這當然是挺可笑的。但是,作者的立意並不僅僅在螞蟻的可笑,而是人的更可笑。而這個人,並不是因爲壞心可笑,而是因爲好心而可笑。他同情螞蟻,想幫螞蟻的忙,就把一隻在近旁閒轉的螞蟻捉住,放在那隻忙碌的螞蟻前面,讓它幫忙。但是,好心卻沒有好結果,這隻螞蟻不肯幫忙,跑了。作者以爲這是因爲自己“強迫它”,它“生氣了”,就改了方式,把逃跑的螞蟻捉回來,放在勞碌的螞蟻前面:先讓兩隻螞蟻見見面,商量商量,那隻或許會求這隻幫忙,這隻先說忙,沒時間。那隻說,不白幫,過後給你一條蟲腿。這隻說不行,給兩條。一條半,那隻還價。很明顯,這個場面想象得很風趣,把螞蟻平民化了,挺有人情味的,也挺好笑的。

四、重點句子理解

它做這樣聰明的事,有如我揹着一袋麪粉從海德堡去巴黎,卻繞道攀登施特拉斯堡尖塔一樣。它爬到了上面,發現那地方不對頭,於是它隨便瀏覽了一下風景,接着,或者是爬了下來,或者要滾了下去。然後再一次出發--這一次仍像往常一樣,又朝一個新的方向走去。

理解:這個比喻,以顯而易見的荒謬,把螞蟻的愚蠢笨拙表現得淋漓盡致。但是,讀者感到的,僅僅是螞蟻的笨拙、弱智和浪費力氣嗎;好像不完全是。在螞蟻的笨拙中,似乎並不完全可笑、可悲、可憐、可惡、可恨,其中還有一點可嘆、可愛、可欣賞的成分。爲什麼呢?因爲它十分認真,十分執著,十分投入,十分頑強,十分天真,心無旁騖,專心致志地完成着自己的任務。它的這份執著、真誠和它的笨拙、弱智形成了反差或錯位,構成了荒謬,隱含着作者的優越和寬容,引發了讀者同情和會心的微笑。

人的自以爲是使人只能走到人這一步。

理解:這是作者自我表述的第一次錯誤。這裏有幾點值得一提:第一,寫自己,並不一定要寫多麼光輝偉大的名堂,自己的錯誤也可以成爲文章的核心內容。第二,並不是自己的任何錯誤都能寫成好文章的,就是錯誤也有無聊的,這裏的錯誤,本來可以說是無聊的,但是作者的了不起,就在於把本來可能是無聊的錯誤深化了。他把它寫成是優越感的錯誤,自以爲是的錯誤,而這種由於優越感而造成的錯誤,並不是個別的,而是人類普遍的錯誤。這樣寫自己的錯誤的深刻,就在於是對人的優越感的嘲笑。人的侷限性如此之明顯,在某些方面連一個小蟲子都不如,卻常常盲目地爲優越感所矇蔽。這一點因爲處於對比(手之大,蟲之小,人之自以爲聰明,蟲之笨)之中,而顯得鮮明強烈,在一些方面,人不如蟲,是人的侷限:人對此的不自知,是更大的侷限。人的侷限是宿命的,不能超越的,人的盲目優越感卻是可以克服的,但是人缺乏自審,因而“人的自以爲是使人只能走到人這一步”,人不能變成比人更爲聰明的動物。這句話,雖然文字很淺白,道理卻很深刻。自以爲是的本質是人的自我封閉。從這麼平淡的事情中體悟到這麼深邃的哲理,這就不僅僅是貼近了自我,而且是深化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