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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包十年》讀後感(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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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包十年》讀後感(精選7篇)

《揹包十年》讀後感(精選7篇)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揹包十年》讀後感(精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揹包十年》讀後感1

我是個愛旅遊的人,看完《揹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攝的圖片。

書中的內容是寫作者十年裏到過的地方,每個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經歷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個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過去發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題材。每個標題都充滿誘惑,每段故事的開頭都給你往下看的動力。每個故事篇幅不長,就一兩頁,但都具有代表性,結尾都帶點作者的感悟。

16張彩照裏其中有兩張看來很普通的照片,一張是今年去過的吳哥窟裏有名的高棉微笑,圖片照的只是那寬厚的嘴脣,下面寫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種嘴角上揚的人生態度……”,對於作者來說,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張是一對情侶擡頭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寫着“羨慕他們可以一起笑看風輕雲淡”,旅行時要能做到真正的拋開所有,享受自由,的確令人嚮往。作者在書中提到了很多觀點我都很認同的。

“旅行者的認真不在於記錄枯燥無聊的數字和年代,而在於相識相知的那份感動。”旅行無法複製,旅行除了遊覽風光,品味美食,瞭解文化歷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資料、計劃路線、安排行程和旅行後整理照片、寫遊記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過程。

旅行給我們留下的除了經歷,應該就是難忘的回憶吧,記住每一處迷人的風景,記住每一個幫助過你的人,記住每一張靦腆的笑臉。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們我們希望他們保持純真,雖然我們可能給不到他們什麼,但我們會永遠記住他們付出過的笑容。

記得有位攝影家說過,真正的旅行,不要帶相機,把眼睛帶上就好啦,把一切記在腦海裏,永不磨滅。

  《揹包十年》讀後感2

讀完了小鵬的《揹包十年》,頗受揹包客們推崇的一本書,幾乎在同時看見了某人的一條微博,突然感觸良多,很想寫點兒什麼,然而,卻一向太懶,直到拖到今日午時,沒什麼心思幹活兒,纔想起寫下來。

讀這本書,流連於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樣於普通遊記的一點,便是那份對夢想的執着。以往爲了旅行打打工,攢了一點兒錢就辭職上路,也曾露宿街頭,最終最終實現了成爲職業旅行者的夢想。此刻有人羨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華享樂,卻看不到他十年來經歷的艱辛。

夢想,是一個完美的東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夠這樣的堅持夢想,不甘平凡呢?實現夢想的代價,又是多少人能夠支付的呢?我們生活在現實社會中,難免有太多的牽絆,許許多多的人都流於平凡,可是是社會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卻突然覺得,沒有夢想甘於平凡的人並不必須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卻是那些將夢想掛在嘴邊,卻將夢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話:“任何事堅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種無與倫比的美麗”,而生活本身,何嘗不是一個值得堅持和經營的夢想?偉大的人畢竟是少數,但平凡的人卻有千奇百怪不一樣的生活,歸根結底,可是是一種態度。有人認爲生活只是底層的必須品,需要的時候自然會有,總認爲自我應當再幹出點兒什麼別的,纔對得起來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協”,終會發現生活已經高昂起他的頭,幸福不是想象中那麼唾手可得。

能夠堅持夢想,締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欽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經營生活的人,同樣會發現生活帶來的豐厚回報。

  《揹包十年》讀後感3

於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時候的夢想,我喜歡南國盛夏的碧翠,也喜歡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歡的是那種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無羈無絆的自由。看了《揹包十年》後,突然有一種想要放縱自己去追逐兒時夢想的感覺,我明白當我長大之後,所有的絕對自由已經遠遠地離我而去了。想想此刻的生活,由於長大所帶來的職責在讓我們的人生變得充實有價值時,也讓我們無法隨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很多時候人在幹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麼時候能夠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

一個人的成長總是充滿着許多的夢想,然而堅持下來的人卻少之又少,於是就多了很多的遺憾和追憶。但是作者卻能夠至始至終地朝着同一個目標前進,剛開始時從有一份固定的職業變成一無所有的職業旅行者,這讓他承受了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但是即使有那麼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堅持,最後最後有了別人的贊助,夢想的旅行最後成爲了現實。成長與夢想,自由與堅持,無數的人在苦苦尋覓,殊不知,其實只要能夠總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

我們總是抱怨生活沒有樂趣,人生讓我們失望,那是因爲我們的夢想已經讓我們遺忘在久遠的回憶裏。社會的羣體性讓人無法能夠真正脫離人與人之間的約束而成爲自由人,生活的負擔又總是讓人做起事來瞻前顧後,於是我們的最初追求就永遠的丟在記憶裏了。但是也不用擔心,其實只要自己能夠勇敢地站起來,邁出追風少年的腳步,生活依然會那麼燦爛,人生能夠還是那麼精彩。

  《揹包十年》讀後感4

今天早上剛剛看完小鵬的《揹包十年》感覺這本書非常不錯,寫出了很多旅行者的心聲以及旅途中的各種情況。

我自己是個很喜歡旅遊的人,但是發現自己對旅遊者兩個字並未理解的那麼深刻,以前喜歡旅遊就是爲了多看一些景點,多拍些照片留作紀念,而且總是喜歡成羣結隊的人去玩,一個人就總是感覺孤單,甚至是無助,所以不喜歡一個人的旅行,尤其是在去了北京之後,感覺一個人旅行很沒意思,因爲孤獨。但是看完這本書過後,得到了一個啓示,旅途中不可能是全程有人陪伴,那樣也不會自由,有時一個人沿着街道滿滿走,看看路邊的行人未嘗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且一個人拍照更自由,旅途是熱鬧的,也是孤單的,熱鬧是一羣人的孤單,孤單時一個人的熱鬧。

其次我決定改變今後旅遊的重點,旅遊並不是以觀看多少景點爲目的,而是去了解歷史文化習俗生活等等,而這些東西只有去當地仔細觀察,切身體會纔能有收穫的,我決定以後出去旅行的話會多走路,少坐公交,第一低碳,第二走路能看到很多別樣風景,這一點在北京的長安街深有體會。還要多瞭解城市的歷史文化背景,增長自己的知識。

還有旅途中會受到各種各樣人的幫助,以及去幫助別人,書裏面的一句話很經典互助是一種良好的品德,在旅途中互助更加的體現出了人性之美,這也是旅途中讓人高興開心的事情。

最後我決定以後只要有旅遊計劃一定仔細的寫自己的遊記,文筆隨不好,但是可以記錄下來一些東西可以讓自己回憶而且給其它驢友提供參考,這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就寫到這裏,西安之旅希望給力。

  《揹包十年》讀後感5

如果你不想對一座城市失望,必須要在夜色中抵達。夜晚的燈光會巧妙地把璀璨突出,把粗陋隱藏。這段話來自《揹包十年》。

這本書是我的大學同學所贈,但畢業後這麼多年,我竟然到今日才勉強將它讀完,我想是不是我太忙了,亦或者只是因爲我一向忽略了我的本心。人應當趁着年輕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

這本書裏有許多我喜歡的文字,喜歡作者遇到的美景與美食,喜歡作者敢於追夢的生活態度。作者小鵬大學畢業後沒正經上過班,攢點錢就去旅行,直到他發現旅行也能賺錢,於是生活就變成了旅行、旅行、旅行。

他喜歡文字,他說他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寫下來和朋友們一齊分享,正是因爲這種真實與堅持,他獲得千萬網友的熱烈追捧,也獲得了我的喜愛。他還喜歡拍照片,他說他只拍自我在旅行時的一瞬間感動。其實說到底他就是一個追夢人,一個敢於追求自我夢想的人。

這本書記錄了小鵬十年的旅程。十年裏,他打過不一樣的工,睡過不一樣的牀,遇見不一樣的人,開心過,孤獨過,驕傲過,沮喪過,也熱血沸騰過,黯然淚下過,怦然心動過,心灰意冷過。我想,如果青春是一首詩,那小鵬用整整十年光陰讓這首詩中的每個字都筆觸飽滿。

很多人應當如我一樣,都迷戀無比澎湃的旅行,都渴望在旅行中讓自我體驗未知。那你是否如詩人般欣賞、品嚐、感受這個未知的世界,飽滿你青春的詩篇?

不論是身體還是心靈,總要有一個在路上。畢業後多年的我,一向認爲這個世界轉得太快、自我太忙。忙得忘記自我以往也是愛文字、愛音樂、愛旅行。其實是該停下腳步,去尋找初心,哪怕已不再年輕,也該敢於去追求自我的夢想。

  《揹包十年》讀後感6

最近。我看了《揹包十年》這本書,讓我有很多的感觸和感悟。

《揹包十年》講述了小鵬畢業後,開始了自己的揹包客生活,十年間他走過了世界各地,每到一處,他用自己獨到的眼光觀察生活,用筆和鏡頭記錄自己的見聞和所想,從一名普通的常常囊中羞澀的旅行者,成爲一名自助的職業旅行人。他沒有沾沾自喜,而是越走越真。讀者跟隨他走過光怪陸離的世界,尋找着體現真善美的景物、建築和人,體驗着他不同尋常的生活方式。“世俗的眼光不重要,自己內心的聲音才重要”,“人應該趁着年輕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他在隨處感悟着世界和人生。

看完《揹包十年》,合起書本,努力回憶書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薩露宿街頭,與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機場被脫g檢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機先生和奶茶先生;在西藏遇到嚴重的高原反應,差點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館過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橋上走了九遍,發現景色都不一樣;在聖託尼裏一個人看日落;到加爾各答和四川做義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麗星空……每想到一個,畫面就在腦海裏播放着。

當我合上《揹包十年》,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要追隨自己的夢想,因爲我們還年輕,我們有激情,我們不甘平庸,我們應該追隨自己的內心,實現自己的夢想。

  《揹包十年》讀後感7

很想去旅行,很想去世界各地旅行,所以很羨慕那些可以到處飛的人們。上次去同事家玩,從那一摞書中看到這個書名《揹包十年》,就知道肯定是跟旅行有關的,就借過來看完了。

作者是叫小鵬,因爲熱愛旅遊而變成了一個職業旅行家,把自己的夢想變成了實實在在的生活。通過他的眼,自己也像是走在亞非歐美的土地上一樣,幻想着如果是我又會發生怎樣精彩的故事。

想去阿姆斯特丹,看看梵高先生爲什麼用剃鬚刀割下一隻耳朵送給一個妓女。雖然梵高先生畫裏面的藝術品味至今就沒懂。安徒生的故鄉奧登賽,就因爲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還有就是醜小鴨。青藏高原一直就是夢想,只不過很擔心高原反應。因爲三毛,對撒哈拉沙漠有了一種浪漫的情愫。

鳳凰古城很出名,居然是沈從文先?的故鄉,這個我還真是第一次知道,《邊城》《湘行散記》就列入下一批的書單中。

在之前也是看過餘老師寫的散文式的旅遊筆記,餘老師是學者,關注點可能更多的是過往輝煌的文明留在現代的痕跡。小鵬的呢就更生活,身邊的點點滴滴。

我們一生就只有這麼長,如果就只蜷縮在一個角落一輩子,那麼意義何在呢。可能我們做不了什麼大事,掀不起什麼波浪,小如塵埃一般,沒關係,就算是塵埃,我也是一粒有見識的塵埃,閃耀着光輝的塵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