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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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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7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700字1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着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 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裏,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爲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着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爲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羣的威脅;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羣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爲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爲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爲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爲有信念,即使過着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着;因爲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爲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

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不過,當我面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爲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知道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麼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爲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爲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爲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爲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裏,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面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着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

而另一個一定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後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起化險爲夷。但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面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爲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爲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考慮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爲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爲一個人的行爲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該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理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熱愛生命讀後感700字2

生命——一個永恆的話題! 2004年夏季雅典奧運會開幕式及閉幕式創意兼藝術導演帕帕奧安諾,用古希臘“人啊,認識你自己”這句名言,引導人們進入充滿寓意的歷程。這句話幾千年前就刻在古希臘奧林匹斯山上的特爾費神殿裏的一塊石碑上,並因之誕生了著名的斯芬克斯的故事,故事中有個讓人們猜了幾千年的謎語。千年的時光滾滾而逝,今天的人類依然沒有揭開自我的謎題,這說明人對生命、對自我的探索是永恆的。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調,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求生的慾望,點燃了他的生命之火。不知過了多久,不知走過、爬過多少路途,在同強壯的熊的遭遇中,疲憊不堪的他竟然像個發瘋的怪物一樣凜然怒吼,硬是嚇跑了那高大的熊。他爬着,滾着,無天無日,無時無刻,微弱的生命能量不斷從強烈的求生慾望中得到補充,生命之火就這樣燃燒着,支撐他同死亡同恐懼鬥爭。快接近帶來生命希望的海濱時,他看到另一個“生物”爬行的軌跡,那正是他的同伴比爾。

然而,等他終於走近比爾的時候,甩掉他的比爾已經成了猛禽的野餐。他冷笑着接着朝前爬去,他在最後仍然保持着他做人的操守,沒有像野獸一樣去啃食同類的屍體。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兩個生靈就這樣在荒原裏拖着垂死的軀殼,覬覦着對方的生命。爲了活着回去、爲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在與同樣病弱的野狼的較量、跟蹤中,他最終咬死了狼,吮吸了狼血。最後,他爬到海濱,被捕鯨船上的人發現了,他獲救了。

休息天,外面下着雨,沉浸其中,焉能不感到其樂無窮!最打動我的是文中的“他”躺在海岸上等待病狼來舔他,一等就是幾天這一個情節。在這個情節裏,我感受到了生命悲壯,兩個同樣虛弱的生命,爲了那一線生機,消耗着各自的耐心,渴望生存,到了最後已演變成了拼搏的本能,我體會到了生命的無限偉大,又體會到了生命的無限渺小,但正是渺小與偉大碰擊,才演爲悲壯。我細細品讀小說中大量細膩的心理描寫和逼真的細節描寫,體會主人公在飢餓與病痛的邊緣與環境作鬥爭的心裏變化,感受在生與死的邊緣人對於生存的渴望是多麼的強烈,以及主人公頑強的求生意志和不屈的抗爭精神,認識到“人”的偉大!通過閱讀小說,感受生命的偉大和人性的力量,注意力投向心理描寫,仔細品讀中嘗試身臨其境或感同身受,在想象體驗中作一次心靈之旅,體會主人公在生死邊緣頑強抗爭的人性力量。

體會到要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就要學會堅強,學會抗爭,並啓發通過品味和反思加以實現要在閱讀中認識自我、關注自己的情感體驗和心靈成長。今天讀了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我突然覺得豁然開朗了,我明白了,“我”是誰並不重要,就像小說中的“他”是誰並不重要。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我”——就是這蒼穹中的生命。生命賦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我們要珍惜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與人類同在,不管我們遇到什麼,它都會與我們同在!我想:生命本身就是一種幸福!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熱愛生命》這本書值得我們去學習,去感悟!

這部小說,緊張的故事情節中沒有一點作者人爲的痕跡,沒有多餘的議論,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個人在荒原中歷盡艱難的求生過程,不動聲色地描繪出了生命的偉岸和強大。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它告訴我們這樣一個近乎真理的事實——敬畏我們的生命,相信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緊緊相依,和我們的生命結成最緊密的“聯盟”,我們就會盡享生命的美麗與神奇、生命的剽悍與強大。

我常常想起大仲馬的一句話,人類的全部幸福就在於希望和等待之中。活着是幸福,希望是幸福,等待是幸福。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都是在爲了人類的活着和追求幸福而運作,活着和幸福是人類的主題和目的:如果離開了活着和幸福,人類的—切便將失去意義。 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成了一具行屍走肉。熱愛生命,就要學會抗爭,並且要敢於勝利!不是嗎?活着,就要經歷痛苦,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艱難、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阻力。

人生的道路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灑滿陽光、鋪滿鮮花的道路永遠只是人生的一種美好祈願。我們受苦、受累、奮鬥、掙扎,我們亦享有詩歌、朝陽、自然和親情。我們每個人都在崎嶇的山路上攀登着,爲生活也爲生存。生存是人的本能,生活亦是內在自然的願望,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轟轟烈烈,成就一番事業,在生活中就要學會堅強、學會抗爭,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辜負生命的重託,才能對得起生命的流程。生命是一切上層建築和物質世界的基礎,因爲有了人類生命,纔有了思想,纔有了希望和追求,纔有了這個五彩繽紛,像萬花筒一樣美好的世界。生命面對時間和空間,正如古人所說“若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若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人生是短暫的,也是永恆的。人世間的生活纔是實實在在的,有天倫之趣、朋友之誼、戀人之情,有理想、有美好、有追求、有夢幻,只有在人世間才能創造真正的美好天堂。珍惜生命吧,給人生唱一首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