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讀後感 > 讀《熱愛生命》有感彙編15篇大綱

讀《熱愛生命》有感彙編15篇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18W 次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了!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彙編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

《熱愛生命》,這無疑是一個很簡潔的書名。一個簡單的動賓短語吸引了我,我好笑地猜想着,這書裏講的是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身殘志堅的故事。

可是,事實證明,《熱愛生命》卻絕非我所想那般平淡,我被書裏那個一向被作者以“他”稱呼的淘金者所吸引,所震撼!

十九世紀後半期到二十世紀初,工業革命在美國火熱進行,歐美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當時美國文壇“世紀末文學”的潮流正流行,這股潮流專注於死亡、病態,加重了社會的悲觀厭世情緒,作者就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創作了這樣一部予人感動,引人深思,讓人熱愛生命的小說。

有人說“小說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的確,《熱愛生命》就是那個充滿着“侵略”的年代的真實寫照。誰能想象在淘金歸途被夥伴無情拋棄?更何況當時的他(小說主人公)腳已扭傷,我想,如果是我處在那樣的困境中,不,豈止困境,這可是絕境啊!我也許早已放棄了自我,心中所剩的也只是對死亡的悽悽等待。然而,他卻並未放棄!他走在險象環生的崎嶇道路上,承受着孤獨,與寒冷、飢餓、野獸、疾病做着鬥爭,應對未知的未來,他不明白自我能否生存下來,可是,他憑着對生命的期望,堅持着,堅持着,堅持着!故事也以此展開。

如今,我們很難想象飢餓是怎樣的,也不會爲了“吃飯”如此簡單的一件事而擔憂,可是,他卻爲了飽腹,忍着劇烈的腳痛拼命地追趕一隻受傷的松雞,也許有人會認爲“拼命”這詞用得太重,其實並不重,他如果沒能充飢,他就多了一份來自死亡的威脅!“有時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聲不響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來,或者在頭暈得支持不住的時候用手揉揉眼睛。”那一個個動作都在展現他生命的堅毅!當我讀這部小說讀到入情入景時,我會爲他所承受的沉重感到鼻子酸酸,也爲他近乎不可能的堅持感動。一頁頁紙翻過,一個個劇情發展,我猜測着如此絕境他是否還會堅持着,堅持着爲了生存而前進,又在內心默默爲他祈禱,加油!

故事還在繼續,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這隻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早晨,他一睜眼就看到這匹貪婪醜陋的病狼用着一種如飢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命運對他實在太苛刻了,然而,儘管奄奄一息,他還是不情願死。”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身軀,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爲了活着回去、爲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那血就如同硬灌到他胃裏的鉛液。最終他獲救了,“那個水手笑了笑,遞給他一塊硬麪包,他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財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後把它塞到襯衫裏面。”他即使獲救,飢餓給他帶來的可怕卻不散。在這淘金歸途中,他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熱愛生命》的作者傑克·倫敦也曾加入過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歸。從此,他埋頭寫作。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我們時常能感受到英雄主義情結。對生命本身的祟拜,對生命、生存的意義追求原始形態與精神自由。

生命的堅毅就如果書中的那位淘金者,應對飢餓的狼也能反身而撲,應對摯友的背叛也能孤獨而行,應對病痛折磨也能咬牙挺去。回眸過去,我國有名外交家張騫也是在各種艱難險阻下無畏地爲着各國間的和平友好奉獻奮鬥着!“梅花香自苦寒來”,是不是僅有絕境才能磨礪出堅毅的生命,我想,這不盡然,不論是在逝去的歷史長河裏,還是如今正蒸蒸日上的走向和平的現代社會,亦或是未知的未來世界,堅毅的生命都不會停止奔跑,不會停止對困難的挑戰!

讀《熱愛生命》有感2

要寫篇讀後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爲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消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牀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後萬事空,人爲什麼還要活着?爲什麼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傑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複槍,兩袋金子和一羣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繫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後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藉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夥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爲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後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複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裏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後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複槍、白鐵罐先後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羣狼撕成碎片,那麼評論家們顯然會將傑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於消極)──正如他們對於《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傑克·倫敦更願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藉着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爲了公平起見,傑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於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並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着。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裏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着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羣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於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飢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爲痛苦之時,這纔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着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着。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牀。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着,他的手無力地掐着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聖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着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於,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傑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於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於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後,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熱愛生命”已成爲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着各自生命的意義,並將這種意義外化爲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爲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爲“意義”的價值評判。傑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僞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迴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

讀《熱愛生命》有感3

《熱愛生命》這本書的作者是傑克·倫敦,文中的人物拼命與自然較量,表現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時,危難之中,將生命放置第一位,熱愛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們,我感到萬分慚愧。

那天,我在小區裏玩,發現大樹下有一羣螞蟻,不知爲什麼,我突然想整整它們,於是捧來一杯清水澆在它們身上,這些螞蟻看到“大難”來臨,立刻慌亂了拼命爬着,想爬出這灘水。看着這些小螞蟻痛苦的爬行,我在一邊卻彷彿感到莫大的快樂。當我又弄了一點鹽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間,我看到,那些螞蟻快速的爬上一根乾枯的小樹枝。我的心顫動了,無盡傷感傳出:這些螞蟻這麼堅強,這麼熱愛生命,而我怎麼可以這麼殘忍的摧殘它們的生命呢?想到這,我有一點點想哭……

沒錯,螞蟻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使者,臨危不亂,危難之中還想着幫助別人,但是我們人類,最有智慧的人,卻不如他們,真是慚愧。

讀《熱愛生命》有感4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爲《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裏,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着: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初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擡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着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煉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

讀《熱愛生命》有感5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着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裏,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爲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着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爲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羣的威脅;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羣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爲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爲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爲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爲有信念,即使過着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着;因爲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爲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6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着;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爲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後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羣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爲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爲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爲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着;因爲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爲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爲了活着,僅僅是爲了生存。

“僅僅是爲了活着”,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爲“僅僅是爲了活着”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爲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爲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裏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爲了好好的活着”,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着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7

這個假期我讀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著名小說《熱愛生命》。讀過之後我更加珍惜、熱愛我的生命了!

故事講的是一名美國淘金者與夥伴走失後孤身一人爲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急匆匆卻有艱難的向東南方趕去。他沒有食物就吃野果,實在連野果都沒有了那隻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會兒。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於死神作鬥爭,他遇到過熊、惡狼和一些野獸。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剛開始只是走,而後來由於長時間不吃飯只好四肢並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馬上堅持不住的時候,他終於開建了一隻船在不遠處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後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動着,他終於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我沉思了很久,我從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頑強。他沒有吃的東西,又沒有睡得地方,還沒有交通工具,他還能活下來。我覺得這是人類生存的奇蹟。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殺或活不下去的人看過這本書後,他們一定會對自己的所作、所爲、所想,感到羞愧的,他們的原因只是客觀原因而我們從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棄的精神。我們需要去熱愛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無味、疲乏的人們只是在幾秒鐘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們中有的是因爲壓力太大,有的是因爲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爲有一些解不開的疙瘩……可是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都沒有這本書的主人困難大。所以我們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爲榜樣熱愛自己的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8

從來沒有如此癡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裏,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着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爲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裏,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纔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9

現如今,人們做任何事前都會考慮:做這件事有什麼用?對我有什麼幫助和意義等來決定自己是否動身前往、出發。固然,三思而後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過於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師曾說他有學生到高中還入黨、入團,原因竟是父母認爲找工作更好找;甚至會有人問,入團、入黨到底有什麼用?這都是具有明顯功利性的行爲。入團、入黨難道不是種驕傲嗎?作爲中國人,這種榮譽感不應該更強嗎?爲什麼究其作用不鬆手?

很明顯,人們害怕做了某些事卻失敗,擔心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卻無功。而這,歸根結底,都是害怕付出沒有回報、努力沒有收穫,糾結於付出的結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這事的作用大與否時,別人已經加緊腳步出發了,而此時,就比別人慢了一拍。有時候,成功與否,就在一念之間。你越糾結於能夠得到多少,對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嗇和斤斤計較,以致於以爲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後卻一無所獲。

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但實際卻並不如此,有時候付出不一定有回報,但付出與回報一定正相關。沒有紮實的根基,堅持不懈的努力,何來收穫?既然選擇某條路,做出了某個選擇,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話所說:“無法達到的目標纔是我的目標。",“既然選擇了詩和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對待夢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來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時間會給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說:“沒有人會因爲追求夢想而受傷,因爲夢想散發光芒,當你執着於追求夢想,整個世界都會來幫助你,又談何受傷?”儘管這摻有美好幻想,但執着的力量的確不可估量,足以讓你忽略回報的大小,甚至投身於其中,談何功利?心中只剩詩和遠方,每一個腳步堅定而有力,這是夢想的力量。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裏。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着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羣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爲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爲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會擺放着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爲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有一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應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着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可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着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爲何而哭?是爲了世界的冷酷?是爲了夥伴的無情?是爲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我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歡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爲一個字“吃”。他們爲了這個做爲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我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必須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裏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着無窮的活力吧。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一篇中篇小說。故事主要講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環境惡劣的途中被同伴拋棄後,獨自與餓狼、棕熊等野獸作鬥爭。在飢餓中不斷遭遇迷路、受傷,但他仍不放棄活下去的信念。他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不斷從身上取下金礦以減輕負擔。後來,他遇到一隻病狼。這隻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獵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條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號”捕鯨船前進着,僅管爬行的速度越來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棄。在這隻病狼開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時,他戰勝了狼。他不斷地昏迷,醒來再不斷爬行,最後他獲救了。

看了這篇文章,我深有感觸。在逆境中,生命顯得如此脆弱。一個人要在身體受傷、沒有食物的情況下,與野獸搏鬥,實質上也是生命與生命的較量。

我們身邊常常有這種人,他們輕視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也有的人因爲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順利想不開做出一些極端的事。但是在《熱愛生命》一文中,金錢、名譽在生命面前顯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們看到了生命的偉大,也悲傷生命的渺小與脆弱。當我們還在人生路上活蹦亂跳、充滿熱情的時候,我們的生命是多麼的可愛。

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難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滿了幸福與收穫,每個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們應該珍惜生命,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那是一株“懸崖之鬆”。

鬆將僅有的根深深地,堅實的扎入懸崖的邊緣,樹幹已經枯萎到看不出半點清新,枝條上再也找不出一顆果實,但鬆卻依然如呵護孩子般呵護着她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將盡,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無所畏懼。

那是一條“竭澤之魚”。

太陽火辣辣的照在一灘的淤泥裏,一條魚鱗已經有些乾癟的魚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滾,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得最後的生的時間。

那是一根“風中之草”,在狂風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葉”,在波濤中維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淚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僅僅是生與死,在生死之間往往會迸發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讓大自然都爲之震動,他發出的聲響將響徹雲霄。

我仰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爲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隻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是下意識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動着向前。他與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着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一種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是堅持的人,是不到最後不服輸的人。就像《士兵突擊》裏鋼七連連長所說的那六個字:不拋棄,不放棄一樣,不拋棄聲明,不放棄生命,和自然搏鬥,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這樣纔會贏!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能夠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明白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着他並與他一齊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能夠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細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裏,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爲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着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僅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爲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終是狼羣的威脅;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羣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應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爲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爲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爲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爲有信念,即使過着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着;因爲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爲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經過自我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向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終咬死了病狼。

讀到那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頭,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可是,當我應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爲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明白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樣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爲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爲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爲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爲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裏,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應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着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必須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終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齊化險爲夷。可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應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我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爲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爲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研究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爲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爲一個人的行爲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完美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當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夢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