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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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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一個退休老人爲探望病危友人而獨自踏上漫長旅程的故事。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這本書的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一)

別再這樣,不努力,不挽留,然後催眠自己說一切都是命運。

在這樣一個雨天裏,安安靜靜地看這麼一本書,和神靈對話,和自己對吟。

好像常聽電視裏提起“行走的力量”,但從未這樣做過,甚至這樣想一想。直至這樣一個陰沉的天,讀到了這樣一本安靜的書——《一個人的朝聖》。關於死亡的儀式,關於對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緣起何時,是一張粉色的信紙,一串慌亂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離令哈德羅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時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爲了救老友奎妮——一個癌症病友,爲了給予她生的勇氣,哈德羅堅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讓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這樣一瞬,腦海中的一個念頭,卻引起了一場翻天覆地的變化。

走,走,走。這是唯一的語言。一個60歲退休老人在這一個字眼中奮力抓住了一縷陽光,系在腰間。我也嘗試着想象,在一條路上走下去,永遠不停,忘卻疲勞,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風光。這些腳步,無關他人,只屬於我自己。這將是一段治癒心靈的旅程,一份送給自己的禮物。書本告訴我,走路並不簡單。踩着一雙帆布鞋旅行,無疑對他的腳是一種折磨。然而哈德羅淡然面對腳上的水泡、膿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氣神變了,變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註定的命運,堅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走這一趟。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壓抑着的記憶翻滾起來,重複出現在他的腦海中。關於模糊的童年,有個酗酒的父親,有個逃離的母親。關於滋生的情感,年輕時的她與妻子莫琳是這般瘋狂,卻終究落了個漸行漸遠。他還有個孩子,自殺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輩子。好多東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遠了,過日子竟成了一個逐漸遺失的過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撿了回來…

誰能像他這般堅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離開椅子,只是爲了永不停歇的腳步。每個人終將成爲哈德羅的影子,終有一天,你在時光中老去,而你眼見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個場景,你陷入回憶,無奈淪爲觀衆,多年前熟悉的謊言、錯誤在你眼前重演。最終你還是要面對那些發了瘋想要逃避的東西。也許等年華老去,你會拼了命地尋找。煙花會謝,笙歌會停,一定會有這麼一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二)

平凡人見證奇蹟,英雄締造奇蹟。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着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爲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

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着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爲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正如那個《阿甘正傳》裏的阿甘,成功是因爲簡單。

終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後,哈羅德都沒有真正學會如何面對他人的無助,於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傷,別過臉去逃避現實,也由此在繼“沒人要的兒子”之後成爲“失敗的丈夫”和“缺位的父親”。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在荒涼的晚景中最不經意的回望,也能瞥見灰暗來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那一千萬種其他可能。

於是,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涌,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正如著名詩人狄倫·托馬斯的詩句:不要溫順地走入那個良夜,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羅德因爲一個簡單的目的出發,卻從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尋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終於在花甲之年收穫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也許是因爲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作者以明暗交織的寫法將哈羅德的身體之旅與心靈之旅相結合,交替表現,而當哈羅德站在旅程的終點時,其空間上的旅行更像是作爲心靈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說,是心靈之旅投影到現實空間的一個映射。當那個愈加自信、篤定、堅強的哈羅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時,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許,你依然要說,《一個人的朝聖》只是虛構的故事,627英里終究不是現實。可是,請記住,“虛構的故事也有其意義”,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說的“如果我們都不趁着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來吧,接受“不可能”,一杯執着加幾滴瘋狂,生活會更加充實而快樂。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三)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爲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爲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爲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說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