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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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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能夠利用到發言稿的場合越來越多,發言稿是在一定的場合,面對一定的聽衆,發言人圍繞着主題講話的文稿。爲了讓您在寫發言稿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1

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據說,威廉一世的行宮前,有一座普通的磨房。爲了拆除它,皇家頗費心機,甚至龍顏大怒。要拆除這樣一個毫不起眼小磨房,何難之有?這是君權與人權的較量,較量的結果是磨房依舊,而它的保護神就是法。最終,這座小磨房成爲了英國司法公正的標誌。是啊,法乃治國之根本!治國如此,治校亦然。學校一方面是培養國家棟樑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一個社會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制來規範和保護我們的教育教學行爲,已成爲當今學校管理的必然選擇。

記得我在學校政教處工作時,曾遇到這樣一個案例:八年級學生小勇,爲了上網,在校門口敲詐七年級學生小豪的錢,小豪不給,小勇就叫上幾個“哥們”,也是他的同班同學,將小豪打了一頓,並搶走了小豪身上的十多元錢。第二天,小豪叫來自己的哥哥,在放學路上將小勇打成重傷,頭部縫了七針。在派出所的審理過程中,小勇覺得很委屈,不就是拿了他十幾塊錢嗎,這也算敲詐呀?小豪更是一臉無辜,誰叫他拿我錢呀,拿錢就該打。大不了我賠點醫藥費不就完了。

案例帶給我們的不僅是震撼還有悲哀。我們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無法無天,焉能成長?少年不強,民族怎強?爲了國家今日之安定,爲了民族明天之富強,爲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法制教育必須加強。爲此,我們學校在這方面加大了宣傳力度,專門請了法制副校長定期來爲同學們講課,增強廣大師生的法律意識,法制課上,師生共同學習法律法規已成爲我們學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同學們和老師一道,認識了《憲法》的莊嚴,體會了《義務教育法》的用心深遠,明白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義,感受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溫暖……我們喜看:校園和周邊秩序井然有序,學生朝氣蓬勃,生機無限!

“國運興衰,繫於教育;教育振興,教師有責。”在教書育人和民族振興的路上,作爲教師,我們任重道遠。所謂學高爲師,身正是範。依法治校更應該從教師做起。一個具有法律素養的教師勢必會影響一大批有法律意識的學生。教育需要師德高尚的教師,教育更需要依法執教的教師。

我親眼見證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戰線上奉獻了20多年的老教師,因爲打了學生一巴掌,被家長告到了教育局,局裏處分了他……這位老師覺得委屈,覺得冤枉:“我是爲他好纔打他,愛之深責之切啊,這麼多年不都這麼教的嗎,嚴師出高徒,我錯了嗎?”許多老師也覺得這位老師沒錯。學校及時組織全體教師學習了《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之後,我們的老師豁然開朗:孩子雖小也有人權也有人格尊嚴,法治時代絕不能再講棍棒教育。《教師法》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出: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所以我們必須依法執教,因爲我們要培育的不僅僅是成績優秀的孩子,更應該是人格健康的孩子。我們要的不僅僅是優秀的成績,還要孩子終身發展。

對此,有位全國優秀老師說得好:“法律不是不讓我們愛學生,而是讓我們會愛,讓我們愛得更理智更深刻啊!”

是啊,依法治校,我們才能看到校園環境更安全舒適,學校管理更公正有序,教育教學秩序更有條不紊。法治爲我們肅淨校園,法治爲我們營造和諧,法治爲我們確保平安,法治助我們長足發展!

親愛的教育同仁們,讓我們遵循法律法規,讓依法治校成爲一種信仰和力量,讓法律之光爲我們的校園照亮一片和諧的天空!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2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老師們: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體教職員工依據法律和校規自己約束自己。如果校規的制定沒有師生員工的廣泛參與,如果校規的內容得不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認同和自覺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學教授當了院長,一方面大講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講惡法亦法。他明確要求教師和學生遵守學校有關機關制定的全部規章,而不管這些規章是人事處制定的還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還是不合理的。至於有關機關是否對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執行這些規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願管的。顯然,在他看來,校規不過是學校有關機關整治師生的工具。這樣的依法治校,只能讓師生們更加寒心,只能搞壞依法治校的名聲。

任何法律都具有預先公佈、同樣情況同樣處理和強制實施的技術特徵,否則就不是法律。商鞅變法的時候曾貼出告示:誰把一根木頭從都城的甲處搬到乙處,就可以從政府領得若干黃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個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給了他告示上所說的黃金。可見法的強制性決不僅僅意味着政府執法時不許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員必須守法和執法。如果高興就執法不高興就不執法,法律就沒有權威,人民就不會守法,法律從而也就達不到它的目的。國家的法律是這樣,校規也是這樣。從這個角度看,這位院長治下的某些“校規”是不配稱之爲校規的。例如學校房管科制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規定:博士一人一間,碩士二人一間,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者三人一間。而實際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剛畢業的都分給兩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給二人一間,理由是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標準是下限;而碩士即使教了七、八年書也還是兩人一間,這時學校規定的集體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這個學校裏碩士被明確規定爲賤民或私生子,否則即使根據惡法亦法的原則,這樣的校規也不配叫做校規。惡法可以在法律的內容上不平等,但在實施上仍然必須是平等的;否則只能是人治。

現在講依法治校,首先當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並不是要在學校裏實行商鞅式的嚴刑峻法統治,而是要適應依法治國的需要,建設民主法治的學校。如果這樣來理解依法治校,那麼下面幾個問題就是不能迴避的。

首先,依誰的法治校?學校不能超然於國家法律之外,它必須執行國家的法律,校規只能規定國家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詳的問題。那麼這些校規應當由什麼人或什麼機關來制定呢?根據民主原則,我認爲只能由民主選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來制定。學校各行政部門只能享有提案權,而不能享有規章制定權。涉及學生利益的校規,還必須讓學生代表列席並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我並不主張賦予學生代表以表決權,除了學生年輕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學生在學校裏是過客,容易產生短期行爲。)只有這樣制定的校規,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權威性,才能得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自覺遵守。校規只有這樣制定,廣大師生員工才能感覺到自己是學校的主人,纔不至成爲被動服從而又心懷不滿的無所作爲的被治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在目前的情況下不能按人口比例從各部門產生,而應當按國家關於後勤社會化和精簡行政機構的要求,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人員和非教學人員比例(這一比例必須保證專職教師在數量上的絕對優勢)分別從教師和非教師中產生。教職工代表大會除了規章制定權外,還必須擁有學校自籌資金的預算決定權和決算通過權。法律的權威必須由立法機關控制錢袋來保障,校規的權威也必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控制錢袋來維護。這樣一來,學校行政部門的權力將受到極大的限制,但是他們同樣可以從依法治校中獲益,他們將不再有“聽哪個領導的”這樣的煩惱。

其次,依什麼樣的法治校?簡單地講惡法亦法顯然是不對的,否則就不會有“多數人的暴政”這個概念了,當年的德國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憑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懲罰了。法律必須公平,必須保障被治者的權利;校規也一樣。最起碼,校規不得與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相沖突,不得以多數人的意志剝奪少數人的平等權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這樣的分房條件,就明顯與憲法規定的男女平等原則相沖突。就校規講惡法亦法,只有滿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與國家法律(包括憲法)相沖突、不歧視這三個條件,才能說得通。但是一項校規如果滿足了這三個條件,即使需要修改,我們也只能說它是不合理的校規,而不宜叫它“惡法”。對於符合這三個條件的不合理的校規,在正式廢除或修改以前,我們仍必須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誰治誰?現在講惡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門來代表學校治教師和學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強領導和行政部門的權威。這種觀念必須改變;因爲它一方面助長了領導和行政部門的特權思想,另一方面又打擊了廣大師生依法治校的積極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體教職員工依據法律和校規自己約束自己。如果校規的制定沒有師生員工的廣泛參與,如果校規的內容得不到廣大師生員工的認同和自覺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實現依法治校。我並不主張廢除一切強制,但是一項法律或校規如果不是把極少數人而是把大多數人假定爲需要強制的`對象,它是註定要大打折扣並且要短命的。

最後,依法治校怎麼治?跟法律一樣,校規也不能只有實體性的規定,還應當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規定,代表學校執行這些校規的機構必須按規定程序執行校規。如果沒有程序性規定,則必須符合正當程序原則。正當程序的有些內容已經由法律或法院的判決予以明確,例如對某一個或某幾個人不利的決定應當在作出決定前聽取當事人的申辯、應當給申辯者以必要的準備時間、應當在作出決定後及時送達。起碼,正當程序原則要求執法者在無具體程序規定時憑良心操作,不得濫用權力。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3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老師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堅持依法治校,構建和諧校園》。

首先,我想告訴大家,我之所以選擇這樣的題目,是因爲偉大詩人歌德的一句話,他這樣說過:“能夠帶來安定的無非是兩種力量,一種是道德,而另一種就是法治。”當我們談及“法治”這個嚴肅的詞彙時,大家聯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或許還有冰冷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但我想說,“法治”並非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它存於無形、溫暖地守候在我們的身邊。它是人類自由翱翔的風箏線,是和諧校園的守護神。《義務教育法》的出臺,讓成千上萬的失學兒童圓了讀書夢;《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頒佈,使大批被漠視的女童邁進了學堂;《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使廣大青少年觸摸到了法律的溫暖。同樣,作爲教育工作者,我們也緊緊握住了法治這雙親切而有力的手,爲學生、家長、老師、學校繫上了一條攜手進步的安全帶。

古人云:“天下從事者,不可無法儀。”然而近年來,在教育的神聖世界裏,陰暗可恥的黑影頻頻閃現,從北航大學的招生勒索到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泄露答案;從厚顏無恥的學術腐敗到令人寒心的師德淪喪;從老師體罰學生到學生毆打老師,這些嘈雜的聲音時時襲擾着我們正常的教育教學環境,學校、家庭無不從心底呼喚,我們需要用法治的力量,來肅淨學風;用法治的力量,來規範教學;用法治的力量,來創造和諧校園,開闢一方屬於全社會的教育淨土。

當“法治”的利器真正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的時候,它那劈荊斬棘、盪滌腐朽的力量,讓你、讓我、讓關心教育的每一個人感受到了和諧的光芒。

請聽一聽社會的聲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明確了11種學校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具體情形,同時也規定了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學生傷害事故。這一規章的出臺與施行,使曾經因爲學生傷害事件導致家長狀告學校、對簿公堂,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的情況一去不復返,家庭學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整個社會爲我們的學生共同承擔應有的責任,學校躍馬揚鞭,輕足前行!

請看一看我身邊的事:我有位同事因爲學生問題與家長髮生意見分歧,家長蠻橫無理,出口大罵,甚至還想動手打人,我們的老師只能忍受滿肚子的委屈而無處“伸冤”,全心的付出換來得卻是惡語相加,她那紅腫的雙眼和委屈的淚水,讓我永遠無法忘記。老師們,那是一種痛啊!那是傷及內心深處的痛啊!而2015-08-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出臺,讓這樣的往事不再重現。《教師法》第三十五條已經作出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我們當然可以依法疾呼:教師的尊嚴不容侵犯!

當然,這一切並不遙遠,就發生在我們的身邊。作爲一名普通教師,我親歷着“堅持依法治校,構建和諧校園”帶來的累累碩果,親歷着學校日新月異的變化——老師們的背影依然那麼忙碌,但彰顯了更多自信;學生們的笑臉仍然那麼清純,但增添了更多喜悅……

親愛的老師們,我們曾經用粉筆塑造過一批又一批學生的靈魂,我們同樣能用“法治”撐展起一片屬於學生、屬於你我、屬於整個社會的教育藍天!教育迎盛世,風好正揚帆!讓我們繼續攜起手來,爲教育事業的發展,爲發展中的偉大祖國,再次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吧!

謝謝大家!

  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發言稿4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

明天是中國法制宣傳日,借這次宣傳日的東風,我校組織召開了警校共建依法治校主題校會。這次大會將進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對促進我校依法治校,依法執教工作的開展,有着很重要的意義。這次警校共建活動得到了縣委宣傳部、鎮政府、縣教育體育局、民族宗教局、鎮派出所、鎮中心校、鎮北街村黨支部的關心和支持,我代表回民小學全體師生對各位領導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感謝!

這次大會,我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陳國民同志,陳校長給我們講了生動的法制課,各位領導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我校如何落實這次會議精神,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把學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講以下幾點意見。

一、 學校領導班子要在這次警校共建活動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安排學校今後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樣,效果顯著,真正紮實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執教工作,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現象發生,實現全校師生違法犯罪率永遠爲零的目標。

二、全校教工要繼續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九年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這次警校共建活動認真開展討論,提高依法執教的思想意識,工作中避免體罰、變相體罰、心罰學生現象發生。

三、各班要組織主題班會落實這次會議精神,平時要針對學生年齡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普法活動,使少年兒童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品質,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我校全體師生一定在上級的正確指導下,憑藉這次警校共建活動的良好契機,共同努力,開創我校法制工作新局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