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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信用風險排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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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必然伴隨着金融發展的新常態。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的2017信用風險排查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7信用風險排查報告

  【2017信用風險排查報告1】

根據《關於做好自治區督查調研組到我市督查調研有關迎檢工作的通知》(貴穩辦通【2016】125號)文件的要求,我辦根據部門職責,對近期防範金融風險工作開展情況做以下彙報:

一、關於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摸底排查階段的工作情況彙報

根據《關於印發自治區互聯網金融風險P2P網絡借貸等6個分領域工作方案及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應急預案的通知》(桂互金整治發[2016]1號)的文件要求,我市積極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各項工作,由市金融辦牽頭,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積極主動作爲,明確分領域範圍內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我轄區6個分領域存在的風險隱患,並採取一系列可行措施,確保我轄區互聯網金融風險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一)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本次摸底排查採用機構自查、全面覈查、重點檢查等方式進行。主要做法爲根據工商登記、信訪舉報、公安案件等信息,確定排查機構。經排查,貴港轄區沒有在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貸機構或具備網貸業務特徵的機構;未發現存在以網貸名義開展,涉及資金歸集、自融或變相自融、平臺提供擔保、期限錯配等行爲,已經脫離信息中介本質,異化爲信用中介的機構;未發現存在通過線下開展的網貸機構及涉及網貸業務的綜合性互聯網金融平臺。

(二)股權衆籌風險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1、股權衆籌企業排查情況。根據市工商局篩查註冊名稱及經營範圍中含有“股權衆籌”等關鍵敏感字眼的企業名單,排查出的我市開展股權衆籌業務的企業(平臺)數量爲0。

2、轄區內的證券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排查情況。根據《關於做好股權衆籌風險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證監辦發﹝2016﹞42號)的文件內容,我市積極組織轄區3家證券公司營業部對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情況進行自查,填寫相關自查表格。經查,我市的3家證券公司營業部均未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任何業務。

(三)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1、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風險排查情況 根據自治區領導小組下發給我們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網站備案信息表》以及通過我市在工商部門系統篩查出註冊名稱及經營範圍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字樣的企業的排查後,明確了我市在工商註冊的疑似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的企業有3家,並一一要求這些企業填寫摸底排查表格及自查報告。經查,這三家企業雖然互聯網企業,但未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2、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排查情況。

對於持牌金融機構(銀行、保險、證券公司),分別由銀監、保險協會、金融辦分別對這3類機構開展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摸底排查工作;對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跨界從事互聯網金融活動的企業,由市金融辦負責排查。經查,暫未發現排查對象存在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的行爲。

(四)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對保險機構與不具備經營資質的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問題;保險機構與存在提供增信服務、設立資金池、非法集資等行爲的互聯網信貸平臺合作的問題等風險點進行了全方位的排查。

針對壽險機構,重點排查互聯網中短期業務管理情況,規範中短期產品在互聯網領域的.發展是其重點內容之一。如有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的中短存續期產品,進行不實、片面或誇大等誤導性描述,中短存續期產品存在的流動性風險、資產負債錯配風險、利差損風險和銷售誤導風險等問題,都被納入排查內容。 針對產險機構,重點排查其經營涉及互聯網金融平臺的融資性保證保險等業務,這類業務經營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是否落實到位,投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虛假或僞造的銀行保函等情況,對借款人的資信審覈是否全面到位等問題亦是重要檢查內容。

從階段摸底排查來看,尚未發現保險機構與不具備經營資質的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與存在提供增信服務、設立資金池、非法集資等行爲的互聯網信貸平臺合作等風險問題。

(五)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1、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風險排查情況。截至2016年7月20日,在貴港轄內開展業務的支付機構共有23家,其中已備案的有17家,經排查,開展業務的23家支付機構均爲分支機構,在貴港轄內開有賬戶的只有廣西支付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貴港分公司,開戶行爲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港市貴城支行,賬號2116710009200011367,覈准號爲J6242001533001。經查,該賬戶已於2016年6月21日銷戶,不存在挪用備付金等風險行爲。

2、無證經營支付機構排查情況。根據人民銀行南寧中支及貴港市工商局提供的企業名稱中含有“支付”、“清算”等關鍵字以及經營範圍包含“支付”、“清算”、“銀行卡”、“收單”、“POS”、“預付卡”等信息的企業名單中,初步篩選出7家疑似無證經營支付機構的企業,其中疑似無證經營多用途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企業1家,疑似無證經營網絡支付企業3家,疑似無證經營銀行卡收單企業3家。經過蒐集各方信息對照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特徵,以及初步調查其資金規模、清算頻率,最終研判以上7家企業經營正常,且不從事支付業務。

(六)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分領域摸底排查工作情況

經查,目前我市登記在冊的共有小額貸款公司13戶,從事POS行業的市場主體12戶,受銀行及金融機構委託從事包括與金融業務有關的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信息技術支持管理、銀行及金融機構後臺服務、財務結算、軟件開發、數據處理等業務的金融服務公司10戶,從事企業投資管理與諮詢、經濟貿易諮詢、財務諮詢等業務的商務諮詢服務公司5戶。以上市場主體的金融廣告主要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媒介進行發佈,發佈形式有印刷品、戶外、網絡等,未發現有違法違規的廣告現象。 通過對各領域的摸底排查,暫未發現存在不穩定因素。

二、關於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情況彙報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一直是我辦的重點工作之一,主要通過六項工作措施開展處非工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處非工作機制。我辦根據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調動情況,適當調整了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並適時完善處非相關規定製定,爲全市處非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機制保障;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活動。

今年5月,我辦根據自治區處非辦的關於開展宣傳月的工作要求開展了我市的處非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紙、電子屏幕、手機短信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重要性,在全市範圍營造出全社會共同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教育宣傳力度和覆蓋面;三是開展非法集資專項整治工作,排查隱患,杜絕風險。

今年6-12月,根據自治區工作部署,市處非辦印發了《關於印發2016年貴港市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貴處非辦發〔2016〕3號),要求在全市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目的是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使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得到遏制,一批非法集資案件得到穩妥處置;區域性、行業性非法集資風險得到有效化解,潛在風險苗頭得到及時控制;重點行業主管、監管職責進一步明確,行業運行更加規範,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宣傳、推介非法集資的廣告資訊明顯減少,公衆風險意識進一步增強;涉穩隱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範和處置,切實維護社會穩定;非法集資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建立。四是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堅決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今年6月-8月,我市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本次排查清理重點及主要內容對轄內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網絡媒體、戶外廣告、傳單、手機短信等發佈傳播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進行全面清理整頓。由市處非辦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各成員單位通過多形式多樣化進行排查清理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五是加大案件查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我辦積極會同或配合市公安機關,堅持打擊與維穩並重的方針,加大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的查處工作力度。

我辦積極落實和開展以上多項處非工作,爭取排查我市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維護我市的金融經濟安全。目前我市防範非法集資的成效顯著,羣衆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意識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未發生一起定性爲非法集資的案件。

  【2017信用風險排查報告2】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59號文件。《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是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首個全國性綱領性文件,爲抓好這一文件的貫徹落實,我們充分結合湖南省處非工作實際情況,在集體討論、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借鑑兄弟省份寶貴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從總體要求、落實管理職責、及時防範和化解風險、依法穩妥處置非法集資案件、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等方面推動國務院59號文件的貫徹落實,目前正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預計今年上半年可以印發。

二、加大案件處置協調。認真做好“E租寶”非法集資案和長沙“博灃”系列非法集資案協調處置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羣爲組長的“E租寶”風險案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了全省“E租寶”事件維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積極做好相關案件處置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積極協助推動案件處置,按照上級統一要求和答覆口徑熱情接待訪民上訪,有力的推動案件處置和屬地維穩工作;在長沙“博灃”系列非法集資案協調處置上,到長沙市開展進行了專項督導,組織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銀監局、長沙市、區公安部門等部門參加案件協調會、向主管省領導彙報專項情況通報,着力推進案件處置。多次組織召開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就跨省案件的協調處置進行會商,全面做好協調和組織工作。此外,針對羣衆來信,我們及時回覆或轉交有關部門;針對羣衆來訪,我們堅持面對面商協,認真聽取相關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問題,對當場不能解決的問題,給出時間表,確保羣衆的問題能得到有效解決。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一是充分發揮微信平臺“湖南金融”的作用,通過平臺持續發佈“警惕互聯網金融P2P中的騙局”、“‘E租寶’9人因涉嫌非法吸存被逮捕”、“不要相信!月息60%的‘金融互助’騙局大起底”等宣傳教育文章。二是深入鄉村、社區、學校、企事業單位進行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長沙、株洲、婁底等地相繼通過製作宣傳手冊發放到戶,排演節目、現身說法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繼續發揮媒體在宣傳教育上覆蓋面廣的優勢,通過《三湘都市報》、《今日女報》、湖南都市頻道、紅網等大衆傳媒刊發宣傳教育文章,並以新聞報道、播放廣告等方式推進宣傳教育。四是在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宣傳角、播放滾動電子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四、進一步規範民間融資管理。針對現階段我省民間融資糾紛高發、頻發現象,在借鑑兄弟省份先進經驗,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徵求專家意見建議,組織開展多次討論的基礎上制定了《湖南省促進民間融資規範發展指引(徵求意見稿)》,現已經印送各成員單位徵求意見,今年上半年將正式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