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教學工作計劃八年級下冊
教育目標
(知識與技能)(憲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最高行爲準則;(樹立依法治國的觀念和增強憲法至高無上的觀念。
(過程與方法)通過閱讀、比較、探究交流懂得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具有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情感與價值觀)通過學習讓學生懂得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具有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來武裝自己。
教學重點:憲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最高行爲準則。
教學難點:憲法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教學過程
導入
法律家庭成員召開了一次大會,普通法律都聲明是依據憲法制定的,憲法發表看法:我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那麼,憲法爲什麼具有這樣的權威呢?讓我們來學習《神聖的憲法》中的《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吧。
憲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1、閱讀《關於審查<城市流浪乞丐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建議書》(節選)
2、探究交流:
你認爲《城市流浪乞丐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應該被修改嗎?爲什麼?
(根據學生人數分成若干小組進行討論交流,然後各小組代表發言交流)
明確:
應該修改。因爲《城市流浪乞丐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中有關限制人身自由的內容與我國現行《憲法》相牴觸,而《憲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牴觸,否則將被修改或者宣佈無效。
3、小結
(《憲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居於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 普通法律必須依據《憲法》來制定,並只能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某一方面的問題,是《憲法》內容的具體化。
(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牴觸,否則將被修改或者宣佈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