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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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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領導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工作,有效促進了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是當前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2017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

  【2017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1】

2017年,婁底市認真總結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好經驗好做法,在領導幹部中積極開展談心談話活動,以中組部下發《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爲契機,進一步加大領導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工作力度,堅持預防在先、預防和懲戒並舉,促進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認真組織學習,增強規矩意識。市縣兩級組織部門採取多種形式認真抓好《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等制度的學習宣傳工作,增強領導幹部特別是組工幹部關於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的程序意識、法規意識。市委組織部在部務會上進行學習傳達,開展專題討論,並在全部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時進行專題講課。各縣市區、市直單位也通過幹部培訓、專題研討等形式開展學習。通過學習討論,進一步強化了領導幹部的自律意識、規矩意識。

二是建立互通平臺,及時收集信息。健全電話、網絡、信訪、短信“四位一體”舉報平臺,實現市縣兩級“12380”信息舉報平臺互聯互通,健全乾部不良信息收集機制,對羣衆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建立臺賬,及時處理。暢通與紀檢、政法、信訪、財政、審計等部門信息溝通機制,定期交流情況,溝通信息,研究問題,實現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幹部監督“大數據”系統,及時爲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提供事實依據。

三是做好結合文章,彰顯工作成效。按照《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要求,在幹部的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單位黨組織及其領導幹部存在的問題,根據問題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對有問題的幹部,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函詢,念“緊箍咒”、打“預防針”。對涉嫌違規違紀的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加大問責查處力度。對查實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適時通報,對相關責任人該問責的問責、該處理的處理。做好結合文章,把開展領導幹部提醒、函詢、誡勉工作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覈實、三齡審覈、幹部檔案專項審覈、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結合起來,既提高了提醒、函詢、誡勉的針對性,又推動了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今年以來,市縣兩級組織部門開展提醒談話28批次,提醒縣處級幹部156人次,科級及以下幹部14次;針對舉報反映的問題,函詢正處級領導幹部1人;書面誡勉6人次,談話誡勉24人次,共誡勉科級及以下幹部27人。其中市委組織部對111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覈實不一致的處級領導幹部和45名幹部檔案專項審覈中發現疑問的領導幹部進行了提醒談話,在全市幹部中引起一定的震懾。目前,接受誡勉影響評先評優、六個月不得提拔或重用的條規已深入人心,對我市從嚴管理幹部,從嚴監督幹部履職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7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2】

安圖縣突出三個抓手,切實做好中組部出臺的《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的工作落實。

一是及時傳達精神,抓好縣級領導學習。安圖縣在接到中組部印發的(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後,縣委高度重視,結合“三嚴三實”教育活動,組織全縣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專題學習了《實施細則》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理解和認識中央制定《實施細則》的時代背景和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來,學好用好強化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的新舉措。

二是認真學習研究,抓好組工幹部學習。通過小組討論等形式,認真組織組工幹部深入學習《實施細則》,細緻研究提醒、函詢、誡勉的適用對象、範圍、層次等規定要素,深刻領會《實施細則》的制定既是從嚴治黨的新要求,也是關心愛護幹部的新舉措。在日常幹部監督管理中,及時發現領導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三是開展專項整治,抓好制度執行落實。在全省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工作中,結合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規定,區分問題類別和性質,嚴格執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對排查出存在漏報個人事項和未及時上交保管因私出國(境)證件問題的10名領導幹部進行書面提醒,並給予了批評教育,進一步增強了領導幹部的組織紀律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