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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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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

當我們經過反思,有了新的啓發時,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但是心得體會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1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

依法治國與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方面,對以法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出了全方位部署。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科學立法是引領。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才能築牢人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堅實平臺。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嚴格執法是關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決好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等問題,懲治執法腐敗現象,才能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牢牢樹立起法治權威。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無論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還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更好服務於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羣衆參與司法,都是爲了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爲,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而應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擔當起法治建設的責任。同時,也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爲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全民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證。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2

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談到了依法治國,談了四個概念,依法治國、以法治國、以法制國。他說這四個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觀點,不過我沒有仔細看他是如何分析的,因爲易中天說過:看書的正確方法是觀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觀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寫出來與各位朋友交流。

這四個詞所不同之處在於,治與制,依與以。

我認爲:治,治療,醫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強制之意。

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義是運用,使用,利用等含義。

因此,將此四個詞不同的含義參插在詞語之中就會有不同的含義產生,而且區別很大,在此想做簡單的分析。

依法治國——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運用法律來治理國家。

以法制國——運用法律來控制國家。

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區別?談到這裏,就涉及到一個法律來源的問題,就是法律是誰來制定的問題,法律是統治者制定的還是人民制定的,這又有區別,若是人民制定的,管理國家的工作人員只能依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了,因爲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是人民授權他進行管理,治理國家的;若是統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法律成爲統治者控制國家的工具,就談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

我國的法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通過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爲國家的工作人員,是人民授權或者委託他們對國家和社會進行管理的,所以,國家的工作人員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依法治國。

任何駕臨於法律之上的行爲都是違法行爲,如進京抓記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個領導制定的,他說抓就抓,這種駕臨於法律之上的行爲,人民可以解除對他的授權和委託。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3

一個國家的民主進程推進到什麼程度,就是看從高層到平民有沒有學法、知法、懂法、依法的氛圍,憲法執行的徹底不徹底,是不是受到行政權力的干預。四中全會確定了依法治國的方針非常好,我們國家終於向法制社會邁出的重要的一步。這次全會向全世界發出依法治國的宣言書,是我們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偉大壯舉。

一、依法治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很長的時間是權大於法的歷史,是一種人爲控制的法制與封建帝王權力制度相結合的管理制度。但是,隨着人類歷史的前行,這種制度的弊端逐漸的顯現出來,嚴重的阻礙着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特別是在今天這樣的全球信息化、全人類都向往着公平、公正、民主的時代,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一套體系健全的法律(憲法),如果沒有依法、遵法的制度和理念,那將是不可想象的。而我國正恰逢其時,適時提出依法治國,是中華民族之幸事、是中華崛起之基石、是歷史發展之必然。

二、依法治國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才能成功。

中國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多次的變法。商鞅變法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並取得了成功,極大地推動了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造就了一個秦帝國的誕生。而後的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等都沒有成功,其原因主要是觸動了當時上層官僚的利益,不僅沒有推動社會發展,而且造成了社會的混亂甚至倒退。而我們黨是代表着廣大人民利益的政黨,在中國有着深厚的羣衆基礎,是我們國家唯一的有着強大執政能力的執政黨,因此,依法治國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才能成功。

三、依法治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們國家建國不過幾十年的時間,要想實現體系完備的依法治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四中全會能夠響亮地提出來,表明我們國家已經向法制國家邁出了一大步。因此,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要不斷的學習,不斷提升政治思想覺悟,要用科學的思維來理解現在國家發展過程中的不足之處,不要當憤青,不要輕信他國的不良言論,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不必要的的麻煩。

四、依法治國要求每一個公民要學法、知法、懂法、依法。

依法治國首先得知道什麼是法?法有什麼作用?如何使用法。因此我們每個公民都必須把學法作爲必修課程、知法作爲權利義務、守法提上品德層面、用法成爲維權利器、護法成爲基本職責。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都要站在國家憲法的框架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權利,不要輕易用私權來解決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使依法治國順利推進。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4

10月20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此次中央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新華社發文《邁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境界》,稱此次中央全會的召開,標誌着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和實踐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必將推動依法治國邁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國一直堅持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以秩序優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爲三駕馬車,共同拉動中國向前發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其目的在於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語境,讓人民在公平正義中更加期待公平正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科學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國不是口號,僅僅止於鼓而呼,它是人民權益實實在在的保護神。因此,法律的“模樣”應該符合老百姓的想象,決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學立法,就意味着,對立法項目開展立法前論證,下基層,聽民意,延長立法鏈條,讓走出“閨房”的法律法規更加被羣衆所熟悉。亞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只有科學立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纔有章可循。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嚴格執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不能得到有效執行,再好的法律也會是一紙空文。執法者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每一個執法者都身肩使命。執政者如何執法,浸潤在最貼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動傳遞着法治建設的脈動。因此,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要有清晰的執法依據和充分的信息公開,有了這兩樣法寶,羣衆纔有辦法凡事都問個“是否合法”,嚴格執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顯文明,懲處邪惡,不讓誠信者吃虧,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談公平時曾經說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爲禍尤烈。因爲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麼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也將成爲無源之水,必將乾涸。在人的主體性伴隨信息爆炸不斷覺醒的時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即“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國的最大語境不是國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覺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國才能真正實現。在契約社會,規則必不可少,在人權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17年,法治中國路蹣跚前行,從1997年,依法治國首次進入中國國家決策到今天中央全會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在歷史上,人民對法治的期待從未如此熱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沿着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實現路徑。在這一漫長而坎坷的路途中,貴在樹立法治理念,貴在追求法治精神,當人們對法治形成一種信仰,那麼法治也必將沁入人心!讓我們以此中央全會爲起點,期待法治中國更光明的未來!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5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與法制建設目標。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標誌着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理論日益走向成熟,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實踐邁入更高階段。

依法治國,作爲一種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法治國家,是以市場經濟的相當發展爲經濟基礎、以民主政治的相當完善爲政治基礎、以發達的權利義務觀爲核心的精神文明爲思想文化基礎的。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國在資本主義社會纔開始實行,但是,正如資本主義社會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樣,資本主義也不可能有徹底的法治。社會主義國家不僅應當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國家,而且也應當成爲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國家。社會主義的依法治國必然是而且應當是人類歷史上全新的、最高歷史類型的依法治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與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逐步發展與成熟,以科學的權力義務觀爲中心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的逐步發展,全面確立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方針的要求越來越強烈。以江澤民同志爲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總結古今中外治國的成功經驗,反映全國人民的意願,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並從憲法的高度確立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理念,這標誌着黨和國家治國方略的根本性轉變。

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過程。這也是一個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是一項艱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經歷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

作爲基層司法人員,我們要切實做到從自身做起,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6

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衆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爲重要。法律作爲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爲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爲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爲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7

依法治國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我黨執政的理念方針。對此,全國人民都熱烈擁護,是一項得民心的工程。依法治國的理念很早就有,但是在落實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卻有着重重阻礙,這次中央下大氣力,決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依法治國來推動經濟社會各方面的進步,必將會產生深遠巨大的影響。

多年來,我們逐步建起了一個比較健全的法律體系,爲人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良好的秩序。但是也存在着黨政干涉法律、規章大於法律、徇私枉法等情形,這嚴重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讓羣衆對法律的信任有所喪失,對法律的權威有所質疑,對政府的亂作爲無可奈何,這對我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能力都是極大的破壞。

如今,黨提出了依法治國,就是要以憲法爲基礎,任何黨派、各級政府都要在法律框架下開展活動,再也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機構。一批冤假錯案得到了平反,一些涉法行爲變的更加嚴謹,各項法律程序得到執行,干涉法律的事項必須記錄在案,種種行爲和改革,讓中國政治更加清明,社會更加和諧,在國際舞臺上更有影響力。

依法治國重在執行,配套各項制度。國務院提出的權利清單就是很好的遵循法律的行爲。法無規定的不允許作爲,一個開放的自由的世界必將會帶來各種生產力的大迸發,目前的股市也真實了這一點,雖然實體經濟還有困難還亟需轉型,但是一個法治的環境,必定是一個公平、自由的環境,必會帶了經濟的騰飛。

依法治國也重在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羣衆信服法律,就要把凌駕法律之上的人都關進籠子。中華民族的偉大時期,無不是伴隨着公平的法律環境,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時代就是封建社會王朝繁榮強大的時代。現代社會也是一樣,當我們真正的實現了法律公平,中華民族必將屹立世界之巔。

  全面依法治國的心得體會8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十八提出以後,儼然已成爲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於規範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併成文。立法爲執法,爲政府的行政行爲或是人民羣衆的權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麼樣的立法程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於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爲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紮實可行的予以實施,並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羣衆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爲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爲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羣衆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爲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爲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爲,以法律認知行爲,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爲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