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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夏季送清涼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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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盛夏,連日高溫酷暑,考驗着每一個工作的職工。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夏季送清涼活動方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夏季送清涼活動方案

  【2016夏季送清涼活動方案1】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第649號令)、《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皖政辦〔2011〕8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見》(皖政辦〔2012〕58號)和《關於印發2016年銅陵市生活無着人員社會救助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銅民政民生〔2016〕5號)的要求。爲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權益,提升我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水平,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爲本的方針,以滿足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需求爲導向,加快流浪乞討救助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切實保障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

建立以主動救助、尋親服務、迴歸安置、有害乞討治理、基層源頭預防爲主要內容,以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流入地與流出地聯動的工作機制爲保障,以省、市、縣三級救助管理機構和鄉鎮(街道)、村(居)救助網點爲平臺,以信息化爲支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平臺式、網格化、綜合性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體系,實現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

  三、救助範圍

城鄉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正在或即將處於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包括生活無着的流浪人員和生活無着的乞討人員。

  四、救助內容

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求,按照自願、無償原則,提供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等救助服務。

  五、主要任務

(一)建立救助網絡,開展對城鎮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常態化的主動救助服務。以救助管理機構、救助服務點爲依託,對符合條件的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及時的救助服務,對不願進入機構接受救助的,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飲食、衣被等救助服務。發揮鄉鎮、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救助點、救助管理信息員等基層組織在信息傳遞、溝通協調、教育勸導、幫助扶持、臨時救助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爲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便利服務並強化源頭預防。嚴格貫徹落實《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銅政辦〔2012〕154號)文件精神,相關部門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或接到羣衆報告有流浪乞討人員的,要在第一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救助服務,不得相互推諉。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其他人員,應當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對突發急病人員,應當立即通知急救機構進行救治。重大節慶期間以及惡劣天氣等情況下,及時啓動部門聯動機制,組織開展“夏季送清涼”、“寒冬送溫暖”等集中救助專項行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機構要爲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救助管理機構要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返鄉工作。

(二)實行部門聯動,加大對有害乞討行爲的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對繁華街區、車站碼頭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區域的巡查,對流浪乞討人員強討惡要、滋擾他人、擾亂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爲,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對受助人員和接領人的甄別、覈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智力和精神障礙人員被冒領冒認。救助管理機構應加強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機構內人員安全。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醫療救治先行,保證患病流浪乞討人員能得到及時治療。按照《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等4部門銅陵市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病人醫療救治及救助辦法的通知》(銅政辦〔2005〕58號)規定,醫療機構要堅持“先救治後結算、先救治後救助”的原則,做好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險傳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患病的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醫療救治。合理確定流浪乞討患病人員的救治標準,住院人員的伙食、陪護等費用從救助經費中列支,治療終結後,由區救助管理機構負責接回。

(四)實施關愛救助,積極保護和妥善安置流浪乞討人員中的特殊羣體。按照《民政部 公安部關於加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身份查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見》(民發〔2015〕158號),綜合運用DNA信息比對、全國救助尋親管理信息系統和救助尋親網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快速查詢機制,尋親服務機制,身份查詢長效機制;對查找無着的滯留人員開展站外託養服務,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滯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按照民政部、中國鐵路總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專用車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發〔2015〕236號)文件精神,建立定期溝通聯繫機制,明確各方人員、聯繫方式及相關交接辦理等制度,做好生活無着救助對象的返鄉服務工作,制止跑站行爲。對因智力障礙或其他原因無法查明身份、戶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由救助管理機構的主管民政部門提出安置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安置。區民政部門及救助管理機構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公衆媒體刊登尋親啓事,幫助特殊流浪乞討人員尋找親屬。

(五)開展源頭治理,最大限度減少反覆外出流浪乞討現象。區民政部門要積極履行源頭預防和治理流浪乞討現象的主體責任,積極開展源頭治理。對轄區內返鄉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討人員及其家庭,要及時進行救助、幫扶、管理和教育。對因貧困導致流浪的人員及其家庭,要根據政策規定及時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和孤兒保障範圍,協調落實農村危房改造、醫療、勞動就業、戶口安置等扶助優惠政策;對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親屬或其他監護人,要加強教育管理,責令其履行撫養、贍養義務和監護責任,屢教不改的,依法嚴肅處理。流出地和流入地民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協作,建立受助人員離站返鄉和接回制度,最大限度減少反覆外出流浪乞討的現象。

  六、承辦單位

區民政部門,區救助站。

  七、經費籌措

年初,區民政、財政部門根據救助管理工作情況,測算年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總額,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基數的差額部分,應全額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執行過程中,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救助資金缺口時,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追加預算予以解決。同時,區應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資金確保救助機構正常運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民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各負其責、流入地與流出地密切配合、社會參與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各級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區政府要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納入重點目標計劃和考覈範圍。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研究制定救助管理工作目標考覈細則,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定期通報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情況。區民政部門要切實按照《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銅政辦〔2012〕154號)明確的職責分工要求,主動加強同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促進各部門認真履職盡責。

(二)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和建後管養水平。區救助管理機構要按照民政部《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精神抓好落實工作。建立救助有關數據統計、報告制度,並及時錄入全國救助尋親管理信息系統。各級民政、救助管理機構要按照財政部、民政部《中央財政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做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區救助管理機構原則上不得爲受助對象提供現金。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引入專業組織和專業人員,開展心理矯治、源頭預防和回訪等工作;建立“三社互動”工作模式,與社區(村)、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互動,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

(三)大力宣傳引導。進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宣傳作用,不斷拓展宣傳渠道,進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會知曉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關注、理解和支持。宣傳引導在繁華地段、重點街區路段、車站碼頭、活動廣場等人流較大地區的羣衆、工作人員、受助人員通過識別救助引導牌,瞭解救助管理機構的地址、求助電話、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務等內容,方便受助人員主動求助。培育和發展爲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服務的專業社會組織,規範社會組織參與、服務和評估管理機制。大力發展慈善事業,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通過捐款捐物等形式救助流浪乞討人員,逐步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參與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責任追究。實行“首接負責制”。嚴格依據《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城鎮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銅政辦〔2012〕154號)要求,公安、行政執法、民政、衛生等部門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或接到羣衆反映有流浪乞討人員的,要在第一時間實施救助。對相互推諉、不履行救助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強化鄉鎮政府在流浪乞討現象源頭預防和治理中的主體責任,對因源頭預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討人員返鄉後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討現象嚴重的鄉鎮,追究當地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016夏季送清涼活動方案2】

爲提升廣大居民文明素質,引導全社會自覺養成遵守社會公德、踐行文明禮儀的良好行爲習慣,營造全社會關愛環衛工人、珍惜環衛成果,爭做文明青山湖人的良好氛圍,我委擬定於2016年8月中旬開展關愛環衛工人•烈日送清涼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關愛環衛工人•烈日送清涼

  二、活動安排

1、時間:2016年8月中旬

2、地點:待定

3、參與人員:區城管委、團區委各一名領導,各參與企業、公益機構一名負責人、50名環衛工人(由城管委負責通知)

  三、活動內容

1、積極組織企業和公益機構向環衛工人贈送避暑、清涼用品。

2、和環衛工人開展談心交流,瞭解他們的心聲與願望,解決一些實際困難。

  四、活動流程

1、關愛環衛工人•烈日送清涼活動在(待定)開展,由團區委、區城管委領導和各愛心企業、機構爲環衛工人贈送避暑、清涼用品。

2、由團區委、區城管委領導和各愛心企業、機構和環衛工人開展談心交流,瞭解他們的心聲與願望,解決一些實際困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全委幹部職工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2、明確責任,加強配合。委辦公室要與各單位加強溝通聯繫,對環衛工人情況認真掌握,合理安排慰問活動,做好各項慰問工作,確保慰問活動落到實處。

3、精心組織,務求實效。要講求實效,防止走過場,做到目標任務、工作責任和實際效果“三落實”。

4、大力宣傳、擴大影響。活動前後認真通過媒體、戶外廣告、網站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系列活動,切實擴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