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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法制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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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作爲社會中的弱勢羣體和民族的未來,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我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同時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三年級法制手抄報

當然,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爲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爲;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爲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爲。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處於安全的環境,免受他人侵害,這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對自己的關愛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