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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紅十字會手抄報資料:國際紅十字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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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國際紅十字運動自是1863年誕生在歐洲,迄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下面分享一些關於紅十字的手抄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紅十字會手抄報資料:國際紅十字會簡介

關於紅十字會的手抄報設計01

關於紅十字會的手抄報設計02

關於紅十字會的手抄報設計03

  【紅十字手抄報資料】

  國際紅十字運動

國際紅十字運動不是個單一機構。它是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聯合會以及189個國家紅十字會構成的。每個組成部分都有各自獨立的法律地位併發揮着不同的作用,但都共同遵守在七項基本原則之下。

這七項基本原則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和普遍。運動每個組成部分都盡力尊重和維護這些原則。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獨有的人道使命是保護武裝衝突和其他暴力局勢受難者的生命和尊嚴,併爲他們提供援助。該組織主導並協調運動各成員在武裝衝突中開展的國際性援助行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立於1863年,它是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發起者。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成立於1919年,它鼓勵、協助並促進各國紅會爲最脆弱人羣開展各類人道活動。該組織主導並協調各國紅會爲自然災害和技術災難受害者、難民和受衛生緊急情況影響的人開展的援助活動。

  國家紅十字會

是其本國政府在人道工作領域的助手,負責提供包括救災、衛生和社會項目等一系列服務。在戰時,他們會援助平民併爲武裝部隊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支持。

要想加入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國家紅會必須先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承認,然後加入國際聯合會。運動章程中列出了獲得承認的十項條件,其中包括在其本國立法中承認紅會的自治地位、使用公認標誌以及堅持七項基本原則等。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會,而且紅會必須設在獨立主權國家的領土之內。

在2007年召開的第30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因巴勒斯坦紅新月會的地位問題而免除了最後一項條件。運動全體成員與日內瓦公約所有締約國每四年召開一次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在其他時候,如需處理運動面臨的問題時,也可以召開國際大會。由9人組成的常設委員會負責組織這些會議。常設委員會有5名委員是在國際大會期間通過選舉產生的。另外4人是依照職位兼任的委員: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國際聯合會各佔兩席,包括這兩個組織的主席。運動各成員與各國政府定期召開國際大會,這是人道事務領域所獨有的。它反映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各國紅會的歷史和淵源以及國際人道法(尤其是日內瓦公約)的核心重要性。

在行動方面,運動通過了《塞維利亞協議》,理清各組成部分在不同局勢中的作用和責任。“主導作用”概念旨在通過加強合作並消除工作重疊和重複來將運動影響力發揮到最大。運動在一線與其他非政府組織有很多合作,因此制定了行爲守則來確保爲戰爭和災害受難者提供高標準的援助。雖然運動本身並不是一個組織,但它還是有自己的出版物《紅十字紅新月雜誌》,該雜誌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與國際聯合會日內瓦總部共同編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