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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迎新年手抄報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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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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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起源

古代中國的元旦日,並非如今通用的“格列歷”——公曆的1月1日。從殷代定農曆十二月初一爲歲首,到漢代定在農曆正月初一爲歲首,曾有多次反反覆覆的改變。到民國時孫中山於1912年1月初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時爲“順農時”、“便統計”,定農曆正月初一爲春節,改公曆1月1日稱爲歲首“新年”,但仍稱“元旦”。直到解放後中央人民政府頒佈統一使用“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將公曆1月1日規定爲元旦節,並決定全國在此節放假一天。同時爲區別農曆和公曆兩個新年,又鑑於農曆二十四個節氣中的“立春”,恰在農曆新年前後,因此改農曆正月初一稱爲“春節”。

“元旦”的“元”,指開始,是第一的意思,凡數之始稱爲“元”;“旦”,象形字,上面的“日”代表太陽,下面的“一”代表地平線。“旦”即太陽從地平線上冉冉升起,象徵一日的開始。人們把“元”和“旦”兩個字結合起來,就引申爲新年開始的第一天。元旦又稱“三元”,即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元旦一詞最早始於三皇五帝,唐房玄齡等人寫的《晉書》上載:“顓帝以孟春正月爲元,其時正朔元旦之春。”即把正月稱爲元,初一爲旦。南朝梁人蘭子云的《介雅》詩也雲:“四氣新元旦,萬壽初今朝。”

還有個傳說,是在4000多年前遠古的堯舜盛世之時,堯天子在位時勤政於民爲百姓辦了很多好事,很受廣大百姓愛戴,但因其子無纔不太成器,他沒把“天子”的皇位傳給自己的兒子,而是傳給了品德才能兼備的舜。堯對舜說:“你今後一定要把帝位傳交好,待我死後也可安心瞑目了。”後來舜把帝位傳給了治洪水有功的禹,禹亦像舜那樣親民愛民爲百姓做了很多好事,都十分受人愛戴。後來人們把堯死後,舜帝祭祀天地和先帝堯的那一天,當作一年的開始之日,把正月初一稱爲“元旦”,或“元正”,這就是古代的元旦。

歷代皇朝都在元旦舉行慶賀典儀祈祀等活動,如祭諸神祭先祖,寫門對掛春聯,書寫福字、舞龍燈,民間也逐漸形成祭神佛、祭祖先、貼春聯、放鞭炮、守歲、吃團圓飯以及衆多的“社火”等娛樂歡慶活動。晉代詩人辛蘭曾有《元正》詩:“元正啓令節,嘉慶肇自茲。鹹奏萬年觴,小大同悅熙。”記述元旦慶賀情景。

在民國以後雖然定1月1日爲新年,當時只有機關、學校以及外國經營的洋行大商號等才放假1天,老百姓並不承認,仍延承古時舊習以農曆初一爲新年,因此老北京的街市上與民間均沒有什麼歡慶活動。解放後將1月1日歲首改稱爲“元旦”節後,政府仍按照幾千年來使用的農曆曆法按農時節令,在立春前後冬閒時期的“春節”放假三天,民間辦“廟會”等歡慶,傳承百姓的心願和千百年的民俗。

  中國元旦習俗

中國新年的日期,在各朝代並不相同。夏朝定在一月初一,商朝定在十二月初一,周朝定在十一月初一,秦朝定在十月初一。到西漢太初元年(公元前1XX年),漢武帝接受司馬遷等人的建議使用《太初曆》,恢復了夏曆即農曆,以正月爲歲首,把二十四節氣訂入曆法。後來歷朝歷代雖對曆法有過修改,但基本上仍然以《太初曆》爲藍本,以夏曆的孟春正月爲歲首,正月初一爲元旦、元日,即新年的第一天。

1912年辛亥革命以後,清朝統治被推翻,孫中山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國政府。各省都督府代表在南京召開會議,討論曆法問題。會上達成了“行夏曆,所以順農時;從西曆,所以便統計”的共識,決定使用公曆,把公曆1月1日定做“新年”,把農曆正月初一稱做“春節”,但並未正式命名和推廣。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使用“公曆紀年法”,將公曆1月1日定爲“元旦”,把農曆正月初一定名爲“春節”,並規定春節放假三天,讓人們熱烈地慶祝農曆新年。

在兩千多年的歷史進程中,我國的新年禮俗經歷了萌芽、定型、裂變、轉型的發展過程。

先秦時期,新年習俗處於萌芽階段。此時的慶祝活動主要是在一年農事完畢之際,爲報答神的恩賜而舉行的“臘祭”。《詩經?七月》中記載了西周時期舊歲新年交替時的節慶風俗。詩中所謂“朋酒斯享,日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觥,萬壽無疆”,是說人們將美酒和羔羊奉獻給諸神,以酬謝一年來神的保佑和賜福。這時的歡慶活動因各諸侯國採用的歷法不一樣而沒有統一的日子,大致在冬天農閒之際,它是後來新年習俗的雛形。

新年習俗定型於漢代。經過戰國和秦朝末年的社會大動盪後,西漢初期推行“休養生息”政策,社會生產得到了恢復和發展,社會秩序比較穩定,人們的生活情趣高漲,一系列節日習俗形成了。《太初曆》推行後,曆法長期穩定,正月初一作爲新年的日期也因此得到確立。這樣一來,原來各地區分別在冬末春初不同日子舉行的酬神、祭祀和慶祝活動便逐漸統一在農曆正月初一這一天進行。隨着社會的發展,從漢朝到南北朝,正月初一過新年的習俗愈演愈烈,燃爆竹,換桃符,飲屠蘇酒,守歲卜歲,遊樂賞燈等活動都已出現,新年成爲我國第一大節日。

新年習俗在唐代發生裂變。唐朝是思想文化昌明的時代,同時也是內外文化交流頻繁的時代,新年習俗漸漸從祈禱、迷信、攘除的神祕氣氛中解放出來,轉變成娛樂型、禮儀型節日。元旦的爆竹不再是驅鬼辟邪的手段,而成了歡樂、喜慶的方式;慶祝新年的重點由祭神轉向了娛人,轉向了人們自己的娛樂遊藝,享受生活。所以,可以說,也只有在唐代以後,新年才真正成爲普天同慶,億民歡度的“佳節良辰”。

新年習俗到明清時期轉型。這種轉型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禮儀性、應酬性加強。人們在新年相互拜謁,達官貴人互送名帖,或者登門叩拜;平民百姓也講究“禮尚往來”,饋贈禮品,互相拜年。二是遊藝性進一步加強。新年期間,玩獅子,舞龍,演戲,說書,高蹺,旱船等各種娛樂活動五彩繽紛,絢麗奪目。北京人逛廠甸,廣州人遊花市,蘇州人聽寒山寺鐘聲,上海人遊城隍廟……各地遊藝活動自具特色,各種娛樂活動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這時的新年習俗將中國傳統文化完美地融合起來,成爲集中展示我國幾千年風俗文化的民俗博覽會。

兩千多年的歷史,中國的新年風俗盛行赤縣神州,滲透到了每個人的生活之中,也鑄造了每個炎黃子孫的靈魂。過大年,每到陰曆年底趕回家與親人團聚,祭祖宗,吃餃子,拜年,賞燈,這些已成爲炎黃子孫共同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