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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普通話的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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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普通話的手抄報資料:漢字

公元前2—1世紀,西域就有漢字出現,公元前60年,漢朝在西域設立都護府,漢語言文字也在西域使用傳播。自那以來,漢語言文字成爲西域各國必備的官方使用的語言文字。唐朝時,漢語言文字不僅成爲西域地方政權通行的語言文字,而且也成爲西域各族人民自覺學習的語言文字。西遼王朝統治西域時期,推行漢文,漢語言文字得到進一步傳播。元朝時,提倡學習漢法,用漢語言文字開科取士,造就出許多精通漢語言文字的著名學者。明朝時,漢語言文字繼續在西域得到傳播。清朝統一西域後,在公務活動中使用滿文的同時,主要使用漢語言文字。清朝後期,隨着漢民的大量增加,漢語言文字在西域逐步得到廣泛使用。繼而,漢語言文字逐漸成爲新疆各民族通用的語言和文字。

規範漢字對於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佈的現代漢字規範。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歷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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