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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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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1

他的眼睛裏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裏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題記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後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後,阿爸託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裏學藝。再後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願多看它一眼。於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醜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醜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後來,他們相遇了,他給它取名為“迪克”,給它家犬的身份,儘管沒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為他引路,為他趕走欺負他的人還有犬,甚至為他闖入茶樓,撲壞“黑匣子”,淪為“通緝犯”。再後來,他們一同,逃離佛海鎮,踏上了他的尋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歷經艱辛終於來到了昆明,在這片土地,它始終守護着他,它撿來石子扔進碗裏,只為他能舒展愁眉;它學會打躬作揖,只為他和自己不用餓肚;它甘願給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為給他湊齊醫療費……

後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隻。在後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樣貌醜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隻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醜陋。

他不要乖巧可愛的白獅狗,只要它;他哀聲向宋經理求情,只為它能重獲自由;他把一半工資付給廚師,只為它能不需捱餓;他抽泣不斷,只為它能逃離死亡;他離開千辛萬苦才尋到的母親,丟下不愁吃喝的紅蕾劇院,只為與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2

它雖然外表醜陋,但是它那顆忠誠的心,永遠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隻血統純正的獵犬,由於長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遺棄,過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對於令其他狗羨慕的不拘束生活卻令這隻狗厭煩,於是,他幫助了盲人阿炯,並順利地當上了阿炯的導盲犬,阿炯給這隻狗取名叫迪克。當阿炯失業時,迪克帶着阿炯逃到了昆明,準備找阿炯的阿媽。再沒找到阿媽之前,阿炯只好賣藝乞討,並被一位酷似阿媽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當阿炯的才藝被發現時,他一舉成名,可是第一場演出卻因迪克的醜陋毀了整場戲。因此,戲團找了一隻馬戲團的狗來代替迪克,並把真迪克關到了籠子裏。當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媽時,忍受着打擊,帶着迪克,開始了永遠的流浪……

我認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話叫做:狗不嫌家貧。可是為什麼只是因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遺棄它呢?江蘇省有一位老奶奶,因為自己的狗狗長相醜陋而準備遺棄。可誰知,有一次老奶奶家裏來了一隻黃鼠狼,準備把二十多隻雞都要死。正巧被那隻遺棄的狗瞧見,竟不顧被咬得遍體鱗傷的危險,去保護老奶奶家的雞。既然是被主人遺棄的醜狗,它也有一顆忠誠的心,他並不需要主人給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夠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們只看重狗的品種與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顆忠誠的內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華麗又能怎樣呢?如果華麗的外表下有一科醜陋的心,那麼,無論它的外表裝飾得再華麗也無濟於事。可是,有些人並不明白這個道理。他們把醜狗狗扔掉,殺死,甚至把它們吃掉,只是因為它們的外表,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們為什麼光看它們的外表,而不看它們的內心呢?

我也曾經看到過很醜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愛憐與憐憫,沒有一絲的厭惡,我經常會自己帶一些吃的,餵給那些可憐的流浪狗。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隻狗,我也希望會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給我一點吃的。它只是外表醜陋,可是它的內心並不醜陋,反而很純真與忠誠。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外表怎樣,就可以斷定他的將來,人品以及他內心的那份忠誠。

我再次想告訴我的同胞們:請不要以貌取人好嗎?因為外表不一定與內心相同呵。正如當時孫權不用龐統,以貌取人,卻白白丟失了一個人才。所以,看一個人,要看他的心靈,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靈美,才是最美。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3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寫的一本動物小説,是寒假時爸爸給我買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寫被主人拋棄的醜狗迪克遇見了父母離異雙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從而變成了導盲犬與小主人開始了尋母之旅。阿炯聽説媽媽在昆明,他一路尋找,到了昆明之後,發現事情並不是他想像的那麼簡單:他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裏去找媽媽,只好夜宿橋洞,以乞討的方式維持生計,阿炯負責拉琴,迪克負責表演,但也只能從好心人手裏討來少得可憐的食物,時間長了,連給食物的人都沒有了,迪克為了給小主人找吃的,情願被三個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親身母親繆箐路過豆腐營,發現了闊別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經有了丈夫,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她只能偷偷地幫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醫院的醫生不肯救治這個小乞丐,繆箐只好把真相告訴了丈夫,經過商量後,他們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後,把他送回他爸爸身邊,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繆箐的丈夫是紅蕾劇場的經理,他發現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請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這個時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醜了,它一出場,客人們都喊着退票,經理只好給阿炯買了一條漂亮的白獅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離不開迪克,迪克也離不開阿炯,他們逃離了這種生活,開始了新的流浪。

這篇文章細膩精美,主要表現出了人與人間的親情,當看到阿炯的媽媽為了照顧阿炯,又不敢告訴他自己就是他的親生母親,左右為難時,我也替他着急,阿炯這個可憐的孩子,怎樣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呢?最讓我感動的是迪克,為了讓阿炯不餓肚子,情願冒着生命危險去乞討;情願厚着臉皮在人們的紛紛議論下做出笨拙的動作;為了保護主人連自己的性命都不顧。阿炯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棄了明星的光環,放棄了舒坦的生活,放棄了對媽媽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間,有多麼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動着。

從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與人之間的真情是多麼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個多麼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時候,我還挑剔這樣的生活,總覺得許多東西太不完美了,現在才知道,每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們要相信,生活總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4

如果説,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讓人讚歎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雖然有着純種的獵狗血統,但你卻長的異常的醜。主人見了,嫌惡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過着像豺狼一樣的生活: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可你並不像豺狼那樣快樂。你畢竟是隻狗,勇敢的.獵狗 !你抓到獵物也渴望得到主人愛的撫摸。你想盡辦法可都因為長相被人當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導盲犬。自從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兒的欺負。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館兒裏。每天很辛苦只能掙一點錢,回家還被後媽欺負。你也因為長的太醜被鎮上的狗欺負,可你那會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闖蕩過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對手。也因此擁有一半豺血統的母狗紅娜愛上了你。它沒嫌棄你長得醜與你在一起快樂的生活。好景不長,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館有了一台收音機,阿炯失業了!你為了報復咬壞了那台收音機。從此你與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尋找媽媽的道路。

紅娜懷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們在穿越死林時紅娜圖謀不軌企圖殺了阿炯,你在紅娜與阿炯之間做出選擇。你選擇了主人……

之後,你們被好心人順路帶到了昆明豆腐營。可是,尋找母親哪有那麼容易!這麼大一個豆腐營,找媽媽等於海底撈針,有沒吃沒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頭買藝維持生活。

阿炯的媽媽已經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見阿,炯去卻不敢説出來只能暗地裏照顧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媽媽送他進了院。你想掙錢為小主人治病。於是,冒着生命危險給人做武術陪練……讀到這裏我心中一陣盪漾……

阿炯被媽媽接回了家。因為有才華所以在宋經理的紅蕾劇院表演二胡。你漸漸被大家遺忘了。你本來要與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為長得太醜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歡他們對你那樣,夜裏與你一起逃走。

你們朝着太陽升起的地方走去,因為太陽會給大地帶來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醜還是美,它是那樣忠誠!這是一個愛的奇蹟!我相信無論阿炯走到哪裏迪克也會跟着一起!

來吧!朝着太陽走去!那裏會温暖我們的心……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5

“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句話從古代一直傳到今天。

如今的社會,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動。而我國著名的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大師也用他的作品《我們一起走·迪克》再次為我們展現了人類和狗的親近。如果有一天,我問你,你要帶一件物品去遠走高飛,你會如何做出選擇?這似乎很難決定。但對於瞎子和阿炯來説,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東西他都能捨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條狗出現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迪克本來是一條血統純正的獵犬。你的母親美麗的發光,你的父親“大黃蜂”出生高貴相貌英勇無比,和你同時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繼承了你父母的美麗和英俊瀟灑,而你一出生就醜陋無為:一副斜巴眼,眼角擠滿了狗眵糊,鼻樑平塌,天生一張歪嘴上嘴,還有一個v型豁口。你還長着一身亂糟糟沒有光澤的狗毛。好幾處都體毛脱落。簡直醜的出奇,你被母親嫌棄,主人將你扔到了森林裏,你變成了野狗,你必須學會尋找食物,當時你還小,只能撿得吃其它獵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飢餓無比,就這樣,你在飢餓的考驗下學會了自己覓食,你生活在森林裏,整天自由自在,無憂無慮。但你渴望能有個主人。因為那是每一隻獵犬夢寐以求的夢想。

你冒冒失失闖進了很多家,卻被人類無情的趕了出來。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認識了阿炯。阿炯帶着你穿過了死林認識了阿炯的阿媽。你們又因一曲二胡獨奏一舉成名。最後你咬傷了人,人們都死了心要殺你。於是阿炯便帶着你永遠流浪。

對於一隻狗來説,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個主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狗,它也許美麗照人,它也許醜的讓人難以入目。但它永遠是你的狗,因為你和它一起生活過你為它講過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他還惦記着迪克,畢竟在有着生死觀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為命,迪克守護在自己的身邊,給了他生的懸念。現在阿炯出名了,過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會忘記迪克。帶着迪克去遠走高飛,這是唯一的辦法。在這以前,我也曾有過一條小狗,我們無話不談,我高興時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兒樂得打滾兒。我做錯事,傷心難過時,它總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訴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發直到我開心為止。現在小狗已經不在我的身邊了。但我認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為我們的心連在一起。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證實了一句話——狗是人類最重要的朋友。